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隐私期待”标准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来源 :西部法学评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200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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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最高法院将隐私权纳入第四修正案的保护范围之后,Harlan大法官在Katz案的协同意见中提出了“合理隐私期待”标准.只有公民的隐私权主张符合合理隐私期待标准,法院才会认定公民享有隐私权,政府的刑事侦查因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而构成搜查或者扣押.联邦最高法院在适用合理隐私期待标准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提炼出一目了然原则、第三方原则、非法信息无隐私等具体化合理隐私期待标准的下位标准.为了维护自由与安全的平衡,联邦最高法院对一目了然原则和第三方原则进行了修正.联邦最高法院在修正一目了然原则时提出了Mosaic理论,其后,Mosaic理论又被联邦最高法院用于修正第三方原则.虽然合理隐私期待标准饱受争议,但不可否认合理隐私期待标准契合了隐私权的基本属性,并且具有很强的灵活性.鉴于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应借鉴合理隐私期待标准,加强保护我国公民在刑事侦查中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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