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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档案局刘东斌先生的新著《档案直接形成论》,已由河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4月)出版。作为同事与朋友,有幸在第一时间读到这部出自基层档案工作者之手的中国档案学基础理论专著。
刘先生的“‘档案直接形成论’的观点是由‘档案形成在前论’演化来的”,[1]《档案直接形成论》是其“十几年来对‘档案直接形成’(档案形成在前)观点思考与论证的结果。”[2]“档案形成在前”观点的提出,曾在档案界引起轩然大波,引来质疑声一片。其原因有对档案形成在前论系列文章的不完整阅读,亦有文章容量有限阐述难以服人,更有“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的思维定式。《档案直接形成论》一书对“档案形成在前”观点进行了全面、系统地理论阐述。读完这部60万字的专著,给我最大的触动不是“档案形成在前”观点的对与否,而是刘先生这一研究过程所给予的启示,及引发我对档案学理论研究的些许思考。至于能否让所有读者前疑尽释,就要看各位读者自己的体会了。而这一观点的对与否只能留给时间去检验。
1 启示一:跳出思维的框框
所谓思维框框,是由实践目的、知识储备等因素构成的特定认识框架。“框架是一种思维模式,是一种完全内化于你心中的结构。根据既定目标,通过简化事实的手段实现有效理解的目的。”通过框架的概念凸显了眼前真实世界与你头脑中认识到的世界的区别;并指出正因为我们不能离开框架思考,才有必要意识到框架的存在及其(我们思考的)局限性,进而理解只有“质疑和谦卑”才能从常识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开始“伟大的越狱”。[3]这种思维框框当面临环境条件变化、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或需要开拓创新时,就成了束缚创新意识的“枷锁”。
这种思维框框在档案学理论研究中并不少见。“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由文件转化而来的”观点只是一例。《档案直接形成论》提出的许多观点则跳出了这一思维的框框,比如,《档案直接形成论》从档案微小的实体——发文处理单入手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疑问:“发文处理单是文件吗?发文底稿是文件吗?发文处理单、发文(文件)、发文底稿它们是一份文件?还是三份文件?实际上,发文处理单不是文件,也不是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是文件或者是文件的一部分,为什么不与文件(发文)一同发给收文单位呢?”[4]。由此得出档案不是由文件转化而来,而是直接形成的。再如,《档案直接形成论》从一份(套)文书档案是由发文签、定稿与文件正本构成,一份(套)人事档案主要由履历材料、自传材料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等等构成,提出“成套性不是科技档案所独有,而基本上是各类档案实体的共性”的观点[5]。
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面对环境条件的变化、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跳出固有的思维框框,以适应变化发展中的档案工作实践,而不是“划地为牢”。
2 启示二:质疑精神必须有
质疑精神是科学研究者必须具备的一种素质。所谓质疑精神,就是不轻信,不盲从,遇事多问一个为什么。
翻开《档案直接形成论》,里面就充满了质疑,例如:“发文处理单是文件吗?发文底稿是文件吗?”“试问在日常工作中常见的印发件‘红头’文件和‘黑头’文件‘转化’的‘档案’,有哪份文件是原稿、原本?哪份文件上有当事人的手迹?哪份文件是唯一的?”[6]“‘收文’文书档案的实体指的是什么?是收文本身?还是收文处理单?还是收文 收文处理单?”“收文处理单是文件吗?收文 收文处理单是文件吗?”[7]“对‘受文者’也就是收文单位,他们能在此‘收文’中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图吗?”[8]“档案副本是什么?是档案?还是其他什么?档案文书的副本是什么?是档案?还是文件?还是其他什么?档案文书正本是什么?是档案?还是文件?还是其他什么?”[9]“归档中整理是如何整理呢?它与档案工作中的整理工作有没有区别?”[10]“文件和档案以及现行文件的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是一回事吗?文件价值和档案价值、文件价值和现行文件价值、档案价值和现行文件价值是什么关系?”[11]“文件印制少则几份,多则数千份,而只有一份成为档案走完了它完整的生命过程,其他的‘孪生兄弟’只有中途夭折了。为什么同样的文件其生命过程不一样呢?”[12]“有没有必要创造出一个‘文件连续体’的概念来代替‘档案’概念?”[13]等等。
