背叛

来源 :时代文学·上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cshixiaog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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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他说得对。
  我的生活中若是没有了他,真的,我真的不能想象,我会以怎样的姿态坚持下去——以一个人的姿态。
  但是,我却总想试试。
  当我睁开双眼,我看见的不是我的母亲,不是,我没有母亲,没有……我从未见过她,没有享受到哪怕是一丁点关于她的温存。我的意思是当我睁开双眼,我就看见了他,当他的五官逐渐在我的视线中清晰起来,我就看见他笑了,他的眼睛弯开来,眯起,两只嘴角向上翘,在我还不知道阳光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就明白,他,他的笑,就是我的阳光,因为,他一笑,我不但感觉温暖,而且真实。
  当然,那时候我不会这样想,因为那时的我像只小狗一样。对,谁在婴孩时期,会太多异于小狗小猫,要说不同,可能就是我也学会了笑吧,我坚信我的笑是他的翻版。可能也阳光,温暖,但真不真实,我自己就不知道了。
  一个男人是不会将房间收拾妥帖的,所以,我自小一睁开眼睛,除了看见他外,看见还有他的照片,他的横搭竖挂的衣服,他的鞋子袜子,他用过的钢笔、饭锅、碗、菜板,还有刮胡刀和乒乓球拍子什么的,总之男人用的东西,他好像都不缺。渐渐大了,我的视野中又多了些我的东西,像女孩子的鲜艳一些的衣裤、我喜欢的毛绒玩具,再大一些增加了我的带花边的内衣内裤、卫生棉、文具盒、书包、喜欢的书,更大一点又增添了些口红、胸衣和女孩子通常喜欢的乌七八糟,但在我的东西渐渐多过他的东西的今天,我在这里仍然找不到我自己的味道,我的那些东西,大多是他买的或者我买的他喜欢的类型,或者干脆在他的指导下买的。当我初潮时,我在他面前竟没有感觉丝毫难为情,我很自然地对他说,我流了很多血,湿了裤子。他有些欣喜,说,啊,宝贝,你长大了!然后简单处理一下,就带我到商店挑选卫生用品,对付例假这样的玩意儿,还都得益于他的指导。所以,我自己的东西很少,我的意思是说我自己想出来的,或者按照我自己的意思鼓捣的玩意儿,少之又少。
  我现在想,也许直到我成年初期,我一直在心里把他当妈妈,谁说妈妈非得是女人?
  当然,遗憾的是他没有乳汁,我想如果他有的话,他会毫不吝啬地都给我,然而这丝毫没有阻挡我像别的小孩子吃奶似的吮吸他的乳房。这是一个很小的孩子和大一点儿的孩子的游戏,他也许曾经享受过和无数次回忆过这段时光,我在听他第一次讲起后,亦无数次想象当时的情景,每次每次,回忆的甜蜜慢慢生出骇人的苦涩,我也每每在这种苦涩中更加细致地勾勒一个刚刚成年的男人抱着一个孩童,坐在阳光下或月光下那些曾经快乐、曾经的艰难和苦涩浸泡快乐的画面,那是让人眼睛眯起来,做个笑的表情,而鼻子却酸下来,眼泪瞬间在眯起的眼睛里溢出的滋味。在那个时候,他也应该是总以比喜爱和怜惜更加复杂的心情用宽大的双手托起我,心里也许愧疚自己毕竟不是个真正的女人,不是经由自己的阴道产下我的女人吧,他没有因分娩而饱胀的双乳,但这不是他的错。如果他有错的话,就是不该在去约会的路上,捡我回来。
  没看到我之前,他在世界这一端,我在另一端。即使他站到了我面前,俯下身低头细细观察我的时候,我还是在另一端。在我的世界另一端的人很多,他们走近了我,在将要与站在我这一端时犹豫起来,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仍站在另一端。但他,却从另一端走过来,长时间地端详后伸出手,将我拉到了他那一端。
  我坚信是我被拉到他的那一端。我的世界在他伸手抱起我时就离我远去了,也许。
  我很难确定我的出现,给他带来的究竟是黑暗还是光明。也许对于他自己,这也是极其難以定性的一件事。我曾经问过他类似的话,他笑着说,我哪儿知道,我也不知道,你一来到,我好几年都分不清夜晚白天了。
  带过孩子的人大约都能想象到,一个尚单薄的男人,怎样背负这个几天前还在世界另一端的小生命、大責任,或者说大道义。他怎样从一个明媚的日子出去,扔掉自己的运动裤和篮球,挎上篮子去细细地选购那些合我胃口的奶粉,还得拖出洗衣盆,反复地漂洗那些他在此之前不能想象的脏兮兮的尿布,怎样在夜晚翻身时,突然惊讶地发现,身下的被褥湿了一片,怎样在我嗷嗷啼哭声中手忙脚乱地兑水、冲奶,怎样在我生病长灾的日子里,熬红了的眼睛焦虑得不知所措。
  而我的笑脸,让他足够欣慰。
  我想这并不全是因为我长得像他说的,自小像条肉肉的虫子的可爱,而应该是因为他竟然在某一天,某一天早晨醒来时,睁开惺忪的睡眼,借着透过窗棂的金色阳光,猛然在我脸上看到了他自己的影子,他起初不敢相信,使劲揉了揉眼睛,趴下对着我的脸看,看完后他赤裸着身子跳下床,赤脚跑到书房里拿出自己婴孩时的照片,对照着打量了一遍又一遍,是的——我的脸越来长得跟他越相像,说话走路的样子亦愈像他,我的脸笑起来时,也如他般,先翘起两个嘴角,然后笑意在整个脸上漫溢开来,像葵花缓缓地绽放在灿烂的阳光下,亦像溪水温柔地拂摸鹅卵石。而黄昏我跟着他散步,亦如小他一号的影子,他和他的影子缓缓地流动在这个城市的时间长河里,说不上丰盈还是单调,抑或是慰藉或愈显孤寂,因为我们身后长长的影子,像两道平行的微光,一直拖到天边儿。现在我走在路上,回过头去,仿佛还可以看见当年我们的影子留在地上的印痕,我曾经弯下腰,抚摸着印痕的边缘,不自觉地流下成分更加复杂的泪水。也当我的泪水还未干,早已看到他站在门口望着我的身影,他此刻的身影和那时的仿似,只是再也没有了勾起我抚摸它的边缘的欲望。
  是的,人是有欲望的,人的一切行为,应该都是欲望的唆使。我记忆中第一个欲望是想引起他更加的注意而抱起我,以驱除我的微不足道的孤单,所以我蹒跚着,爬到他坐在桌前的腿上。也许是孤独使我幼小的心灵产生了强烈的依傍愿望,所以,这成了让他视为我撒娇的日常行为。
  如果孤独是种病的话,它的后遗症一定是拼命地寻找依傍,后果是不自觉又无休止地模仿依傍对象,直到再不知道孤独为何物。可,人,什么时候,再会感觉自己不再孤独?
