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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符号片面化是术语翻译构建术语理据的重要手段,译者通过符号对应建立起概念对应,用意义简写式引发认知主体对概念意义的感知,进而构建出术语理据。意义简写式既要凸显概念的本质特征,还需兼顾概念的系统性。在实践中还需避免符号的虚假对应问题。
关键词:符号片面化;理据;术语翻译
中图分类号:H083;H315.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339/j.issn.1673-8578.2021.03.007
Abstract: Symbolic partialization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construct term motivation in term translation. Translators establish conceptual correspondence through symbolic correspondence and uses short form of meaning to arouse the cognitive subjects perception of conceptual meaning, so as to construct term motivation. The short form of meaning should not only highlight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cept, but also take into account the systematicness of the concept. In practice, the problem of false correspondence of symbols should also be avoided.
Keywords: symbolic partialization; motivation; term translation
收稿日期:2021-04-26 修回日期:2021-05-20
基金项目:2018年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委托研究项目“新时代中国法律法规的术语翻译及对外传播研究”(SK2018A1142)
格里尼奥夫将术语的理据性(motivation)表述为“语义透明性,有助于认识术语所命名的概念,是术语最好能具有的属性”[1]。冯志伟也强调“术语的学术含义不应违反术语结构所表现出来的理据,尽量做到望文生义,顾名思义”[2]36。术语名称中的理据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术语认知功能的实现,而“认知功能被看作是术语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3]。术语认知功能的优劣继而又会影响到术语的传播效率,并最终决定了一个术语的生命力。因此,术语命名中的理据性问题,是一个我们应该予以格外重视的问题。术语翻译从本质上讲是术语的概念意义跨语际的再符号化过程,这个过程涉及术语的二次命名,故而术语翻译中的理据性问题同样应当予以重视。符号的可操作性对于术语命名的理据性会产生较为直接的影响。这种操作需要通过符号的片面化(partialization)来实现,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从符号的片面化出发,探讨翻译过程中,术语理据建立所涉及的符号对应、概念对应,以及理据形成等相关问题,以期引起译界对术语翻译理据的关注。
1 术语翻译中的符号化过程
随着符号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认知的观点逐渐成为符号研究的主流。换言之,符号不再仅仅被看作一种介质或者载体,而是“载体的感知与这个感知携带意义之间的关系”[4]25。符号与对象客体(概念)之间不再是能指与所指之间的直接对应关系,符号需要解释者的解释才能与对象客体建立对应关系。这种最早由皮尔斯提出的符号学理论,更加合理地解释了概念意义的形成机制。该理论将符号中人的感官可以直接感知的部分称之为“再体现”(representamen),相当于索绪尔符号理论中的“能指”,但与索绪尔理论不同的是,“再现体”并不能直接指向对象客体(概念),“再现体”必须经过解释之后形成“解释项”(interpretant)才能最终指向对象客体(概念)。因此“解释项”对于概念意义的最终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解释项”并不能凭空产生,概念意义的形成需要认知主体的参与,认知主体在感受到“再现体”之后,依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对这种感受进行解释,形成了“解释项”。这个过程就是符号化,“即赋予感知以意义的过程”[4]35。就本质而言,术语翻译的过程同样是符号化过程,即译者对感受到的源语术语符号进行解释并以目标语符号再现其“解释项”的过程。术语概念一经翻译便以目标语符号的形式呈现出来,而目标语符号在读者眼里又会是一个新的“再现体”,同样需要新一轮的解释才能将概念的意义建构起来,这个过程还可以不断重复下去,形成符号学上的“无限衍义”。但是,术语翻译的特殊性要求译者应尽可能地将这种无限衍义现象降到最低,以确保同一领域的术语使用者对某个术语的解读基本一致。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符号的片面化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在片面化的过程中,读者的感知会产生定向意义汇集,指向一个译者预先设定的概念界限之内,从而限制了对某个术语的不相关解读。
