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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者从对四年级上册期末测试中学生卷面反映出来的其中一个问题进行分析,谈了一些感想、体会和做法。提出:教师要正确解读教材,提高对教材的把握能力,挖掘其潜在价值,用发展的眼光培养学生的数学迁移和推理能力。
【关键词】理解把握教材;体会;做法
为检查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状况,南宁市教科所每个学期期末都会对全市某些年级的某学科进行统一检测。往往,教科所的测试起到一定风向标的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老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在对我市四年级上册学生的数学进行了统一检测后,我应南宁市教科所和江南区教研室的邀请,对学生卷面进行分析总结后,给全市教师作分析交流。通过仔细分析样本,其中一些问题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
一、一道错题引发的思考:
试题中有一道计算题:“竖式计算并验算:152×36”,竖式计算三位数乘两位数是本册学习的内容,学生做题正确率高,但在验算时问题就出来了。从抽查的样本看到,绝大部分同学都用除法进行验算,有用积5472除以36的,也有用积5472除以152的。但由于四年级上册课本只出现除数是两位数,且商是两位数以内的除法,没有除数是三位数或商是三位数的教学内容,所以相当部分学生不能正确列出除法竖式来验算,从学生所列除法算式中看出,学生对除数是三位数或商是三位数的除法算理不清。这道题到底要考察我们什么?
二、一些感想、体会和做法:
看到学生的除法验算出现了问题,有些老师感觉超纲了,或是感觉学生粗心。这些问题的出现真的与我们老师没有关系吗?我想谈谈我的一些感想。
这些问题的出现,使我感觉到我们有些老师对教材的把握和理解有待提高。只有我们教师正确解读教材,把握教材,才能真正完成教材赋予我们的教学任务。
数学教材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提供了学习主题、基本线索和知识结构,是实现数学课程目标、实施数学教学的重要资源。教师如何才能读懂教材,用好教材,更好地为我们的课堂服务呢?我有以下两点体会和做法。
教材的例题是数学教材的核心内容,它具有导向性、典型性和规范性。读懂教材例题,理解编者编写意图,是我们教师必须要做好的一件事,也是我们老师的一项重要基本功。老师在备课前,必须做到:正确解读教材例题,理解编者的编排意图,疏理知识点,确立教学目标及重难点。解读教材例题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我们确立教学目标及教学重难点,关系到我们的教学设计,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教学效果和教学任务的完成程度。解读教材,我们除了解读课本的素材外,还可以借助与课本配套使用的《教师教学用书》等。
前面提到的问题“竖式计算并验算152×36”,学生在验算中出现了问题,透过学生出现的问题想想,我们教师对教材的编写意图理解到位了吗?让我们来看看与之相似的课本例题:四年级上册课本49页例1:145×12= ,这道题是学习三位数乘两位数笔算的开始,也提到了验算,但课本呈现的是用计算器验算。我们再来看看与课本配套使用的《教师教学用书》的对这个例题的解读:“例1教学三位数乘两位数的一般笔算方法,通过例题教学,使学生掌握三位数乘两位数的笔算算理和一般方法,并能将一般方法迁移到多位数的乘法运算中去。”在教学建议中还提到“引导学生用不同的方法检验自己运算的结果”。看到这些,我们老师有何感想?我们对例1的编写意图的理解还能停留在例题所呈现的三位数乘两位数的乘法笔算教学及用计算器验算上吗?例1除了使学生掌握这个计算技能外,还有什么价值?通过分析,我觉得还可以培养学生的推理迁移能力,通过这个例题的教学,我们可以让学生尝试用交换因数位置进行验算,把所学知识进行迁移到多位数乘法。所以我是这样做的,在学生理解并掌握三位数乘两位数的竖式算理算法后,先让学生用计算器进行验算,再提出:你除了会用计算器验算外,还会用什么方法验算?通过让学生思考交换因数位置尝试进行多位数乘法验算,既体现了验算的多种方法,还体现了“将一般方法迁移到多位数乘法”这个意图,使学生的知识得到迁移,探索并掌握了多位数乘法的计算方法,拓展了学生的思维,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由于《教师教学用书》还提到“本单元的学习是义务教育阶段整数乘法学习的最后一个知识块”,故让学生掌握计算方法并学会迁移很有必要,因为将来学生还要进行更大数目的计算,比如圆的周长与面积、圆柱表面积与体积等计算时,这对他们将会有更好的帮助。
