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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最近制定《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确定了司法行政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四项主要任务:发挥法律服务工作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大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力度,对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迂中侵害农民权益,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社会保障以及残疾人救助、灾害救助等方面纠纷,赡养、抚养类家庭纠纷,交通、医疗事故等人身伤害案件,关系列农民群众利益的假种子、假农药等坑农案件等,千方百计依法予以必要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