2 符号的片面化是符号化的前提
从认知的角度看,术语的概念意义是人脑建构起来的。既然符号被认为是“携带意义的感知”[4]1,那么什么样的感知才足以让意义建构起来呢?我们知道,认知事物首先是要将事物范畴化,在范疇化的过程中,同一事物可以处于不同级别的范畴中,“事物在不同的抽象层次上有不同的名称。但是,只有一个抽象层次上的名称是人们经常使用的”[5],这个层次就是基本层次范畴。最早对基本层次范畴进行研究的Roger Brown认为,基本层次范畴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明显的物理区别特征。(2)在此等级上,事物首先被命名和被掌握、记忆。(3)事物的名称最简洁、运用频率最高[6]。Lakoff则指出,“基本层次范畴是主体能够以最快的速度确认范畴成员的层次”[7]。一个事物之所以能被迅速确认,显然是因为它具有区别性特征。术语概念的命名以及翻译中术语的二次命名与事物在基本范畴层次的命名极其相似,命名的符号应该能够引发具有区别作用的概念本质特征的感知。术语概念的本质特征可以被描述为,“在特定的知识领域中,对于理解所描述的概念是必不可少的那些特征”,不仅如此,“如果缺少了某一个本质特征,概念就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在概念分析的过程中,如果缺少某一个本质特征往往导致对于该概念的错误理解”[2]101。 一个术语概念可以被分析出众多的特征,但表征概念的符号仅需能够引起本质特征的感知即可,对于术语翻译而言这不仅具有指导意义,在实践中同样具有可操作性。我们知道“物不需要全面被感知才携带意义,让物的过多品质参与携带意义,反而成为表意的累赘。被感知并不能使符号回归物自身,恰恰相反,符号因为要携带意义,迫使接收者对物的感受片面化,成为意义的简写式”[4]36,这个意义简写式就是符号片面化的结果。我们对术语概念意义的建构是在解读意义简写式之后形成的。意义的简写式是概念符号化的外在形式,意义的简写式是无法承载所有概念特征的,而我们对概念意义的建构恰恰是建立在对概念重要特征的快速识别的基础之上,这就使得符号的片面化成为概念符号化的一个前提。也就是说,为了凸显术语概念的本质,在翻译过程中,“片面化是符号化之必须:无关品质可以甚至必须忽略,不然解释效率太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符号在传送和解释的过程中片面化,最后只剩下与意义相关的品质,这是感知成为符号的保证”[4]37。
3 符号片面化与术语翻译的理据建构
符号的片面化意味着译者在创建意义简写式时,应当有意识地选择能夠凸显概念本质特征的元素来引导读者产生相关的感知,继而达到意义建构的目的。换言之,“片面化不是简单化,片面化是感知对相关意义之定向汇集”[4]38。就术语翻译而言,感知对相关意义的定向汇集就是对概念本质特征的定向汇集,这种意义的定向汇集对于术语理据的激活是非常必要的,理据一旦建立,术语的单义性也就自然形成。
事实上,早在苏联时期,俄罗斯术语学派就注意到了术语翻译中概念本质特征的重要性,术语学家洛特指出“术语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材料,其本质特征应成为翻译的出发点”[8]。因为无论是在源语还是目标语中,概念都必须以外显的符号来标志,“只有当一类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一定的词联系起来,并舍弃了非本质属性,才形成概念。语言作为符号,别人看到或听到这些标记,就知道他指的是哪一类事物的本质属性”[9]。
因此,能否准确把握所译概念的本质特征,对于术语译者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为了减少冗余信息干扰以凸显概念的本质特征,我们有必要对符号进行片面化处理,进而在目标语中建构起能够最大程度表征概念本质特征的意义简写式,实现概念在认知过程中的对等激活。概念的对等是内在的,无形的,通常需要外显的符号对应并经过人的解读才可以实现。
3.1 符号与概念的对应
源语符号经译者解释之后,以目标语符号的形式再次呈现出来,形成了源语和目标语之间的符号对应。如果译者创建的目标语符号可以最大程度地引发读者对于概念本质特征的感知,那么术语翻译中的概念对等就基本建立起来了。既然对象客体是客观存在的,用来指称概念(对象客体)的术语经过翻译之后,在源语和目标语之间也应当是一种对应关系。又由于概念必须借助于意义简写式,也就是“再现体”才能被感知,所以这种对应关系可以直观地表现为形式对应。所谓的形式对应(formal correspondence),卡特福德将其描述为“当一个目标语范畴在目标语言系统中的位置与特定源语范畴在源语系统中占据的位置同等时,两者之间就存在一种形式上的关系”[10]。形式对应与奈达早期提出的“形式对等”(formal equivalence)很相似。奈达将其描述为“源文本的形式特征在接受语中被机械复制的翻译特性”[11]。由于形式对等过于强调语言结构形式上的对应,在翻译实践中有可能会导致死译或硬译现象,故而译界对此多持批评否定的态度。然而,形式对等对术语翻译而言却是有价值的。我们知道,术语翻译中的“再现体”是语素、词或词组,相较于段落篇章而言,具有意义稳定且容易建立对应的特点。另外,由于术语的修辞中立性,概念意义几乎不会受到语境的影响,使得这种对应关系会更加稳定。这种清晰稳定的对应关系多见于自然科学术语的翻译之中。
例1.