古人云:“学贵有疑。”“疑者,觉悟之始也。”爱因斯坦说: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善学则疑”。刘先生就是一位有着强烈质疑精神、善于提出问题的学者,他曾在2002年发表的《档案天问》一文中大大小小罗列了上百个问题,[14]这还不是他“眼中”问题的全部,《档案直接形成论》也只是刘先生质疑精神的产物和成果之一。我们应以质疑精神来审视既有的档案学理论,进而推动其发展。
3 启示三:归纳与演绎不可或缺
归纳与演绎是研究的两种基本方法。布拉班迪尔指出:“当你观察事物并用这些获得的信息创造新模式或者改造旧模式时,你用的是归纳法。”“你头脑中存在一个模型,当你用这个模型思考和行动的时候,你用的是演绎法。”“演绎法使用已经存在的框架,而归纳法则会产生新的框架。”[15]对此,我们可理解为:理论,尤其是新理论,不能靠纯理论推演产生。档案学新理论只能从档案工作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来。而“脱离了丰富多彩的档案工作实践,档案学理论是断然无法发展的。即如果脱离了档案工作实践这个基础,来闭门造车式地研究,那么其理论哪怕再成体系,成果的体现形式哪怕是再厚重的专著,其结果只能是所谓的理论、在档案工作实践面前必然显得苍白无力,毫无指导意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档案学理论的真正创造者是档案实践工作者,也只能是档案实践工作者。”[16]国外一些知名档案学理论创造者的经历佐证了这一点。例如,英国詹金逊、美国谢伦伯格都是长期从事档案工作的实践者,前者的“行政官员决定论”,后者的“文件双重价值论”,都是他们从档案工作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来的。而国内的档案学理论研究现状,则是一个反例。“中国档案学的研究主体主要是高校档案教育工作者,他们理论功底深厚而实践经验缺乏,他们具有完备的知识体系却很少有机会深入档案工作实践”,“研究没有实践作为基础,理论得不到实践的检验和反馈,久而久之,学术就成了书斋学术,理论就成了空想理论。”[17] 相比而言,《档案直接形成论》却是一部来自档案实践、经过“归纳”和“演绎”的档案学基础理论专著。通读全书,其阐述都是建立在实践和例证的基础上的,从发文处理单、发文(文件)、发文底稿为什么会共同构成一份档案而不是一份文件的论述,到收文处理单的档案作用案例分析,再到对档案价值利用的定量分析等等,随处可见档案实践工作的影子。这既是这部书难能可贵的地方,也是档案学理论研究者的应当借鉴之处。
除了《档案直接形成论》,刘先生通过对档案馆馆藏档案利用情况的总结和归纳,还提出过档案馆馆藏档案利用的五种规律,即:用少性、时效性、区域性、专一性、一次性。[18]据悉刘先生计划着手撰写一部关于档案馆馆藏档案利用规律的专著,目前正在做更多的调研和归纳论证。期望能早日看到刘先生的这部新作——同样来自档案实践的档案学理论专著。
需要声明的是,我这里丝毫没有否定中国档案学理论的研究主体——高校档案教育工作者的意思。我相信如果他们能够深入到各个领域的档案实践工作中去做细致的调查研究,加上他们深厚的理论功底,一定能归纳总结出来自于实践又能指导实践的档案学理论。
4 启示四:摈弃学术成见、学术偏见和学术歧视
档案学理论要发展,还必须摈弃学术成见、学术偏见和学术歧视,对不同的档案学术观点给予宽容与海涵。首先要对档案学术观点中“异端”宽容。学术创新,往往始于一些与常识不相符的“异端邪说”。如果没有宽容与海涵,新的档案学术观点和学术思想便会被位高言重的“专家学者”和众多的“科班人”扼杀。档案学术宽容,还要做到对档案学术错误的宽容。科学哲学家波普尔早已告诉我们:所有的科学理论都不过是一种猜想,其中必然潜存着尚未发现的错误。科学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提出猜想、发现错误而遭到反驳和修正,然后再不断提出新的猜想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可错性”(可证伪性)是科学理论的根本性标志。毕竟“一个能够提出问题、回答问题的社会要优于一个只知道接受专家教诲的社会。”[19]
正是由于有了档案学术宽容氛围,才使得“‘档案直接形成’(档案形成在前)这样有违‘传统’、离经叛道的观点得以发表”[20],同时还应当给予客观地评判。正如刘先生自己所说“或许它是个谬误。只要经过论证,它确实是谬误,那也算为后人趟了回路,说明此路不通,为后人提供一个反面教材。”[21]对作者这种敢于试错的精神我们应当表示赞赏。
