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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09年9月1日以来,河北省已有37个试点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1年又新增了69个试点县,目前为止,新农保的推广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河北省11地市农村居民的抽样调查,从农民对新农保的参保和需求、农民的认知、意见以及期望等方面客观反映了当前河北省新农保推广的现状,并从中发现推行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现有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河北省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现状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就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和参保范围等15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并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全覆盖的目标。河北省到2011年,新农保试点县共达106个,并将在2012年提前实现全覆盖。
自2009年以来,河北省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行的过程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多个试点县都实现了新农保的高覆盖。然而,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河北省前后设立了三批试点县。在这些地区新农保的推行过程中,到底推广的情况如何、是否存在问题、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农民有哪些期望,则需要深入农村聆听农民的心声。
本研究在对河北省内各地市农村居民进行随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对当前河北省新农保推广的现状、问题进行详细分析,进而提出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在全省范围内尽快普及新农保、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水平、达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河北省十二五规划的目标提供参考。
二、河北省新农保推广的现状
(一)研究方法和样本说明
本研究采用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的方法对河北省各县的农村居民进行抽样调查,在此基础上对调查的数据进行统计,结合定性分析,从而总结河北省新农保推广的现状,并找出现存的问题和农民的期望。
本研究共发放问卷300份,样本覆盖了河北省11地市,既包括试点县,也包括非试点县。回收问卷286份,问卷回收率达95.3%。其中有效问卷265份,问卷有效率约92.7%。
调查对象的性别分布为:男性86人,女性179人。受访者女性居多,是由于很多男性村民在外务工等原因,但这并不妨碍对本问题的分析,因为一来本身新农保的参保主体女性占多数,二来对农村女性的访谈也反映了其家庭包括男性村民的态度。
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16-30岁的受访者占多数,共161人,31岁到45岁之间为45人,45岁到60岁之间49人,60岁以上10人。其中村干部21人,占调查总数的约8%。
调查对象的家庭年收入分布如图1所示。
(二)河北省新农保推广的现状分析
1.新农保参保现状和需求情况
自2009年开始启动新农保试点以来,目前基本实现了试点地区全覆盖的目标。截至2011年5月底,河北省37个新农保国家级试点县共有845.6万人参保,参保率达93.4%;2011年又新增69个试点县,目前正在开展中,为达到2012年新农保全省覆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此次调查中,有90人参加了新农保,175人未参加新农保,这基本符合2011年5-6月调查时河北省136个县(含县级市、自治县)中共55个县开展了新农保试点的情况。
目前尚未参加新农保的受访农村居民中,有91人表示打算参加新农保,占未参保受访者的52%,有45人表示不想参加新农保,约占未参保受访者的1/4,其它受访者表示“看情况再说”。当被问到为何“不打算参加新农保”时,相关受访者列举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第一,担心技术层面政策不稳定;第二,经济拮据;第三,担心缴纳的保险费被滥用;第四,觉得领取的养老金较少没什么意义;第五,参加了别的保险或享受其它保障;此外,也有人表示缴费和领取养老金手续麻烦。由此可见,新农保要想很好地推广和普及下去,重点需要做的工作是对政策的进一步宣传以及规范化管理,此外应加大政府对投保居民的财政补贴力度。
对于已选择或打算选择哪个档次的新农保,选择100元/年、200元/年、300元/年、400元/年和500元/年的受访者分别为58人、49人、60人、35人和63人,分布较为均匀。这也间接地反映了河北省当前农村居民对新农保的认知、需求和限制。选择前两个档次的农民主要是因为收入的限制,也有少数是因为对新农保缺乏信心和认可。选择其他几档的村民反映出当前很多河北省农村居民具有一定的投保能力和意愿,他们认为投保较高档次的新农保对于养老的作用和意义较大。
2.农民对新农保的认知
在受访者中,对新农保表示“知道”或是“较为了解”的居多,占了受访总人数的约70%;此外,表示对新农保“很清楚”的近20%,还有少数人表示“没听说过新农保”。由此可见,新农保的推广和宣传工作基本到位,但在一些相对偏远的地区和一些文化相对较低的农村居民中,还是存在盲区,需要进一步宣传和普及新农保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对于新农保的意义,仅有3人表示认为新农保“没什么意义”,认为新农保意义“很大”和“较大”的共有128人,占受访总人数的48.3%;另外约一半的受访者认为新农保的意义“一般”。究其原因,很多居民认为新农保的养老金数额不能满足需求,也与当前很多农村“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和行为依然存在有关,此外也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对新农保的政策稳定性表示担忧。
对于现定的新农保缴费标准,81人表示合适,占总数的近1/3;99人认为入保费起步太高了,经济负担大;42人表示最高档次标准太低了,想多入一些;还有43人表示划分的档次太少了,应多分一些档次。由此可见,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经济收入有限,对于参保具有一定的困难,同时存在着收入较高认为现行新农保的档次不能满足其需求的现象。
对于新农保的缴费时间,166名受访者表示认同现在的按年缴费,占受访者的大多数。此外还有近100名村民认为实行按季度缴费、按月缴费等形式更为合理。
3.农民对新农保的意见和期望
当问到对新农保的主要意见时,有40人回答“没什么意见,很好”,表示非常认可当前的新农保。其他受访农民对新农保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保险费管理和使用不够公开透明;二是养老金发放的数额对养老作用不大;三是认为新农保经办人员素质偏低;四是缴费和养老金领取手续太繁琐;五是政府和村集体给予的参保补助太少;六是缴费标准不合理;七是新农保对享受其它保险或保障政策的制度衔接不明确。
在新农保的经办管理方面,农民希望政府今后加强的工作主要有:第一,公开新农保保险费的去向和用途;第二,加大对缴费困难群体的补助;第三,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养老金领取的数额;第四,加强新农保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第五,进一步简化缴费及养老金领取手续;第六,尽快制定和完善新农保与其它保险和保障制度的衔接。