background noise 背景噪声 (信息技术术语)
magnetic storm 磁暴(测绘术语)
initial state 初态(数学术语)
amino acid arm 氨基酸臂(生化术语)
simple cycle gas turbine 简单循环燃气轮机(电力术语)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power plant 内燃机动力装置(船舶术语)
例2.
glaciology 冰川学 (glaci-冰川 ology-学科)
glaciohydrology 冰川水文学 (glaci-冰川 hydro-水 ology-学科)
例1和例2所列举的术语虽然分属不同的学科,但其理据性都非常明显。译者通过解读,利用符号间的对应,构建了术语概念间的对应。例1中术语的概念是在词的层面形成对应,词语承担了描述概念特征的任务。在例2列举的术语中,承担描述术语概念特征功能的则是最小的意义单位语素(morpheme)。这种对应关系凸显了概念的本质特征,从而构建出较好的理据性。
如果目标语符号无法引起源语概念的感知,也就是说,虽然存在着符号对应,但概念间的对应并不存在,这其实是一种虚假的对应,也是译者应当避免的。
例3. laser 镭射
将“laser”音译为“镭射”是声音符号的模拟,但是,在术语翻译中,符号的对应是为概念的对应服务的。“镭射”虽然在声音符号上与“laser”对应,但其指称的概念却并不对应。“laser”是由“light amplification by the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通过受激辐射使光放大)”的首字母缩略而成的词(acronym),其名称完整地展示了这个概念的本质特征,原子受激辐射的光,因此译为“激光”可以获得很好的理据性,译为“镭射”则会产生虚假的概念对应。 由此可见,目标语意义简写式的形成,取决于译者能否透过源语符号准确把握概念的本质特征。但是,在翻译实践中,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这是因为“概念与词联系紧密但概念和词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9]。译者面对的常常是一词多义,或者多词一义的现象,若不细加研究,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落入符号虚假对应的陷阱,从而导致概念的误译。
研究术语概念的定义,可以让译者较为清晰地看清某个概念的本质特征,并据此给出符合理据要求的译名,这在翻译实践中不仅可行,而且非常必要。
例4. patent pool 专利池 (知识产权术语)
仅从符号对应的角度看,例4的翻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从术语的定义出发,就会发现在理据上存在问题,“专利池”会让人以为是专利的集合,而实质上这个术语指的是专利许可协议的集合,《知识产权法学词典》将其定义为“多个专利权人之间相互允许对方使用自己的专利权而形成的交叉许可协议的集合体”,英文知识产权网站www.ipwatchdog.com将patent pool定义为“agreements between two or more patent owners to license their patents to one another and/or to third parties”。“pool”在這里并非“池子”,在线词典thefreedictionary.com对其做了如下定义:“An agreement between competing business concerns to establish controls over production, market, and prices for common profit.相互竞争的企业之间为了管控生产、市场和价格而签署的协议”。由此可以发现这个概念的本质特征是交叉许可协议,因此“patent pool”应该译为“专利联营协议”或者“专利联营”,才具有更好的理据性,减少传播中的误解。
3.2 符号对应与概念系统的对应
从认知的角度看,符号是涉及意义感知的动态过程,而不是简单的意义载体。在术语翻译中,术语理据的形成,有赖于目标语符号对认知主体产生的意义导向作用。也就是前文所说的意义的定向汇集,即用符号的片面化在认知主体的头脑里建构出所译概念的本质特征。但仅仅做到这一点还不够,术语翻译与普通词语翻译存在一个重大差别,那就是术语所指称的概念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概念总是存在于概念系统之中。因此,符号对应也应该体现出系统性,这样构建的理据才可能产生意义向概念系统的定向汇集。译者如果忽视这一点,就有可能造成术语概念系统的内部矛盾。
例5. industrial property 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术语)
法学界通常对知识产权做如下分类:
这些权利术语构成了知识产权术语体系的主干部分,而它们对应的则是知识产权的概念体系。但是,将“industrial property”译为“工业产权”会造成概念体系的逻辑矛盾。这种逻辑矛盾只有认真研究了术语概念的定义之后才可能发现。
所谓的“工业产权”指的是“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12]。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工业与商业、农业、林业以及其他产业在概念位阶上是平级关系而不是上下位关系,因而都置于“工业产权”的范畴之内显然是不合适的。究其原因,是因为“industrial”与“工业”之间的符号和概念对应都产生了问题。“industrial”是 “industry”的形容词,其意义与“industry”密切相连。依据《牛津高阶英语词典》(第9版),industry有3个义项:①the production of goods from raw materials, especially in factories 工业;②the people and activities involved in producing a particular service行业,产业;③the quality of working hard 勤奋。将industrial property 译为“工业产权”显然是受到了industry的第一个义项“工业”的影响。而正确的对应项应该是第二个义项。如果将“industrial property”译为“产业产权”,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能产生很好的意义对本质特征的定向汇集,不仅理顺了概念体系的逻辑关系,还可以增强整个术语体系的理据性。
术语概念的体系通常外显为术语符号的体系,当源语术语符号体系性不足时,译者甚至可以通过翻译行为来予以改善。译者的眼里绝不是一个个孤立的词符,而是词符表征的一整套概念体系。
例6. The furnace is charged by skip cars, which travel from the stock house on the ground to the furnace top along the skip incline. The contents of the car are dumped into the receiving hopper, and then onto the small bell.
高炉是由料车上料的。料车从地面上的料仓沿着斜桥运行到炉顶,将炉料倒入受料斗,再将其放到小料钟上。
例6源语文本中的术语,虽然构成了一个概念系统,但其符号所起的意义导向作用并不强,也缺乏体系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认知难度。译者通过添加一个汉字“料”,其意义的定向汇集能力立刻得到了提升,不仅如此,其引起感知的概念体系也得到了完善。客观地说,源语文本中的“skip car”“stock house”“receiving hopper”“small bell”其概念意义的解读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语境的,而目标语文本中的“料车”“料仓”“受料斗”“小料钟”基本做到了意义解读不依赖语境和修辞中立的术语命名要求,从而获得了较好的理据性。 4 结语
在符号片面化过程中,译者应当关注概念的本質特征,并以此为依据来创建意义简写式。与此同时,不能忽视符号系统与概念系统之间的密切关系,有效利用符号手段来强化翻译术语的系统性和理据性。
参考文献
[1] 格里尼奥夫.术语学[M].郑述谱,吴丽坤,孟令霞,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1:37.
[2] 冯志伟.现代术语学引论[M].增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1.
[3] 孙寰.术语的功能与术语在使用中的变异性[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1:50.
[4] 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16.
[5] 李福印.认知语言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111.
[6] BROWN R W. Social Psychology[M].New York: Free Press,1965.
[7] LAKOFF G. Woma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 What Categories Reveal about the World[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7:46.
[8] 郑述谱.俄罗斯当代术语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75.