总之,《档案直接形成论》是一本能够为读者带来深度思考的力作,亦是一部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范本。
刘先生的“‘档案直接形成论’的观点是由‘档案形成在前论’演化来的”,[1]《档案直接形成论》是其“十几年来对‘档案直接形成’(档案形成在前)观点思考与论证的结果。”[2]“档案形成在前”观点的提出,曾在档案界引起轩然大波,引来质疑声一片。其原因有对档案形成在前论系列文章的不完整阅读,亦有文章容量有限阐述难以服人,更有“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的思维定式。《档案直接形成论》一书对“档案形成在前”观点进行了全面、系统地理论阐述。读完这部60万字的专著,给我最大的触动不是“档案形成在前”观点的对与否,而是刘先生这一研究过程所给予的启示,及引发我对档案学理论研究的些许思考。至于能否让所有读者前疑尽释,就要看各位读者自己的体会了。而这一观点的对与否只能留给时间去检验。
1 启示一:跳出思维的框框
所谓思维框框,是由实践目的、知识储备等因素构成的特定认识框架。“框架是一种思维模式,是一种完全内化于你心中的结构。根据既定目标,通过简化事实的手段实现有效理解的目的。”通过框架的概念凸显了眼前真实世界与你头脑中认识到的世界的区别;并指出正因为我们不能离开框架思考,才有必要意识到框架的存在及其(我们思考的)局限性,进而理解只有“质疑和谦卑”才能从常识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开始“伟大的越狱”。[3]这种思维框框当面临环境条件变化、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或需要开拓创新时,就成了束缚创新意识的“枷锁”。
这种思维框框在档案学理论研究中并不少见。“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由文件转化而来的”观点只是一例。《档案直接形成论》提出的许多观点则跳出了这一思维的框框,比如,《档案直接形成论》从档案微小的实体——发文处理单入手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疑问:“发文处理单是文件吗?发文底稿是文件吗?发文处理单、发文(文件)、发文底稿它们是一份文件?还是三份文件?实际上,发文处理单不是文件,也不是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是文件或者是文件的一部分,为什么不与文件(发文)一同发给收文单位呢?”[4]。由此得出档案不是由文件转化而来,而是直接形成的。再如,《档案直接形成论》从一份(套)文书档案是由发文签、定稿与文件正本构成,一份(套)人事档案主要由履历材料、自传材料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等等构成,提出“成套性不是科技档案所独有,而基本上是各类档案实体的共性”的观点[5]。
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面对环境条件的变化、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跳出固有的思维框框,以适应变化发展中的档案工作实践,而不是“划地为牢”。
2 启示二:质疑精神必须有
质疑精神是科学研究者必须具备的一种素质。所谓质疑精神,就是不轻信,不盲从,遇事多问一个为什么。
翻开《档案直接形成论》,里面就充满了质疑,例如:“发文处理单是文件吗?发文底稿是文件吗?”“试问在日常工作中常见的印发件‘红头’文件和‘黑头’文件‘转化’的‘档案’,有哪份文件是原稿、原本?哪份文件上有当事人的手迹?哪份文件是唯一的?”[6]“‘收文’文书档案的实体指的是什么?是收文本身?还是收文处理单?还是收文 收文处理单?”“收文处理单是文件吗?收文 收文处理单是文件吗?”[7]“对‘受文者’也就是收文单位,他们能在此‘收文’中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图吗?”[8]“档案副本是什么?是档案?还是其他什么?档案文书的副本是什么?是档案?还是文件?还是其他什么?档案文书正本是什么?是档案?还是文件?还是其他什么?”[9]“归档中整理是如何整理呢?它与档案工作中的整理工作有没有区别?”[10]“文件和档案以及现行文件的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是一回事吗?文件价值和档案价值、文件价值和现行文件价值、档案价值和现行文件价值是什么关系?”[11]“文件印制少则几份,多则数千份,而只有一份成为档案走完了它完整的生命过程,其他的‘孪生兄弟’只有中途夭折了。为什么同样的文件其生命过程不一样呢?”[12]“有没有必要创造出一个‘文件连续体’的概念来代替‘档案’概念?”[13]等等。
