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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2007—2011年惠州市居民伤害死亡发生规律和特点,为制定伤害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资料来源于《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报告的死于医疗机构的病例,使用根本死因编码进行死因构成及顺位分析。结果2007—2011年惠州市居民伤害死亡1414例,占总死亡12.42%,居死因顺位第3位。伤害死亡主要发生在青壮年(占74.05%),是5—44岁人群的主要死亡原因(占总死亡27.84%~32.03%)。居民伤害死因顺位前5位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机动车以外运输事故、意外跌落、自杀、意外中毒,合计占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