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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报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寄予了比以前更多的关注和厚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20世纪70年代末萌芽,80年代初成为社会治安工作的指针,90年代初开始走上法治化建设道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走过的20多年里,呈现出“波浪式的前进、螺旋式的上升”的历史特点。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走出误区,与时俱进,发挥其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