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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我们国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年。伴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成文法和判例法的相互借鉴、融合,指导性案例作为二者中间的桥梁,其现实价值和地位日益凸显。当前,关于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的探索,已由该不该有的讨论阶段转变为如何建立完善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阶段。然而,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社会关系复杂,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者尚存争议的问题.在没有统一参照尺度的情况下,不仅在司法上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办”这种成文法与检察人员办案中自由决定权之间的矛盾,在执法上更是容易出现相同案件得到不同处理的现象。笔者拟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