  其实我那真的不是撒娇,我太孤单了,他没有,也不可能结交一些家里有和我同龄小孩的朋友,所以我总是一个人玩,或者他会抽出一些时间,将我抱在腿上,做着这样那样的琐事,这在我看来,是天大的应付,他一边抱着我,与我那样亲近,却又一边在思考或者忙别的事、我不能懂的东西。我的向往只不过是和很多同龄的孩子们一起,在泥土里又滚又闹,像他们一样忘了回家吃饭的时间,也许。只是也许,因为我从未享受过这个感觉,所以,很是拿不准。我拿得准的就是他带我去钓过一次鱼,我看着他轻松地从水里拖出一条鱼来后,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我的梦境全是和鱼有关的,有时候鱼是他钓上来的,有时候钓鱼人换成是我,也有时候梦到竟然是他将我从水里钓了上来,但我没有鱼钩钩着鼻子,而是我用双手,紧紧地攥着鱼绳,被他一点一点地挑上岸来,但不变的是,梦里一直有我有他,再无外人,即使偶尔有个陌生人,也只是个混混沌沌的影子,从未看真切过。并且我一直抱着他的外套,我在水里被他钓上来时,也不曾放下。   我有清晰的记忆,大概已是七八岁时,那时我已经上了小学。现在想起来,那些作为童年的琐事却填充着我有效记忆的一大块地方。这些琐事,按照一个孩子的习惯,大约都早已淡忘了,我记得那么清楚,都归功于他一遍遍不自觉的重复,我知道他这不是在絮叨,他只是在回味,回味他充当一个母亲的甜蜜而辛苦的岁月。当一个母亲,也许是种本能,是一种对新生儿不自觉的感情溢流。新生是一种希望,这种感情溢流是种对于希望的无限向往。这种向往,应该凌驾在一切感情之上,或者,也比爱情的力量大一些吧。
  上了学,填表留档时,听讲台上老师怕那些不识字的家长弄错,一遍遍重复哪项该填谁的名字,我甚至拿不准,我拿回家让他填时,他是应该在父亲栏还是应该在母亲栏写上他的名字。直到上了中学时才知道,其实哪栏也没有写上他的名字,父亲栏和母亲栏都填着他在天边儿的一个亲戚家夫妇的姓名,据他说,确实有这么一门亲戚。
  他说他的亲戚家男人姓项,所以,我叫项虫虫。
  他说,虫虫,拿筷子应该用右手,看,像我这样,这样。我问,为什么应该用右手,他说用左手就是左撇子,我长大了出门别人会因此而笑话我。我还问过,为什么非得用筷子,这么难,我用勺子就可以啦。他告诉我必须学会用筷子,还说看,大家都用筷子,就你用勺子,很扎眼的。所以,我很听话地很快学会了用右手用筷子,我害怕“扎眼”这个字眼,就像真有东西扎在眼里、肉里一样,实在太可怕了,我害怕自己真会扎眼。现在我用筷子,若不是碍于筷子常常沾着菜汤,我都可以像转笔一样让它们围着我的拇指稳稳当当打转儿。
  他还让我练字,我很小的时候就练字。我曾经很反感,写字还得照他说的铺纸、架笔、兑墨,那些可恶的墨汁弄得我一手一脸,有时候还弄到嘴里。可他这个时候仿佛很高兴,说他自己小的时候练字,也是这种样子,还说写呀,写来写去就好了,不但字写得漂亮,写起来也会干干净净的,再不会这样邋遢。他甚至有一次,故意拿手蘸了墨汁,哈哈大笑着涂到我脸上,我一边拿袖子狠狠地擦脸一边哭着抗议,他则继续笑着,笑得弯下腰,退得更远一些,仿佛在看一场令他快乐得发抖的喜剧。待我哭完,他弄来水,用毛巾蘸着水,小心地帮我擦干净,唯恐我不相信,将我抱到镜子前,指着镜子中贴着两只大红眼睛的我的脸说,看,看哪,我没骗你吧,现在干干净净了,是吧?接着放我下来,说,我再不涂你脸了,你快写吧,接着又说了通字写好了,是多重要多重要的话,我不知道我当时信不信,反正我照着他的话做了,学着他的样子,一笔一画,先是摹,而后临,再后来,欧字就有了些自如。他很高兴,说,字是一个人的脸面的,很重要,所以得好好练,字可以帮你在人群中获得尊重,是你的另一张脸。我说我不要另一张脸,我这一张就够了。他听我这样说,略微想了一下,说,不是让你长另一张脸的,是说一手好字,可以让你的脸更漂亮。噢,我说,是吗,真的吗?他点点头,以非常肯定的表情回答了我。见他说得这么严肃,我就拼命写。我一写字,立马立起身来,像他一样,将一只手背起,提笔悬腕走中锋,一丝一毫的马虎都不敢。一提起笔,他那些训导犹在耳畔,我搞不清我应该幸福还是应该悲哀,当有人夸我的字好时,我感觉,真的有些幸福,还有些庆幸,庆幸自己那时真的很听话,练就一笔好字,但当我落下了笔,心下却往往不由升起一股说不上来的滋味,我甚至感觉站在桌前的不再是我了,换成了我样的他。这种感觉很难表达,有时候让人欲哭无泪,哭笑不得。
  练字的过程很艰难的,由于练字而产生的思想斗争也是如此。我唯一一次的挨打,就是因为写字。因为我上了学后,发现原来班里的同学没有写这个的,回家我就抗议,我说别人都不写,老师也说过,根本不用练毛笔字,因为现在根本用不上它,练了也是白练,别人也没有机会看见我写的字而尊重我!更没有机会因为看到我的字而感觉我的脸更加好看。我感觉自己理由相当充分,因为他老是教导我,要听老师的话,要听老师的话,对呀,我可是很听老师的话、他的话。因为老师就是这样说的。但没过几天,我那个可怜的毛孩子般的老师就被学校打发走了,因为校长和他是差不多一样的人,理由是说那个毛孩子太张狂,还不尊重传统文化,说一个不喜爱老祖宗的东西的人,不会教出什么好孩子来。
  所以以后很长时间——我自己感觉很长时间,再不敢将学校里发生的事情,或者在学校中产生的念头说给他听。他很奇怪我为何一改放学后在饭桌上喋喋不休的习惯,一言不發起来。他奇怪我也不说,因为一句话而致使一个人失业,在我看来亦是太残酷了。那个毛孩子老师失业后,我曾经见他挑着两个大筐,在街上一颤一颤地走着,一边走一边吆喝,草莓,新鲜的草莓便宜啦!他的脸上黑乎乎的,原本白生生的双手变成了老树皮。我到现在还背着沉重的包袱。
  这是我的第一次逆反吧,如果能称得上逆反的话。
  可逆反哪个孩子没有过呢,再说我们忘得快,可能不到一个月,我又开始像只小鸟一样叽叽喳喳个不停了,他也快乐起来,一边洗碗一边不时回过头,说句与我意见一致或者不一致的话。
  夜里我总抱着他的一只胳膊,或者握着他的一只手。如果听见不熟悉的鸟叫狗咬或者打雷闪电,我亦会扎进他怀里,他也会抚摸着我小小的肚子或者屁股,这种时候总是让我很安逸,我现在想来很是感动。我大约二、三年级时,他就几次提议分房睡了,可我一直不愿意,我胆子小。再说我感觉他就这样不管我,我就会更加孤单、不安全。一想到这里我就害怕。
  我可能被当年被裹在襁褓里扔在路边吓怕了,虽然记不得,而潜意识里可能留下了阴影,再不能抹去,所以我堅决不同意,他将我的被褥弄到别的房间,我就开始哭,哭得昏天黑地,上气不接下气,他就这样一次次妥协,直到我上了高中。
  上高中时我已经来例假两年了,他在我不方便的日子,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夜里有时候起来,还检查一下我有没有弄脏床单,顺便叫我起来,更换一块卫生纸。他在商店里还没有卫生巾卖之前,总是帮我把卫生纸叠好,一长条一长条地压在床头,我哪时用,只抽出一条就可以。他甚至在我总不得法之前还教导我,来例假时别大步大步走,跑更不行,说应该小心点,放置卫生纸条时不应该太靠后,因为我经常因为走路让它从两腿间溜到后面。还说在前两三天,夜里应该另外在外侧横着放一块。我现在看到电视上的卫生棉广告就哑然失笑,广告词竟然与当年他的嘱托不谋而合,都是企图做着滴水不漏的努力与渴望。   他的青春,是怎么过来的?是带着我拉着两个长影子散步过来的?还是工余在家里洒洒扫扫过来,还是一条,一条,给我叠卫生纸过来的?
