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12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38个部委公布《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举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的惩戒措施和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两方面共33条惩戒措施。《备忘录》明确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提供虚假文件行为6种。联合惩戒对象为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实施者。该主体实施者为法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该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