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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改革的快速进行和地方经济的加速增长,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速度和监管空间存有一定的真空和混乱,导致越来越明显的地方金融风险。强化对地方金融风险的监控,有效管控金融风险,既刻不容缓,又大势所趋。在正常的经济金融背景下,应该给予地方政府作为主要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力,加强协调,强化当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创新监管手段,促成监管合力的形成,切实防范和化解地区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