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颁布总局第46号令《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谋求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管新模式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对非自有产权瓶充装的情况仍比比皆是,充装责任主体不明晰、责任难落实的问题长期存在,本文希望通过对广州市产权瓶充装制度执行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分析,谋求探索出一种以市场为主导的解决机制,为强化气瓶安全管理工作改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