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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应用性。其特点对任课教师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从职业精神的视角来看,爱岗敬业是"基础"课教师职业素养的根基,激情是"基础"课教师职业素养的灵魂,进取是"基础"课教师提高职业素养的内驱力。三者三位一体,构成了"基础"课教师的基本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