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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微观风险和宏观风险出发,论证了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中,银行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自身承担着不同的职责,是机制建设的两大组成部分。本文提出,监管的重点在风险监管理念、组织体系、预警监测体系、窗口指导和制度规范体系,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银行则应侧重风险管理体制和技术建设。两者的结合是全面管理宏观、微观金融风险,确保中长期金融安全的必要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