[9] 高玉祥.认知心理[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 2000:199.
[10] CATFORD J C. A Linguistic Theory of Translation[M]. London: OUP, 1965:27
[11] NIDA E A,CHARLES R T.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M]. Leiden: E. J. Brill, 1969:201.
[12]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5.
作者简介:郑安文(1972—),男,硕士,安徽工业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术语翻译、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与翻译。安徽工业大学外语学院MTI中心科技翻译课程、英语专业科技术语翻译课程主讲教师。承担安徽省教育厅术语翻译类课题2项。通信方式:zhenganwen@ahut.edu.cn。
关键词:符号片面化;理据;术语翻译
中图分类号:H083;H315.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339/j.issn.1673-8578.2021.03.007
Abstract: Symbolic partialization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construct term motivation in term translation. Translators establish conceptual correspondence through symbolic correspondence and uses short form of meaning to arouse the cognitive subjects perception of conceptual meaning, so as to construct term motivation. The short form of meaning should not only highlight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cept, but also take into account the systematicness of the concept. In practice, the problem of false correspondence of symbols should also be avoided.
Keywords: symbolic partialization; motivation; term translation
收稿日期:2021-04-26 修回日期:2021-05-20
基金项目:2018年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委托研究项目“新时代中国法律法规的术语翻译及对外传播研究”(SK2018A1142)
格里尼奥夫将术语的理据性(motivation)表述为“语义透明性,有助于认识术语所命名的概念,是术语最好能具有的属性”[1]。冯志伟也强调“术语的学术含义不应违反术语结构所表现出来的理据,尽量做到望文生义,顾名思义”[2]36。术语名称中的理据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术语认知功能的实现,而“认知功能被看作是术语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3]。术语认知功能的优劣继而又会影响到术语的传播效率,并最终决定了一个术语的生命力。因此,术语命名中的理据性问题,是一个我们应该予以格外重视的问题。术语翻译从本质上讲是术语的概念意义跨语际的再符号化过程,这个过程涉及术语的二次命名,故而术语翻译中的理据性问题同样应当予以重视。符号的可操作性对于术语命名的理据性会产生较为直接的影响。这种操作需要通过符号的片面化(partialization)来实现,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从符号的片面化出发,探讨翻译过程中,术语理据建立所涉及的符号对应、概念对应,以及理据形成等相关问题,以期引起译界对术语翻译理据的关注。
1 术语翻译中的符号化过程
