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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有其历史进步意义,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的症结日益凸显,因此,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势在必行。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完善退出机制,以组织的具体运作情况为标准,而不能以官办或民办为标准。社会组织是把双刃剑,需要各方协同努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