古人云:“学贵有疑。”“疑者,觉悟之始也。”爱因斯坦说: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善学则疑”。刘先生就是一位有着强烈质疑精神、善于提出问题的学者,他曾在2002年发表的《档案天问》一文中大大小小罗列了上百个问题,[14]这还不是他“眼中”问题的全部,《档案直接形成论》也只是刘先生质疑精神的产物和成果之一。我们应以质疑精神来审视既有的档案学理论,进而推动其发展。
3 启示三:归纳与演绎不可或缺
归纳与演绎是研究的两种基本方法。布拉班迪尔指出:“当你观察事物并用这些获得的信息创造新模式或者改造旧模式时,你用的是归纳法。”“你头脑中存在一个模型,当你用这个模型思考和行动的时候,你用的是演绎法。”“演绎法使用已经存在的框架,而归纳法则会产生新的框架。”[15]对此,我们可理解为:理论,尤其是新理论,不能靠纯理论推演产生。档案学新理论只能从档案工作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来。而“脱离了丰富多彩的档案工作实践,档案学理论是断然无法发展的。即如果脱离了档案工作实践这个基础,来闭门造车式地研究,那么其理论哪怕再成体系,成果的体现形式哪怕是再厚重的专著,其结果只能是所谓的理论、在档案工作实践面前必然显得苍白无力,毫无指导意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档案学理论的真正创造者是档案实践工作者,也只能是档案实践工作者。”[16]国外一些知名档案学理论创造者的经历佐证了这一点。例如,英国詹金逊、美国谢伦伯格都是长期从事档案工作的实践者,前者的“行政官员决定论”,后者的“文件双重价值论”,都是他们从档案工作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来的。而国内的档案学理论研究现状,则是一个反例。“中国档案学的研究主体主要是高校档案教育工作者,他们理论功底深厚而实践经验缺乏,他们具有完备的知识体系却很少有机会深入档案工作实践”,“研究没有实践作为基础,理论得不到实践的检验和反馈,久而久之,学术就成了书斋学术,理论就成了空想理论。”[17] 相比而言,《档案直接形成论》却是一部来自档案实践、经过“归纳”和“演绎”的档案学基础理论专著。通读全书,其阐述都是建立在实践和例证的基础上的,从发文处理单、发文(文件)、发文底稿为什么会共同构成一份档案而不是一份文件的论述,到收文处理单的档案作用案例分析,再到对档案价值利用的定量分析等等,随处可见档案实践工作的影子。这既是这部书难能可贵的地方,也是档案学理论研究者的应当借鉴之处。
除了《档案直接形成论》,刘先生通过对档案馆馆藏档案利用情况的总结和归纳,还提出过档案馆馆藏档案利用的五种规律,即:用少性、时效性、区域性、专一性、一次性。[18]据悉刘先生计划着手撰写一部关于档案馆馆藏档案利用规律的专著,目前正在做更多的调研和归纳论证。期望能早日看到刘先生的这部新作——同样来自档案实践的档案学理论专著。
需要声明的是,我这里丝毫没有否定中国档案学理论的研究主体——高校档案教育工作者的意思。我相信如果他们能够深入到各个领域的档案实践工作中去做细致的调查研究,加上他们深厚的理论功底,一定能归纳总结出来自于实践又能指导实践的档案学理论。
4 启示四:摈弃学术成见、学术偏见和学术歧视
档案学理论要发展,还必须摈弃学术成见、学术偏见和学术歧视,对不同的档案学术观点给予宽容与海涵。首先要对档案学术观点中“异端”宽容。学术创新,往往始于一些与常识不相符的“异端邪说”。如果没有宽容与海涵,新的档案学术观点和学术思想便会被位高言重的“专家学者”和众多的“科班人”扼杀。档案学术宽容,还要做到对档案学术错误的宽容。科学哲学家波普尔早已告诉我们:所有的科学理论都不过是一种猜想,其中必然潜存着尚未发现的错误。科学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提出猜想、发现错误而遭到反驳和修正,然后再不断提出新的猜想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可错性”(可证伪性)是科学理论的根本性标志。毕竟“一个能够提出问题、回答问题的社会要优于一个只知道接受专家教诲的社会。”[19]
正是由于有了档案学术宽容氛围,才使得“‘档案直接形成’(档案形成在前)这样有违‘传统’、离经叛道的观点得以发表”[20],同时还应当给予客观地评判。正如刘先生自己所说“或许它是个谬误。只要经过论证,它确实是谬误,那也算为后人趟了回路,说明此路不通,为后人提供一个反面教材。”[21]对作者这种敢于试错的精神我们应当表示赞赏。
总之,《档案直接形成论》是一本能够为读者带来深度思考的力作,亦是一部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