  我不敢想了。但越不敢想越想,越想越不敢想,有时候我想着想着,太累了就睡着了,醒来眼睛难受得不想睁开,体重也迅速降下来,有次我正在学校餐厅吃饭,突然想起这些来,立刻心揪得难受,咽不下一口饭去。
  王科几次问我,是不是病了,还提议说去郊外转转,我答应了。我们先是乘公交车,到了城西一处郊区的学校旁下车,然后徒步再往西北走,那里有座算不上山的小山,通上去有几条小路,我和王科说好我们各自从不同的路上爬上去,看谁更快一些。说完我就选了比较近的路,他在往北一点的路上向上爬,我感觉我应该比他爬得快,可也就爬了二三十个台阶时,我已经撑不住了,喘不过气来,心跳得厉害,只好停下来扶了栏杆休息。刚想坐下来,屁股还未沾着地,那个念头一下子又蹿出来,他现在在干什么呢,以前过周末,我总能给他制造一系列出不得门的借口,现在只他自己了,也许呼朋唤友,出去逍遥一下吧,好歹把我这么个大麻烦送出来了,也该放松一下自己了。
  向北一看,那些乱树已经将刚才还隐约可见的王科遮得严严实实,山不大,但一点人声也没有,王科也不知道喊两嗓子?我害怕起来,不再停留,攀着栏杆往上爬,幸亏不高,一会儿我上去,王科已经坐在上面亭子下的石凳上等我了。
  王科说我就是缺乏锻炼,还说看,爬了阵儿脸就有了血色了吧。我说我的脸原来没有血色吗,他说原来有,最近没有。你够懒的,又懒又笨,我早听她们说了,说你连个扣子都不会缝,将来怎帮我缝衣服嘛!王科看着我,脸红红的,眼睛向着来路上瞧着,伸出手将我的手拉了过去。
  王科的嘴唇很凉,他一面紧紧搂着我,一面将他的嘴唇贴到了我的上面,我闭上眼睛,两只胳膊搂紧了他的脖子,我们的脸贴在一起,感觉火热火热的。一会儿,王科小声问我,说还想要么?于是我们又吻了一次。我感觉很好,我们接吻的时候我什么都忘了,当然也忘了他,我只一个劲儿地搂紧王科的脖子,再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事情可干,别的东西可想。我感觉王科的手从我的腰间往下移,我迅速推开他,怕他的手会接触到我的屁股,好长时间没困扰我的问题又从脑海中蹦出来,我怕王科会发现我长了个丑陋的屁股,心里无比害怕和尴尬。
  王科没有多介意,可能以为这是女孩子的矜持吧,总之他没有发现我长着屁股(那时候我想),这很好。
  我们往下走时,天色已渐暗,我任由王科攥着我的手。不想未来真好,心想未来就可以这样一直走下去,也许,这就是此刻的地老天荒,现在想起来,回忆起王科,既不是他的拥抱,也不是吻,我就只将我们下山时他攥着我的手的感觉深深地记了下来。每次想起,我都心动不已,有时候手里有沁出像那天一樣的汗水,只是低头时,没有了王科的手,我自己的双手在兀自颤抖。我想我如果真嫁给了王科,一定会很幸福,我们有很多话说,我们一样喜欢的书,一样喜欢的电影,共同的初吻和拥抱,王科是那样温柔,紧抱我时都要问,疼吗,不会弄疼你吧?
  我最终还是没有答应跟他走,他毕业离校时我本来都已经快答应下来了,我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欲望,王科在我看来也是稳定的人。所以,我感觉,与他厮守一生,也没有什么不妥与遗憾。
  我没答应跟他走,但去车站送了他,我想象在他走时,我会向他挥手,会向他笑笑来证明我的坚强,会转过头来落泪。但是没有,火车启动时朝我挥了手,我跟着跑出几步,一晃眼却再也无法将他从站到车窗前挥手的人中辨认出来。
  别了,王科。别了,我的初恋。
  是的,和王科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想,我没有一丁点儿心理负累。这是一个年轻人和另一个年轻人的恋情,像一张白纸上的白描的两只单纯的眼睛,洁静、简单,除了对视,再无其他。可王科走了,我不能跟他走,我怕我的那些过去、过去于我的“馈赠”影响到他,也影响到我,影响到我们。我知道,我再不能和王科站在校园南边马路的中心公园里,一站几个小时了。通常是我搂着他的腰,他搂着我的肩膀,我们都不说话,就这样站着,呼吸彼此的呼吸,颤动对方的心跳。
  但是,我却最终没说服自己。是我懦弱,还是我的那些历史足够强大。
  从车站回来的当晚,我躺在床上,疲倦困乏,却根本说服不了自己不去想他,想家里那个老我一些,老王科一些,但还算年轻的男人。
  甚至一想到他,王科的吻都不再甜美,我们的拥抱、接吻,甚至是拉手,都变得罪恶和无耻,我无法让自己生活在这种对自己行为无限排斥的假想中,王科毕业一走,除了通信再见不着他,更被这种感觉团团包围,呼吸不得。
  又到周末,我最终决定还是回去,看看他,看看他在家做什么。再说,我也很想他了。
  晚饭时,我告诉他,我恋爱了,嗯,叫王科。他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也没有说句什么在学校里还是学习要紧什么的训导式的话,只是将正要夹上菜的筷子停了下,也不看我,轻轻地哦了声,紧接着夹了口菜,放在嘴里嘎吱嘎吱嚼个不停,我想,他也许感觉闷了,也许我不在的日子,他找了知心的朋友,常常外出吃饭,喝酒,逗个乐子。也许,他日子过得好多了,更可能已经找了女朋友,也许,快结婚了。
  整整一个周末,我在家,哪儿也没去,我像他早时那样收拾房间,擦地,收拾厨房和卫生间。我一面干着活儿一面肯定,他一定是恋爱了,看,现在连卫生都不打扫了,被子都不叠了,碗也洗不干净了。
