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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先简评《鹿特丹规则》,得出《鹿特丹规则》是目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和国际海运新形势的法律层面的表现。接着探讨了在新形势下我国《海商法》面临着修改,《鹿特丹规则》的内容应该为《海商法》的修订所借鉴,并结合《鹿特丹规则》对高职大专院校《海商法》的教学提出自己的想法、体会和建议,最后总结新形势下进行的《海商法》教学,可以培养实务型人才和为实现北部湾经济区物流中心的目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