三、河北省新农保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存在盲区
从对河北省农村居民的抽样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仍有少数农民对新农保一无所知;很多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也只是停留在投保档次、养老金发放数额、缴费及养老金领取基本手续等一些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参保的最基本知识层面。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广泛采取的信息传达方式通常局限在由工作人员到各村负责人再到村民的流程。而这些节点上人员的素质就大大制约了信息传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此外,很多农民对新农保这种社会分担机制的性质以及具体政策的稳定性等都存在误会和疑惑,这都表明当前河北省新农保的宣传工作尚未达到应有力度,应让农民充分了解新农保的相关政策,才能做到知而不惑、知而不疑、知而不忧。
(二)农民收入水平参差不齐,养老保障支付能力整体不高
近年来,河北省粮食产量增加,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但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农民的可支配收入主要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这些农民往往投保最低档次的新农保,并希望在现行的投保标准下新农保能够为他们发放更多的养老金,以提高其生活水平。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有一部分农民逐渐富裕了起来,他们具有相对较高的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现行的新农保收费档次依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差异化的支付能力和需求为河北省新农保政策的制定和推广带来了一定的难题。
(三)执法和管理不够规范,保金的管理缺乏透明性和科学性
至今为止,新农保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做支撑。法律的欠缺给新农保的实施带来了诸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管理方面具有盲目性等一系列问题。这就会导致新农保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主观性和随意性,加之对新农保的运行和基金管理不够规范,不仅降低了新农保运行的效率,同时也使得农村居民对于政府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才会出现调查中表现出来的农民对新农保制度政策的稳定性存在质疑的现象。
在调查中,很多农民表示不了解保金是如何保管和增值的,认为保险费的管理和使用不够公开和透明。此外,很多农民反映新农保经办人员素质太低,在信息的传达和讲解,以及服务的质量和态度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距。同时,根据调查结果,缴费和养老金的领取手续也需要简化。
(四)参保补贴和养老金的发放力度仍有待提高
当前河北省各地区基本实行地方政府向投保农民补贴30元的政策,该补贴力度与农民的期望仍有一定的落差。此外,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整体不高,导致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大。在很多村集体中,除去用于义务兵优抚、供养“五保”人员和维持自身运转以外,几乎没有能力为农民参与新农保提供资金支持。由于缺乏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来源的资助,导致除了政府的基本补贴外农民得不到任何的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新农保对农民的吸引力大大降低。
通过调查还可以发现,农民对新农保养老金的发放数额的需求与当前的政策之间也未能吻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现行的养老金发放金额已越发显得有限。许多农民认为当前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偏低,不能满足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五)新农保与其他保险和保障制度的衔接急需研究和出台
我国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制度框架统一、具体实施政策又是各不相同的特点。当前我国农村存在多种类型的保险如失地农民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农民工养老保险、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等。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强,许多农民工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这些都加大了新农保统一实施的难度。在目前尚未形成统一框架和体制的情况下,这些相关的保险制度和政策之间进行相互配套衔接和接续转移的问题在所难免。
四、河北省进一步推广新农保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向农民普及新农保相关法规和知识
一方面利用广播、电视、讲座和报纸等各种媒介宣传新农保政策,让农民了解新农保的相关政策和知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民政部门人员在农民群众中的影响力,由其深入农村开展新农保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群众宣传和普及新农保的相关信息,消除其对新农保的疑惑和认识误区。此外,还应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在继续强调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的同时,提出新型的家庭养老文化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习惯,从而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加快新农保的普及和深入。
(二)提高农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农民购买能力
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消费。要想促进新农保的推广,提高农民收入是关键。应抓住当前中央政府提出“三化”同步的指导思想,切实推进城市化、工业化以及农业现代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对新农保的支付能力。此外,面对农村存在贫富差距的问题,应在加强对贫困地区和农民的扶持之外,一方面完善对农民的增收减负政策;另一方面加强现代农业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努力挖掘农业增收的潜力。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同时逐步缩小贫富差距,从而为推广和普及新农保以及城乡保障衔接奠定基础。