  我还没有学会做饭,所以,我就坐在客厅里,思量是该现在就回校,还是明天早晨他早起送我过去。最后决定还是明天走吧,晚上如果有时间,就给他洗衣服和床单,于是,看到他进厨房忙活,我就到他卧室,将他的床单被罩重抖开,全部换了下来。我正寻思是现在泡上呢还是晚饭后直接放在水里洗呢,他就走进来说,不用你,我自己洗就行,时间有,我是懶得动。我说还是我洗吧,我都这么大了,再让你自己洗,不像话了。他顺势在床上坐下来,揪起腰里系的方格子围裙擦了手,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了,喷了口烟雾,转过头来看着我说,下周如果方便,请王科过来吃个饭吧。我停下手中的活,看来这件事情他还是装在心里的。我佯笑了下说,什么呀,他半年前就毕业了,回老家分配了。哦,他说,他老家是哪里的?哦,那,那你们?我说他老家是云南的,我们,我们已经很长时间不联系了。我只能这样说,我不这样说,还能说什么呢?我告诉他都是因为他,我没答应他,还是说我如果嫁了他,离他太远了,照顾不到他。还是说别的什么,我知道,那时即便是实话实说,我也不会表达得很清楚,因为那时,我根本就不了解自己,根本没有想清楚。   恋爱时,我们通常还不懂爱,但好像懂了时,却已经过了花期。
  他又说,哦。接着就出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他早起做了饭,吃完饭送我到学校。在校门口我冲他摆手,他拿右手轻轻地朝地上点了下,我知道他是在叫我。对,他是在叫我,我们以前说话,通常不太用太大声或者打多费力的手势,因为我们都知道对方要说什么,我以为我住了两年半的学校,我们的这些默契已经消失了,逝去了,再不会回来了。他这个动作一下子提醒了我,有些习惯,已经扎根在了生命中,成了等同于生命的印记,再也忘不掉了。
  我走过去,他拉了拉衣领子说,我想好了,过完春节,我就辞职,与你孟伯伯到C市开公司,自己干。哦!我说,我不知道是不是吃惊他这样的决定。但我马上想到,C市太远了。
  晚间同室的女同学都七嘴八舌地议论毕业的去向,有的说想留校,有的说想去北京闯荡,有的说想回家乡当名教师,有的说啥也不想干,想嫁个有钱的男人,优哉游哉逛大街。她们说完后,上铺的小蕾探下头来问我,说,咦,虫虫,你呢,你怎么不说话?
  我说,我想到C市去。
  他之于我,就是块磁铁,我就是那些肉眼看不清的铁末末,永远趋向着。
  但未如我愿,毕业我被分到了市郊的一个面粉厂,我起初不想去,但据说是国营的,工资还是没问题,我就去了。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在向他说起时,他没说话。我想如果他说在C市给我找份工作,或者调动调动他早先在这里的关系,帮我谋一个更好一点的职位,但他没说话,他足足抽了三支烟都没说话,我只好去面粉廠报到了。
  第一个月我发了三百多块钱工资,第一次赚到钱,自是很兴奋,我给他买了件墨绿色和灰色竖条纹的T恤。我想给他惊喜,周六我早早起来坐上车,一路上想起他收到礼物惊喜的样子激动不已,到了C市,我下了车找了个电话亭,给他打了电话,电话正是他接的。他一听说我下车了,说,怎么乱跑,你站在车站门口,别乱跑,一会儿我过去接你,别乱跑。
  我看了下表,已经下午两点多了。我一边不停地看表,一边伸长了脖子往路两边看——我已经两个多月没见他了。
  他从一部黑色的轿车上下来,拉了我上车。说,以后千万别乱跑,现在坏人太多了。
  我惊异他的住处竟然这么好,是我们那个家两三倍大的房子,装饰得很好,这才半年的时间,他会这么有钱?别不是……
  他看出我的疑虑,但只说,我们做化工,我们接手的是个前身国营旧厂,你孟伯伯人脉极好,经营得不错。
  我拿出T恤衫给他,他没我想象中惊喜,但还是接过来,去卧室换了,在镜子前照了好几照。一边照一边问我,是不是太花哨了,穿得出门吗?又照了照说,看,我都有皱纹了。我这么老了,穿这种衣服,是不是太花哨了?他一边伸手抻着T恤下摆,一边朝着镜子往后划拉着头发瞧自己的脸。
  我跑过去,一下子搂了他,任他慌张地张开着两条胳膊在空中晃来晃去,再也不肯抬起头来。
  等我抬起头,他的新T恤的前边已经湿了一片。我认为他会很慌很乱,但事到临头,才发现慌乱的是我自己。
  晚上他下班回来,吃完了饭,我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抚摸了下我的头发,说一直没敢和我讨论这件事,说其实他早知道,早知道我们都离不开,还说我命本来那么苦,就不能再让我过苦日子了,所以出来赚钱。我说我们原来的日子就很好,不愁吃不愁穿的,有什么苦可言,他说我不懂,还说社会总在变的,发展最重要,谁先走出来,谁走在前边,谁就是好样的。如果现在不行动,到了看别人住洋房,开汽车的时候再眼红,恐怕已经晚了,会让我感觉活得不如别人。
  我抱了他。很久不说话,他也不说。过了许久,他说休息吧,我给你放水洗澡,我没说话,他站起来走进卫生间,一会儿哗哗啦啦一阵水响后,他出来告诉我,水好了,可以洗了。我让他先洗,我说先洗的一个总是很冷。
  他就先洗了,他从卫生间里穿戴好了出来,去小一点的卧室给我铺床,我握了他的手,我说不用,我就让你抱着睡。他说,没羞。可等我洗完澡出来,他已经铺好了。我将他铺好的被子褥子床单都扯下来扔到地上,坐在地上呜呜哭起来。
  是的,那时候我很委屈,虽然现在明白了他。他和我毕竟不一样,两代人了,纵使明白了我们会拴在一起,一时半会儿还是在以前的角色里转不出来,我们先前的角色让他为已经想好的角色而蒙羞,尽管我们都已经下决心生活在一起。在他看来,也许只是个上好的安排,但在我感觉,这就是前世注定的归宿。这让我想起王科,想起与王科的爱情——王科的嘴唇和呼吸,我想王科现在也一定很幸福,也找到了与他共度一生的人,我这样想时心里更加难受。
  直到现在也没搞懂爱情是个什么东西,更不知道人的一生会爱多少人,爱几次,怎么样爱才算好。但当时我怎么会想这么多呢,我那么年轻,一边受着心债的累,一边摆脱不了对他的依恋,也许不单单是依恋,还有别的,或许是爱吧。不过在当时,我就想了一会儿王科,没多想,一会儿就想完了。想完了王科我就径直打开门走进他卧室,拉开他的被子躺了进去。
  青春期也许都是糊里糊涂的,我在上中学时跟人家学歌,学《跟着感觉走》,我还问过说为什么要跟着感觉走呢,如果感觉错了,跟着感觉走,不就完了吗?当时好像班里有个叫路银平的,听我这样说后还笑了我一通,说,不跟着感觉走?你跟着啥走?人的行动是受大脑支配的,而大脑,他一面點着头,肯定地说,大脑给我们的,就是感觉!