随着符号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认知的观点逐渐成为符号研究的主流。换言之,符号不再仅仅被看作一种介质或者载体,而是“载体的感知与这个感知携带意义之间的关系”[4]25。符号与对象客体(概念)之间不再是能指与所指之间的直接对应关系,符号需要解释者的解释才能与对象客体建立对应关系。这种最早由皮尔斯提出的符号学理论,更加合理地解释了概念意义的形成机制。该理论将符号中人的感官可以直接感知的部分称之为“再体现”(representamen),相当于索绪尔符号理论中的“能指”,但与索绪尔理论不同的是,“再现体”并不能直接指向对象客体(概念),“再现体”必须经过解释之后形成“解释项”(interpretant)才能最终指向对象客体(概念)。因此“解释项”对于概念意义的最终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解释项”并不能凭空产生,概念意义的形成需要认知主体的参与,认知主体在感受到“再现体”之后,依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对这种感受进行解释,形成了“解释项”。这个过程就是符号化,“即赋予感知以意义的过程”[4]35。就本质而言,术语翻译的过程同样是符号化过程,即译者对感受到的源语术语符号进行解释并以目标语符号再现其“解释项”的过程。术语概念一经翻译便以目标语符号的形式呈现出来,而目标语符号在读者眼里又会是一个新的“再现体”,同样需要新一轮的解释才能将概念的意义建构起来,这个过程还可以不断重复下去,形成符号学上的“无限衍义”。但是,术语翻译的特殊性要求译者应尽可能地将这种无限衍义现象降到最低,以确保同一领域的术语使用者对某个术语的解读基本一致。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符号的片面化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在片面化的过程中,读者的感知会产生定向意义汇集,指向一个译者预先设定的概念界限之内,从而限制了对某个术语的不相关解读。
2 符号的片面化是符号化的前提
从认知的角度看,术语的概念意义是人脑建构起来的。既然符号被认为是“携带意义的感知”[4]1,那么什么样的感知才足以让意义建构起来呢?我们知道,认知事物首先是要将事物范畴化,在范疇化的过程中,同一事物可以处于不同级别的范畴中,“事物在不同的抽象层次上有不同的名称。但是,只有一个抽象层次上的名称是人们经常使用的”[5],这个层次就是基本层次范畴。最早对基本层次范畴进行研究的Roger Brown认为,基本层次范畴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明显的物理区别特征。(2)在此等级上,事物首先被命名和被掌握、记忆。(3)事物的名称最简洁、运用频率最高[6]。Lakoff则指出,“基本层次范畴是主体能够以最快的速度确认范畴成员的层次”[7]。一个事物之所以能被迅速确认,显然是因为它具有区别性特征。术语概念的命名以及翻译中术语的二次命名与事物在基本范畴层次的命名极其相似,命名的符号应该能够引发具有区别作用的概念本质特征的感知。术语概念的本质特征可以被描述为,“在特定的知识领域中,对于理解所描述的概念是必不可少的那些特征”,不仅如此,“如果缺少了某一个本质特征,概念就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在概念分析的过程中,如果缺少某一个本质特征往往导致对于该概念的错误理解”[2]101。 一个术语概念可以被分析出众多的特征,但表征概念的符号仅需能够引起本质特征的感知即可,对于术语翻译而言这不仅具有指导意义,在实践中同样具有可操作性。我们知道“物不需要全面被感知才携带意义,让物的过多品质参与携带意义,反而成为表意的累赘。被感知并不能使符号回归物自身,恰恰相反,符号因为要携带意义,迫使接收者对物的感受片面化,成为意义的简写式”[4]36,这个意义简写式就是符号片面化的结果。我们对术语概念意义的建构是在解读意义简写式之后形成的。意义的简写式是概念符号化的外在形式,意义的简写式是无法承载所有概念特征的,而我们对概念意义的建构恰恰是建立在对概念重要特征的快速识别的基础之上,这就使得符号的片面化成为概念符号化的一个前提。也就是说,为了凸显术语概念的本质,在翻译过程中,“片面化是符号化之必须:无关品质可以甚至必须忽略,不然解释效率太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符号在传送和解释的过程中片面化,最后只剩下与意义相关的品质,这是感知成为符号的保证”[4]37。
3 符号片面化与术语翻译的理据建构
符号的片面化意味着译者在创建意义简写式时,应当有意识地选择能夠凸显概念本质特征的元素来引导读者产生相关的感知,继而达到意义建构的目的。换言之,“片面化不是简单化,片面化是感知对相关意义之定向汇集”[4]38。就术语翻译而言,感知对相关意义的定向汇集就是对概念本质特征的定向汇集,这种意义的定向汇集对于术语理据的激活是非常必要的,理据一旦建立,术语的单义性也就自然形成。
事实上,早在苏联时期,俄罗斯术语学派就注意到了术语翻译中概念本质特征的重要性,术语学家洛特指出“术语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材料,其本质特征应成为翻译的出发点”[8]。因为无论是在源语还是目标语中,概念都必须以外显的符号来标志,“只有当一类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一定的词联系起来,并舍弃了非本质属性,才形成概念。语言作为符号,别人看到或听到这些标记,就知道他指的是哪一类事物的本质属性”[9]。
因此,能否准确把握所译概念的本质特征,对于术语译者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为了减少冗余信息干扰以凸显概念的本质特征,我们有必要对符号进行片面化处理,进而在目标语中建构起能够最大程度表征概念本质特征的意义简写式,实现概念在认知过程中的对等激活。概念的对等是内在的,无形的,通常需要外显的符号对应并经过人的解读才可以实现。
3.1 符号与概念的对应
