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刑事简易程序中,由于审批、庭审等环节上较普通程序有很大简化,因此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尤为重要。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其中补充规定了被告人的简易程序选择权,体现了对人权保障原则的贯彻。在现有基础上,立法还应当赋予被告人简易程序启动权和程序变更权,且程序选择权的具体实现途径也可进一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