  大脑给了我们感觉,跟着感觉走就是跟着大脑走,没错,就是这样,那么,大脑受什么支配呢?
  大脑凭什么就给我这样或者那样的感觉呢。
  我老是感觉,有的时候,我做很多事情,都不是大脑支配的——不知道我说这句话,是不是大脑支配的结果。
  他那时一直背着身,不肯转过来搂着我。我从后面抱了他,我听见他呼吸变得急促,他转过身搂住我,我将胳膊移到他脖子上。他再不动一下,我告诉他,我说他再不行动,错过了今晚,我就是别人的女人了。他拧了下我的屁股,说,你敢。接着就一下子将我裹到了下面。   他拧了一下我的屁股,让我突然地想起我的屁股来,这个让我无比蒙羞的屁股,突然间与我讲和了,不再让我恐惧,甚至兀自颤抖起来。
  他说,你准备好了吗?
  我抓他的后背,说,我没好,你下来啊!你滚下来!
  他突然搂紧了我,发出一声低吟。
  事后,他揽着我问,疼吗?我说疼。他说好吗,我说好。他说好还哭,别哭了。我说好才哭,我是激动,我怕你不要我。他说,傻。
  我想请假,我不想离开他,我想天天在家等他,夜夜在他的臂弯里入眠。这种感觉真好。可他说还是回吧,刚参加工作呢。
  我就回了。我一向听他的。我坐在车上,一面往回走一面开始患得患失。我还不到二十岁,我不知道怎样把握自己的爱情和幸福。拥有过,也许并不等于将来会拥有。爱过,也许并不等于会一直爱下去。生命中充满太多悖论,我不知道怎样去把握它、适应它。
  爱情为什么非得有太多顾虑呢?当天晚上,我刚躺上床还在回味昨晚的缠绵,他就敲门了,他一进门我们就抱成一团,再不想分开。
  我给王科写了封信,告诉他我已经有了新的爱情。其实,为什么说新的呢?与王科以前,我与他的爱情也许已经萌芽,说不定已经长得很高了,我们彼此都用泥土封了它,不敢让它冒出头来。可不管怎样,我得告诉王科,我们爱过,那是我的初恋,我得给自己、自己的初恋和恋人一个交代。
  王科很快也回了信,说祝福我,并且告诉我他也有了新的女朋友,已经在筹备结婚了。还说谢谢我,给了他纯洁美好的初恋和回忆。几句话让我的心里酸酸的,好像自己種了棵小雏菊,一时忘在了角落里,过了冬季才想起,找过去看时,已经被人摘了去。
  所以我将信撕了,发誓再不想他。但今天,我后悔得要死——为什么不留下点有关美好的念想。可见当时的幼稚,一心想脱离、打扫净与他、与跟他的爱情无关的一切,彻头彻尾地钻进充满着他的一切世界里。可这,于事又有什么用处?
  爱情、生活、生命,在今天的我看来,三者那么紧密,却又截然不同。初为女人,我想,生命就应该追求爱情,爱情应该充盈整个生命;没有了爱情,生活不叫生活,应该叫活着;后来我又想,没有生活的爱情,就像我和王科的,缥缈虚浮,没有生命,当生下小虫时,我想生命就是生活着,平常而温暖地生活;现在我想,爱情只是生命中的一个段落,生活和爱情关系也不大。
  总之,想起这个,我既明白又糊涂。
  他应该比我想得清楚吧,因为年龄,毕竟也是一种财富,一种能经风雨,想抛弃都不得的财富。
  我们商量好,其实主要是他拿的主意。春节过后,我办了停薪留职手续,一门心思到C城,筹备婚礼。原本我们想在家结婚,但一想到左邻右舍的眼神和心思,他先就不寒而栗了。但我提议卖了老房子时,他还是没有同意,说留着吧,留着等你给我生了孩子,我们就带那些小家伙来看看,怀怀旧。
  我们婚后的第三年我生了小虫,生下小虫后不久,单位就打来电话,告诉我说我下岗了。我刚想问问,什么叫下岗,下什么岗。我还想说我没说我要下岗啊。那头就匆匆地说,具体情况找单位领导问吧,挂了电话。晚上他回来,我对他说了,很是气愤,他淡淡地说,下什么岗,啥年头了,还上岗下岗,甭管他,市场经济了,搞什么搞。
  我没怎么明白他在说什么,但我已经知道他不在乎我上岗下岗的。但是我在乎,我是在听说我下了岗的那一刻在乎起来。放下电话,我感觉突然与自己奋斗的那些岁月,被迫一下子说了声拜拜。有个单位在那里不去是一回事,但一下子什么也没有了,连个依托也没有,是另一回事。是的,他很有钱,家里什么都不缺。但自从我知道自己下了岗那一刻起,我就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正确,是不是明智。最重要的,是不是符合我一贯行事的原则。
  我行事能有什么原则呢,从小都是他做主,我早就说过了,连拿筷子,走路,写字,洗衣服先洗领口、后洗袖子等程序都和他一模一样。再后来学校领导说了算,让我们住东宿舍楼就住东宿舍楼,让我们住南平房,我们又搬進南平房。让我们上合堂,我们不能单独上,让我们去图书馆我们不敢去操场。再后来面粉厂领导说了算,他说让我干出纳我就干出纳,他批准我停薪留职我就办了手续,他说我下岗我就下了岗。爱情不知道是谁说了算的,我细想来,我还是挺主动的,那段日子,我在单位的单身宿舍,想起他来,就心里疼得不行,一想到他,再看别的小伙子,那个别扭劲就甭提了。再后来就是他已经想好的一切了。我除了自己做主冲动了一阵子,再无其他,我,还是我自己的我吗?