源语符号经译者解释之后,以目标语符号的形式再次呈现出来,形成了源语和目标语之间的符号对应。如果译者创建的目标语符号可以最大程度地引发读者对于概念本质特征的感知,那么术语翻译中的概念对等就基本建立起来了。既然对象客体是客观存在的,用来指称概念(对象客体)的术语经过翻译之后,在源语和目标语之间也应当是一种对应关系。又由于概念必须借助于意义简写式,也就是“再现体”才能被感知,所以这种对应关系可以直观地表现为形式对应。所谓的形式对应(formal correspondence),卡特福德将其描述为“当一个目标语范畴在目标语言系统中的位置与特定源语范畴在源语系统中占据的位置同等时,两者之间就存在一种形式上的关系”[10]。形式对应与奈达早期提出的“形式对等”(formal equivalence)很相似。奈达将其描述为“源文本的形式特征在接受语中被机械复制的翻译特性”[11]。由于形式对等过于强调语言结构形式上的对应,在翻译实践中有可能会导致死译或硬译现象,故而译界对此多持批评否定的态度。然而,形式对等对术语翻译而言却是有价值的。我们知道,术语翻译中的“再现体”是语素、词或词组,相较于段落篇章而言,具有意义稳定且容易建立对应的特点。另外,由于术语的修辞中立性,概念意义几乎不会受到语境的影响,使得这种对应关系会更加稳定。这种清晰稳定的对应关系多见于自然科学术语的翻译之中。
例1.
background noise 背景噪声 (信息技术术语)
magnetic storm 磁暴(测绘术语)
initial state 初态(数学术语)
amino acid arm 氨基酸臂(生化术语)
simple cycle gas turbine 简单循环燃气轮机(电力术语)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power plant 内燃机动力装置(船舶术语)
例2.
glaciology 冰川学 (glaci-冰川 ology-学科)
glaciohydrology 冰川水文学 (glaci-冰川 hydro-水 ology-学科)
例1和例2所列举的术语虽然分属不同的学科,但其理据性都非常明显。译者通过解读,利用符号间的对应,构建了术语概念间的对应。例1中术语的概念是在词的层面形成对应,词语承担了描述概念特征的任务。在例2列举的术语中,承担描述术语概念特征功能的则是最小的意义单位语素(morpheme)。这种对应关系凸显了概念的本质特征,从而构建出较好的理据性。
如果目标语符号无法引起源语概念的感知,也就是说,虽然存在着符号对应,但概念间的对应并不存在,这其实是一种虚假的对应,也是译者应当避免的。
例3. laser 镭射
将“laser”音译为“镭射”是声音符号的模拟,但是,在术语翻译中,符号的对应是为概念的对应服务的。“镭射”虽然在声音符号上与“laser”对应,但其指称的概念却并不对应。“laser”是由“light amplification by the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通过受激辐射使光放大)”的首字母缩略而成的词(acronym),其名称完整地展示了这个概念的本质特征,原子受激辐射的光,因此译为“激光”可以获得很好的理据性,译为“镭射”则会产生虚假的概念对应。 由此可见,目标语意义简写式的形成,取决于译者能否透过源语符号准确把握概念的本质特征。但是,在翻译实践中,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这是因为“概念与词联系紧密但概念和词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9]。译者面对的常常是一词多义,或者多词一义的现象,若不细加研究,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落入符号虚假对应的陷阱,从而导致概念的误译。
研究术语概念的定义,可以让译者较为清晰地看清某个概念的本质特征,并据此给出符合理据要求的译名,这在翻译实践中不仅可行,而且非常必要。
例4. patent pool 专利池 (知识产权术语)
仅从符号对应的角度看,例4的翻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从术语的定义出发,就会发现在理据上存在问题,“专利池”会让人以为是专利的集合,而实质上这个术语指的是专利许可协议的集合,《知识产权法学词典》将其定义为“多个专利权人之间相互允许对方使用自己的专利权而形成的交叉许可协议的集合体”,英文知识产权网站www.ipwatchdog.com将patent pool定义为“agreements between two or more patent owners to license their patents to one another and/or to third parties”。“pool”在這里并非“池子”,在线词典thefreedictionary.com对其做了如下定义:“An agreement between competing business concerns to establish controls over production, market, and prices for common profit.相互竞争的企业之间为了管控生产、市场和价格而签署的协议”。由此可以发现这个概念的本质特征是交叉许可协议,因此“patent pool”应该译为“专利联营协议”或者“专利联营”,才具有更好的理据性,减少传播中的误解。
3.2 符号对应与概念系统的对应
