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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的过程概括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采购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采购阶段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合同订立阶段。目前,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重点较多都集中在合同订立阶段,即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监督管理。而另一阶段的管理,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阶段管理,却普遍是当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薄弱点甚至可以说是空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