  可我还是想,下岗,成为一个无业游民,怎么也违背我的原则,内心的原则吧,该是。
  我这样对他说,我以为他会安慰我。可他听完了,竟然问我,问我是不是后悔了。是不是后悔嫁给他。我说你胡说什么,两码事儿。他说,错,这是一码事儿,还说我要不是后悔嫁给他,怎么这样害怕下岗,我害怕下岗的深层次因素,就是没有安全感,不信任他。我第一次感觉有理没处说,有理说不出,有理说出来对方硬生生地不懂。
  我无助地哭起来,我搂着小虫,越哭越委屈。怕吓着小虫,就使劲憋住气,不发出声来。可小虫还是哭了,小虫一哭,他就慌了手脚,赶紧跑过来,将小虫抱了过去,双手托着在客厅里转着圈哄,不一会儿就睡了。
  他放下小虫,过来搂了我。说看看,看看。对不起,说他不是有意惹我。只是感觉现在经济形势这么好,厂里产销两旺,实在是不该在乎这么个面粉厂的小职位。他还告诉我,说面粉厂现在股份制了。我问他怎么股份制了,他说就是几个有钱的,也就领导们吧,出钱将面粉厂买下来,当然,职工在岗的也可以入点股份。出钱多的说了算。所以说,他像总结似的说,说我就算出钱买点面粉厂的股份,硬着头皮还做个让人支使的小出纳。三年五年下来,还不如他们一个月赚得多。他的意思是计较这个没意思,或者说我要非得计较,就是我不适应形势了。还说如果我实在想做股东,就等他们公司上了市,买他们的股票吧。
  大势所趋呀,我不笨,所以,这番话后,我就再不提上岗下岗的事儿了。不过我对他说的他们的股票很感兴趣,因为上学时学有关的课程,我知道国外都这么搞的,想不到我们也搞得这么快。我问他,说他们的化工厂也允许上市吗?他说,什么呀,现在不是化工厂,现在已经叫宏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了。如果照目前这样发展下去,再过个两三年,筹备一下,上市应该没问题,还说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他将双手反过去抱住头往床头上一仰,说,到时候,我们就叫宏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了。你要早存点私房钱,买我们的股票噢。   我们那天亲热了,他比我们初次时更活力四射,累得我事后一动不想动。直到小虫醒来哭着要吃奶,他将他抱了过来,我才起身喂小虫。
  他看着小虫吃得香,也弯了腰托起我的另一只乳房,甜滋滋地吮了几口。我说你别忘了,你吃了我的奶,就得给我叫妈妈了,你得把我早先叫的爸爸都还回来。他说,休想。
  于是这样闹着高兴起来,似乎忘了由于下岗引起的种种不快。有小虫哭着闹着将我的时间占得满满的,渐渐地我也就越发地别无所求起来。
  但不管怎样,我还是感觉他有些变了。
  他的变我首先在床上觉了出来。他不再那样小心翼翼地问我的感觉,而是像皇帝临幸自己的妃子一样,开始让我这样那样,他则在我上面,闭了眼,尽情挥洒他的威武。刚开始我很反感,但他说,男人就是这种样子。我又想,也许吧,也许男人就是这种样子。我怎么能找到一个反驳他这种观点的理由呢?
  再就是他开始理直气壮地指使我,一会儿说倒杯茶来,一会儿说地该擦了。还有一次,他竟然一脸严肃地告诉我,说他肩膀疼,让我给他揉揉。我很不情愿,但见他一身疲惫,就不计较他的态度,坐在他身边给他揉了会儿。
  他公司真的上市了,正式挂牌的前一天,他回来很晚。我等他,他兴奋地说着如何打通那些关卡,如何如何准备材料,如何调度人员,说得眉飞色舞,我自然也高兴。为他高兴,也为我们有个更好的前景高兴,当然,我想,我的高兴多半还是为他的。不知道從什么时候开始,他说话时再不小心地瞧着我的脸色,这种情景倒是反了过来,看他高兴,我就高兴一些,他要不高兴,我要么默不作声,要不主动地做点合口的菜,或者逗逗小虫,或者干脆温情地簇拥着他,希望他好起来。他有了笑容,我也高兴了,仔细想来,我的这种高兴,倒也不是伪装成的或者说是假的,是发出内心地以他高兴而高兴。
  这次也一样,他手舞足蹈后,我们依在床上,听他像作总结一样,从捡到我开始回忆起,一直说到他们公司上市。他说:人生真不经混,我那时捡到你时,你才一个多月,现在小虫都三岁多了。我问他说捡到我后,有没有犹豫过,或者后悔过,想再把我送出去。他说:怎么没有,好多次呢,那时我才多大,我也就是个孩子,但一想到把一个活生生的你送到孤儿院或我不认识的人家,我心疼得就不行。我基本上就是个孤儿了,我妈妈产下我就死了。爸爸根本就没怎么管过我。我问他他爸爸现在还活着吗?他说活着也是在国外,刚出去时在美国,后来去了英国还是德国,不过也许是比利时,反正是自从毕了业能养活自己,就没再怎么联系过。他说,死活都一样。我就当自己是个孤儿。所以,他看着我说:所以我就不忍心再把你送出去。当孤儿可苦闷呢,命苦,自卑得看见邻居傻胖子的爸爸打胖子,都感觉胖子那么幸福,竟然有个爸爸打他,还拴起他来不让他出去,真幸福。我说:你变态吧。他正了色:说你不懂,你根本不知道一个自小没有人关心、没有人疼爱的心灵有多么自卑,整个人生都不见一丝天光啊。我说捡到我你就见了天光吗。他说更黑暗,当时想也就像捡个小狗小猫一养活就行了,没想到养个人那么不容易,不光得喂饱了,还得照顾她的情绪,还得……唉,本来我连自己都照顾不过来的。他指了额前的抬头纹对我说,看吧,这些皱纹都是让你愁出来的。小的时候愁喂饭,大一点担心被人欺负,上了大学又担心你飞走。我的好时光啊,都让你给糟蹋了。我说你原来一直都不想让我和别人好。他说,你这就胡说了。你和王科好,我早知道。我不是也让你把他领回来过吗。其实我觉出你谈恋爱后,一直很担心,不单单担心你飞去,再不回来;还担心别人知道你的身世,会多想。我担心你受委屈。
  我将他手贴在我脸上,说,你真好。
  他哈哈笑了一通,说,你才知道啊。
  我说,你放心,将来你老了,我一定好好照顾你。
  他说,嘁,还不知道谁照顾谁呢,我做的这单生意呀,怕是要蚀了本的。
  我说你别把什么都看成买卖,真受不了你。
  他说,市场经济了嘛。
  对,市场经济了,市场经济了呀!
