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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两种:直接法和间接法。直接法即是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损益表为基础,采用与个别现金流量表相同的方法,编制出合并现金流量表。间接法即是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现金流量表为基础,通过编制抵销分录,将母公司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对个别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量的影响予以抵销,从而编制出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