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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严重残缺,具体表现为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确定、缺乏安全性和排它性、实施成本高、流动性弱、欠缺法律保障等等.为此,本文提出改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残缺现状的对策是:赋予农户长期而稳定的承包经营权,做到长期稳定、科学微调、体现公平、保证效率、明确权责、保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