  第一次听他说市场经济这个词时还有些陌生,转眼工夫大街小巷都在讨论市场经济了。一次我送小虫去幼儿园回来顺道去超市买了些东西,往外走时被卡在门外,有个五十来岁的妇女跑过来热情地帮我开了门。我挤出去,刚要开口道谢,她却将手伸到了我鼻子底下,说得两块钱。她看出我意外,露出一个宽容的笑,操着本地的土话说,有什么?市场经济了嘛。
  市场经济让我沮丧,但我给了我足够的惊喜。我生日那天,他送了一部红色的跑车给我。我嘴里说着他俗,心里却高兴得不行,虽然,我还没有学会驾驶它。我问过他车的价码,他说我不用管,我说你的钱是不是已经多得花不完了。他说当然是,下辈子也花不完了,市场经济的好处啊。我说我担心有一天你会把我和小虫也市场经济了。
  他没有把我市场经济了,但却把别的女人市场经济到我们的老房子里了。
  我知道这个很偶然。有天在家闷,就拨了朱芸的电话。朱芸和我一样大,却比我早上四年班,还没技校毕业就上班了,原因是他父亲在面粉厂退休,她得去顶班,要不迟了,就没她戏了。她家虽同城,但也远,单位分给我们一间小平房当宿舍。那间小平房挨着单位的大厕所,根本没法住,有时候下班走得晚了,我就叫着朱芸一道到我家去。朱芸刚开始也奇怪怎么老我一个在家,我告诉她说父母都在C城。
  朱芸接到我电话几乎要跳起来,欢叫着,虫虫,虫虫,我真想你呀!我心里一热,这个说话不经大脑的朱芸,想不到这么让人感念。我说你骗我吧,想我怎么不给我打电话,还是我想你比较多啊。朱芸小了声说,哪里,现在长途话费贵着呢,几次我都把电话拿起来,没舍得打,对不起呀,虫虫,不怕你笑话,自从下了岗,我连一只口红都没舍得买过呢。
  啊,原来被父母宠来宠去蹦跳着走路的朱芸竟然到了这步田地。
  朱芸又說,啊,这下就好了,我说呢,前几天晚上路过你家楼下,看你家亮着灯呢,原来是回来了,明天我收拾一下,找你去。   我大惊,很快敷衍几句挂了电话。
  我们家亮着灯?不会吧!怎么会呢,莫非我们家房子被他卖了?他没提起过呀,不会的,这老房子虽不值钱,对我们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东西,他不会不跟我打个招呼的。
  不好的念头开始浮出来。一浮出来就再压它不下。
  不行,我得去看看。
  我家老房子里住的是当年他因捡我回来耽误了约会的那个女人。
  她看上去比他要老,在我看来有些像不合时宜的拙劣人物画,即使我在心里已经承认,他们才应该是最相配的一对。她脑后面绾着个沉甸甸的髻,穿着一双很常见的黑平绒面、同色塑料底的方口鞋。她不安地用两手搅缠一角的雪青色绣花对襟短上衣,一起与她的主人惊悸而卑微着,连同窗外的阴霾,衬着她身后一个老旧的深棕色书架装着的大多书脊上已字迹模糊的书籍。
  刚开始粗看时的不合时宜竟有了些端庄凝重,相比之下,我的带蝴蝶结的白色高跟鞋,带蕾丝花边的低领衫,漂染过的大波浪状的黄色卷发,一起构成了衬托她方正、优雅、凝重、内敛的可笑而恰如其分的道具。
  我承認,在她面前,我不知道置自己于什么位置。所以我惊慌失措,语无伦次,到后来都不知道自己怎么退出的家门。
  也许,应该被谴责和排斥的人更应该是我。当时,也就是我没退出她家——到我们的老房子之前,我没有想到这些,然而,我为什么只自报了一下家门,就再也说不出其他话来。我在来之前,曾经嘱托自己,暗暗地在心里为自己打气,我想,不論她美若天仙、才华横溢,抑或身家连城,还是权倾满朝,我都得不卑不亢,大方得体,我不是跟她争男人,而是我要让她明白,不经房子的另一个主人允许,偷偷搬进别人家的老房子,于情于理,都是可耻。
  是的,谁也不能否认,那座老房子,有我的一份。
  可当我再走进去,却再也触摸不到有关我的哪怕一丝一缕气息。是我的生命太轻,难以在它坚硬的胸膛上留下痕迹?还是它太自私,自私到不向我展露一个熟悉的笑容?哪怕扯一扯嘴角也好。可我什么也没发现,我只感觉到陌生和孤独,尽管,我们曾经那么亲密,我曾经,那么爱恋它。我倾注了那么多那么多感情的窗台、卧室、墙壁、地板,一切的一切,在那时都成了忘恩负义的叛徒,将它们有限的躯体和生命,变成让我孤立和绝望的图腾。
  都在嘲弄我!
  她的沉甸甸的髻化作了敲打我柔软心脏的铁锤;她的对襟短上衣则幻化成愚弄我曾经的幸福的千字书;就连她脸上的皱纹,也一起冲我沉默,沉默成一个恶毒的咒语,我知道,它上面写着:谁胆敢打破盛放它的黑坛子,它就让谁永世不得超生!
  曾经认为可以地老天荒的爱,气若游丝。
  一直用心守候的灵魂的窠巢,已近灰飞烟灭、尸骨无存。
  魂不附体,又尸骨无存,我这些年来认为拥有的一切,还能剩下什么呢?
  如果我认定这是个经验,我可以利用它,直到它展示出它有被利用的价值。可它,是个经验吗?如果是经验,我能与谁来分享它?但如我认为它是个教训,我得提防它,提防它在我的余生中,再次恶狠狠地龇出牙齿,对我来个完美的攻击。
  假如,在这之中,我是个受害者,那施加者是谁?是他?是她?还是……
  我拿不准,真拿不准。
  我大可以放下其他,指责他的不忠;我亦可以指着她的鼻子,说她是个无耻的插足者,当然,将两者并排放了,昭示于众,求个短暂的心理平衡,这些都可以轻易做到。
  但是,这于我本身又有什么好处?
  这样我就可以心平气顺,气定神闲或者兴高采烈?我想都不能。这显而易见。
  理性的抑压永远敌不过感性的爆发,尽管,感性的口号往往到头来得服从理性的法典。
  我让他找了几天几夜。我带了小虫,躲到朱芸家,说很想她了来看看她。
  朱芸还住在面粉厂后院的平房里,先前房前屋后一株株的槐柳处,只留了刚填满或尚朝天敞开着的大坑。朱芸告诉我,下岗时厂领导承诺,每个下岗职工,从下岗之日起三年,每月补贴生活费150元,但只补到四个月时,面粉厂就被C城电力局下属的一个大厂收买,成了人家的分支。领导也相应更换。150块钱自然无着落,去闹了几次,承诺说再研究,一定研究,好好研究。他们一天不研究地球不会不转,朱芸她们一伙却不能一天不吃饭,更不能砍了新厂长的头当馒头啃。所以,朱芸成了菜贩子。我本来想让朱芸带我一下,我也贩卖点青菜——总得有个糊口的本事。可看见朱芸的丈夫老是厌恶地盯着我去抓他们家热馒头的手时,还是决定回了C城。
  当爱情不在,吃谁的面包或者说怎样吃到面包,或者干脆说怎样吃面包才能让自己更有尊严,更对得起自己,就成了一个突显出来的原则性问题。
  不过,要尊严,就需要付出代价,特别是像我这样的人。早先像金丝笼中的雀儿,一旦发现自己没了睁眼可得的一日三餐,首先就虚弱得已经三分气喘,七分腿软。惊醒而回首,发现根本不存在自己一个独立的世界——从来没有过。
  我那大把的青春,像水蓬花一样璀璨的年华,给了他——第一次这样想时,是在午夜,我相信,我没有违背自己的内心,没有对自己扯谎。
  当我睁开双眼,我看见他,最先见到他,也只能见到他。
  他是我世界里第一个真实的影像。随后我按照他的模样,艰难地长,长大。也许,我原本可以长成那个样子,也可以再换成另一个样子。可是没有,我长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当我长大,对他由起初的感恩,进化为精神的依恋,不过也许,这些都因了最初他给我的爱,最初的爱,并不曾让我感恩的爱。最后,成为生命里难以割舍的一部分。
  他这样算是抛弃了我吧?