从认知的角度看,符号是涉及意义感知的动态过程,而不是简单的意义载体。在术语翻译中,术语理据的形成,有赖于目标语符号对认知主体产生的意义导向作用。也就是前文所说的意义的定向汇集,即用符号的片面化在认知主体的头脑里建构出所译概念的本质特征。但仅仅做到这一点还不够,术语翻译与普通词语翻译存在一个重大差别,那就是术语所指称的概念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概念总是存在于概念系统之中。因此,符号对应也应该体现出系统性,这样构建的理据才可能产生意义向概念系统的定向汇集。译者如果忽视这一点,就有可能造成术语概念系统的内部矛盾。
例5. industrial property 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术语)
法学界通常对知识产权做如下分类:
这些权利术语构成了知识产权术语体系的主干部分,而它们对应的则是知识产权的概念体系。但是,将“industrial property”译为“工业产权”会造成概念体系的逻辑矛盾。这种逻辑矛盾只有认真研究了术语概念的定义之后才可能发现。
所谓的“工业产权”指的是“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12]。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工业与商业、农业、林业以及其他产业在概念位阶上是平级关系而不是上下位关系,因而都置于“工业产权”的范畴之内显然是不合适的。究其原因,是因为“industrial”与“工业”之间的符号和概念对应都产生了问题。“industrial”是 “industry”的形容词,其意义与“industry”密切相连。依据《牛津高阶英语词典》(第9版),industry有3个义项:①the production of goods from raw materials, especially in factories 工业;②the people and activities involved in producing a particular service行业,产业;③the quality of working hard 勤奋。将industrial property 译为“工业产权”显然是受到了industry的第一个义项“工业”的影响。而正确的对应项应该是第二个义项。如果将“industrial property”译为“产业产权”,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能产生很好的意义对本质特征的定向汇集,不仅理顺了概念体系的逻辑关系,还可以增强整个术语体系的理据性。
术语概念的体系通常外显为术语符号的体系,当源语术语符号体系性不足时,译者甚至可以通过翻译行为来予以改善。译者的眼里绝不是一个个孤立的词符,而是词符表征的一整套概念体系。
例6. The furnace is charged by skip cars, which travel from the stock house on the ground to the furnace top along the skip incline. The contents of the car are dumped into the receiving hopper, and then onto the small bell.
高炉是由料车上料的。料车从地面上的料仓沿着斜桥运行到炉顶,将炉料倒入受料斗,再将其放到小料钟上。
例6源语文本中的术语,虽然构成了一个概念系统,但其符号所起的意义导向作用并不强,也缺乏体系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认知难度。译者通过添加一个汉字“料”,其意义的定向汇集能力立刻得到了提升,不仅如此,其引起感知的概念体系也得到了完善。客观地说,源语文本中的“skip car”“stock house”“receiving hopper”“small bell”其概念意义的解读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语境的,而目标语文本中的“料车”“料仓”“受料斗”“小料钟”基本做到了意义解读不依赖语境和修辞中立的术语命名要求,从而获得了较好的理据性。 4 结语
在符号片面化过程中,译者应当关注概念的本質特征,并以此为依据来创建意义简写式。与此同时,不能忽视符号系统与概念系统之间的密切关系,有效利用符号手段来强化翻译术语的系统性和理据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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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5.
作者简介:郑安文(1972—),男,硕士,安徽工业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术语翻译、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与翻译。安徽工业大学外语学院MTI中心科技翻译课程、英语专业科技术语翻译课程主讲教师。承担安徽省教育厅术语翻译类课题2项。通信方式:zhenganwen@a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