我们继续看看“竖式计算并验算152×36”这道题,学生用除法来验算,想法没有问题,但是课本没有出现商是三位数的除法或除数是三位数的除法,所以部分孩子的卷面体现出来的是算理不清,方法错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也来看看“除数是两位数的除法”教学内容,课本笔算除法的教学安排是循序渐进的,先教学商是一位数的笔算除法,再教学商是两位数的笔算除法,而商是两位数与商是一位数的试商方法是相同的,此时学生的迁移能力已经得到了一定的锻炼,如果我们在学生掌握了除数是两位数的除法后,能适当拓展提高,让学生尝试把所学知识迁移到商是三位数除法,或尝试迁移到除数是三位数的除法,经过这样的拓展,学生既掌握了方法,推理迁移能力又得到发展。做到这样,我们刚才所说的用除法验算也就不会出现问题了。
综合以上分析,实质上这道考题就是考核我们老师对课本例题的理解把握能力和挖掘其潜在价值的能力,考核我们教师是否带着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是否培养了学生的数学迁移及推理等能力,甚至终身学习的能力,这也是2011版《数学课程标准》对学生提出的要求之一。
对教材理解与把握,关系到每一位老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毕竟教材的例子需要简明扼要,一个例题有时赋予几个教学要求,需要我们老师完成多个教学任务。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教材,需要我们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多做思考和反省,这样,我们的课堂会更精彩,我们的学生会更聪明!
参考文献
[1]课程教材研究所、小学数学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四年级上册教师教学用书【M】,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2012年。
[2]课程教材研究所、小学数学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使用教科书六年级上册数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2012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编制,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2011版)【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
【关键词】理解把握教材;体会;做法
为检查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状况,南宁市教科所每个学期期末都会对全市某些年级的某学科进行统一检测。往往,教科所的测试起到一定风向标的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老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在对我市四年级上册学生的数学进行了统一检测后,我应南宁市教科所和江南区教研室的邀请,对学生卷面进行分析总结后,给全市教师作分析交流。通过仔细分析样本,其中一些问题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
一、一道错题引发的思考:
试题中有一道计算题:“竖式计算并验算:152×36”,竖式计算三位数乘两位数是本册学习的内容,学生做题正确率高,但在验算时问题就出来了。从抽查的样本看到,绝大部分同学都用除法进行验算,有用积5472除以36的,也有用积5472除以152的。但由于四年级上册课本只出现除数是两位数,且商是两位数以内的除法,没有除数是三位数或商是三位数的教学内容,所以相当部分学生不能正确列出除法竖式来验算,从学生所列除法算式中看出,学生对除数是三位数或商是三位数的除法算理不清。这道题到底要考察我们什么?