  一个鲜活的人,不应该只是等待被抛弃。为了伟大圣洁的生命,是扑火,也要飞一次。
  最先让我在想象中铩羽而归的,是小虫。
  也许,我的生命与他的生命一样,因为这样一个幼小的生灵而变得厚重和有担当,本来虚浮的生命、生活体验沉淀成使自己终能垂直于大地的立体,而不再是跳跃或倾斜的,不能再呈现出未落墨的白纸模样。我们的根因了这些,直扎入我们爱过恨过不安过悸动过的泥土里,纵横交叠,从而,我们枝繁叶茂,生机勃勃。   他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在一个静夜,在困顿的时候,想过这些,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是不是也和我一样,被丰富了自己的生命而感动过。他和小虫,我的感恩和爱,最应该倾向哪个?
  有的时候,我们的爱,也许不是为了明确的某人某物,更是为了我们本身在某事某物上投入过的爱。
  这么说来,人,我们,又应该以怎样的姿态或方式对待自己的内心呢?
  就如我般,就如我眼下般,我从前的那些感恩、記忆,还在温暖我,提示我,甚至是敲打我。也许,我才是真正的入侵者。但是,绝不是我的主动行为,我没有要求自己被生出来,更没有要求他必须捡我回家,我也没有以强硬的态度占有他的房子、时间和爱,包括对她和对他自己的。不过,也许生命本来就是一种最强硬的态度,以它自身的硬度和韧性占有和影响着周围的一切。生命不是错,他也有权利爱他曾经爱过的她,他似乎更有权利爱一直爱着的我。但他们所共同拥有的,是我所不能够的。如果硬做个比较,我更像是一把尺子,即使能有效丈量我们之間的爱恨,却不及他们,因为他们所共同拥有的,更像一段长长的路,上面有他们的脚印,有某年深秋,他们看见徐徐落下的那柄黄叶,也有某个风雨天,他们撑着的那把雨伞曾经遮过的那方安逸的世界。
  尺子能丈量路,不是因为它与路等同,而是用了它的艰辛,一步步走过,不会留下任何气味与痕迹。而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让生命追溯到他捡到我以前的时间,与他更深情一些的牵手。生命需要嵌入,相对于彼此爱着的人来讲。
  那段虚无,我该怎样让它更有力地嵌入呢?嵌入到他见我之前的生命里。
  生命与生命,爱情与爱情,历史与历史,难道是用他们本身的广度与厚度,在严丝合缝地对接和嵌入?我和他的这个缝隙,本身就是在印证它?
  而人,能斩断与自己有关的历史吗?重新来过,是不是也意味着只是以不同一些的感情和心态延续想改变而不能的历史?
  不想了,我告诉自己。不想了。
  一个失败者,长期执拗地剖析失败的深层次原因,不但不会让自己伟大和聪明起来,还被白白地耗费掉那些尚未意识到自己失败时的喜悦和自信。
  给自己留些空间,世界会变得更加宽容。
  那么,是不是给自己一些尊严,就会令自己更加尊重呢?
  争取尊严很难,我想第一步该是自立。我长这么大,没有几步路是用自己的腿走过的,也没有多少事情是我独立完成的。曾经曾经,我站在那些或大或小的十字路口,每向前一步,转一个弯,都能感受到贴在后背上的他的眼神,这些眼神,既让我感到熨帖踏实,又使我惊悸不安,我怕自己会迈出他目光所不能及的脚步,我怕他伤心失望,我常常感觉如芒在背,我恨不能生出能刺透皮与肉的眼睛,看看他心里对我的要求与希冀。我生不出,所以更加怀疑自己的判断和力量。
  我主动抱着小虫走进家门时,自己能感觉到那种滑稽和挫败。他坐在客厅的阴影里,并没有我想象中看到小虫回来焦急里透着兴奋的样子。我从下午两点多钟一直等到晚上十点多钟,我一直在等,等他的解释,等他说不见了我们母子着急的心情,甚至哪怕是气急败坏也好。可是没有。
  十点多钟我确信小虫不再醒来喝奶,就冲洗了下躺下来。他转过身冲我,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脸,用另一只胳膊撑起身子,用一种我从未见过、说不上来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接着长出了口气,对我说:你,不该去逼她。
  转过身去躺了,再不说一句话。
  我,不该去逼她。我,去逼她了吗?
  到这个时候我还非常相信他,我从为自己解释开始,对他的这句话批驳开始,渐渐地竟然开始为他找理由,心里说,也许,她是辛苦的,有我不能想象的难处,他,也应该有能力,有责任(有这个责任吗?)帮她一把,一所老房子,对我们来说,除了感情的依托之外,不算什么,不说让她住,就算送给她也不算什么。我也想起王科,我想如果王科如他,多年后我处境艰难,王科给我一个住处,或者我许会想这是合情合理。想起王科,自然想起当年与王科的种种,我发现时过多年,我的心竟会为王科而疼。相对于王科,我是那么独立鲜明的一个人,我与他一样,鲜活而茁壮地屹立在地球的最高处,周围的人、事、物曾经辐射状地散布在我们周围,离得我们那么远,那个小世界,就是我和王科,没有别的声音、颜色,也没有拖得那么长那么长的影子。我们没有更多的故事。
  而与他呢,我们的生命,曾经,也一直同宗同脉,息息相关。有那么多共同的日出日落,阴雨晴天,有那么多共同的喜怒哀乐,零七碎八。这些平时看似细碎的东西纠缠起来。在我这里,这些东西强大得足以让我想到放弃之时辗转反侧,彻夜难眠。而对于他,我应该是个责任,渐渐地更像一桩与生俱来的责任吧,也许,更是一种负累。
  如果这样认为的话,那么,生命之于他当初的负累,眼下也摆在我的面前。
  一想到这个,我就有些窒息。说小虫是负累,仿佛自私了,甚至是狠心了。但我一想到以后自己要过的生活,浑身已经没了背负这个小生活的力气。要将他交给他,像当年的我一样,我更是万万做不到。
  当决定将小虫送出去时,我的心难受得无以复加。我要将自己追寻了这么多年的、能真正让自己会心一笑的根扯断。我不想再让小虫钻在他的羽翼下,享受够了温暖与庇护,到头来才发现自己这种想法与感觉的一无是处。
  我不想再制造另一个我,另一个以自己所有感恩后,才会发现世界成了另外样子的我。
  我受够了。
  不是吗?是的,完全是。事情总会向着我们始料不及的模式出现和发展,也许,他就是那只无形的手。我不能光顾自己挣脱出来,将小虫弃在他早先给我营造的那种氛围里。小虫长大后,也会像我一样。我不想让小虫重蹈覆辙。我也不能想象,在没有我的家里,小虫会过什么样的日子。小虫会像我的童年一样,蜷缩在角落里,望着窗外奔跑嬉戏的小朋友,只有瞪着两只羡慕的大眼睛的份儿;也不想他孤独地带着小虫出去,一长一短的两个可怜的影子,拖在马路上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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