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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防火建筑构造(一)》等11项标准设计成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原《实验室建筑设备》[88]901(二)标准设计废止。这11项新标准分别为:轻钢龙骨布面石膏、布面洁净板隔墙及吊顶;天窗挡风板及挡雨片;实验室建筑设备(二);防火建筑构造(一);多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结构(无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