二、一些感想、体会和做法:
看到学生的除法验算出现了问题,有些老师感觉超纲了,或是感觉学生粗心。这些问题的出现真的与我们老师没有关系吗?我想谈谈我的一些感想。
这些问题的出现,使我感觉到我们有些老师对教材的把握和理解有待提高。只有我们教师正确解读教材,把握教材,才能真正完成教材赋予我们的教学任务。
数学教材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提供了学习主题、基本线索和知识结构,是实现数学课程目标、实施数学教学的重要资源。教师如何才能读懂教材,用好教材,更好地为我们的课堂服务呢?我有以下两点体会和做法。
教材的例题是数学教材的核心内容,它具有导向性、典型性和规范性。读懂教材例题,理解编者编写意图,是我们教师必须要做好的一件事,也是我们老师的一项重要基本功。老师在备课前,必须做到:正确解读教材例题,理解编者的编排意图,疏理知识点,确立教学目标及重难点。解读教材例题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我们确立教学目标及教学重难点,关系到我们的教学设计,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教学效果和教学任务的完成程度。解读教材,我们除了解读课本的素材外,还可以借助与课本配套使用的《教师教学用书》等。
前面提到的问题“竖式计算并验算152×36”,学生在验算中出现了问题,透过学生出现的问题想想,我们教师对教材的编写意图理解到位了吗?让我们来看看与之相似的课本例题:四年级上册课本49页例1:145×12= ,这道题是学习三位数乘两位数笔算的开始,也提到了验算,但课本呈现的是用计算器验算。我们再来看看与课本配套使用的《教师教学用书》的对这个例题的解读:“例1教学三位数乘两位数的一般笔算方法,通过例题教学,使学生掌握三位数乘两位数的笔算算理和一般方法,并能将一般方法迁移到多位数的乘法运算中去。”在教学建议中还提到“引导学生用不同的方法检验自己运算的结果”。看到这些,我们老师有何感想?我们对例1的编写意图的理解还能停留在例题所呈现的三位数乘两位数的乘法笔算教学及用计算器验算上吗?例1除了使学生掌握这个计算技能外,还有什么价值?通过分析,我觉得还可以培养学生的推理迁移能力,通过这个例题的教学,我们可以让学生尝试用交换因数位置进行验算,把所学知识进行迁移到多位数乘法。所以我是这样做的,在学生理解并掌握三位数乘两位数的竖式算理算法后,先让学生用计算器进行验算,再提出:你除了会用计算器验算外,还会用什么方法验算?通过让学生思考交换因数位置尝试进行多位数乘法验算,既体现了验算的多种方法,还体现了“将一般方法迁移到多位数乘法”这个意图,使学生的知识得到迁移,探索并掌握了多位数乘法的计算方法,拓展了学生的思维,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由于《教师教学用书》还提到“本单元的学习是义务教育阶段整数乘法学习的最后一个知识块”,故让学生掌握计算方法并学会迁移很有必要,因为将来学生还要进行更大数目的计算,比如圆的周长与面积、圆柱表面积与体积等计算时,这对他们将会有更好的帮助。
我们继续看看“竖式计算并验算152×36”这道题,学生用除法来验算,想法没有问题,但是课本没有出现商是三位数的除法或除数是三位数的除法,所以部分孩子的卷面体现出来的是算理不清,方法错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也来看看“除数是两位数的除法”教学内容,课本笔算除法的教学安排是循序渐进的,先教学商是一位数的笔算除法,再教学商是两位数的笔算除法,而商是两位数与商是一位数的试商方法是相同的,此时学生的迁移能力已经得到了一定的锻炼,如果我们在学生掌握了除数是两位数的除法后,能适当拓展提高,让学生尝试把所学知识迁移到商是三位数除法,或尝试迁移到除数是三位数的除法,经过这样的拓展,学生既掌握了方法,推理迁移能力又得到发展。做到这样,我们刚才所说的用除法验算也就不会出现问题了。
综合以上分析,实质上这道考题就是考核我们老师对课本例题的理解把握能力和挖掘其潜在价值的能力,考核我们教师是否带着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是否培养了学生的数学迁移及推理等能力,甚至终身学习的能力,这也是2011版《数学课程标准》对学生提出的要求之一。
对教材理解与把握,关系到每一位老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毕竟教材的例子需要简明扼要,一个例题有时赋予几个教学要求,需要我们老师完成多个教学任务。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教材,需要我们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多做思考和反省,这样,我们的课堂会更精彩,我们的学生会更聪明!
参考文献
[1]课程教材研究所、小学数学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四年级上册教师教学用书【M】,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2012年。
[2]课程教材研究所、小学数学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使用教科书六年级上册数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2012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编制,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2011版)【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