(三)加强相关立法,增强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应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建议国家拟定《社会保险法》,详细规定新农保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同时建立《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具体的新农保执行办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新农保的原则、主要内容、管理体制、资金来源、基金的保值增值和运营、养老金支付标准、监督部门及责任等各项相关内容,为新农保的顺利推广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应进一步加强新农保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增强管理规范尤其是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透明性,建立上级主管部门、同级相关部门以及群众几级监督制度,加大对新农保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
此外,应注重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其服务意识,增强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并自觉接受农民的监督,促进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拓宽新农保基金筹资渠道
一方面应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新农保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鼓励有条件的县、乡对农民参保给予财政补贴;另一方面应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经济,提高村集体和经济实体对农民参保的补贴能力,并通过各种形式鼓励其为农民参保进行投资,如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民参加新农保缴费免税等政策来鼓励其为新农保筹集资金;此外还应建立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机制,加强金融工具创新,拓宽基金的增值途径,可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部门来运作,并考虑将资金投入到一些风险小、收益高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还应加强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如采取发行福利彩票等方式募集资金,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增加新农保基金的来源和数量。
(五)搞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和衔接
新农保只是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个部分,它与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和失地农民保障等各项相关制度共同组成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目前政策各司其职,各部门分头管理,从而导致管理不够统一且管理成本较高的问题。随着新农保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制度衔接的问题日益凸显,应加紧做好研究和政策制定的工作,做到新农保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有接口、好衔接、可转移。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改进养老险金的计算办法,在核算上与其它制度接轨;二是加快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步伐,解决影响社保关系转移和衔接的相关问题,加快社保城乡统筹建设;三是进行全省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之间的转换和衔接提供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韩俊江,韩烨.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J].
税务与经济,2009(4).
[2]杨洁,战梦霞.经验学习?制度创新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
推进[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
[3]张彦青,司选明.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的几点建议[J].
西安社会科学,2009(11).
[4]汪燕.论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J].吉林广播电视大
学学报,2010(4).
[5]邵鹏霏.关于欠发达地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的思
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0(2).
关键词:河北省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现状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就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和参保范围等15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并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全覆盖的目标。河北省到2011年,新农保试点县共达106个,并将在2012年提前实现全覆盖。
自2009年以来,河北省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行的过程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多个试点县都实现了新农保的高覆盖。然而,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河北省前后设立了三批试点县。在这些地区新农保的推行过程中,到底推广的情况如何、是否存在问题、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农民有哪些期望,则需要深入农村聆听农民的心声。
本研究在对河北省内各地市农村居民进行随机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对当前河北省新农保推广的现状、问题进行详细分析,进而提出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在全省范围内尽快普及新农保、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水平、达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河北省十二五规划的目标提供参考。
二、河北省新农保推广的现状
(一)研究方法和样本说明
本研究采用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的方法对河北省各县的农村居民进行抽样调查,在此基础上对调查的数据进行统计,结合定性分析,从而总结河北省新农保推广的现状,并找出现存的问题和农民的期望。
本研究共发放问卷300份,样本覆盖了河北省11地市,既包括试点县,也包括非试点县。回收问卷286份,问卷回收率达95.3%。其中有效问卷265份,问卷有效率约92.7%。
调查对象的性别分布为:男性86人,女性179人。受访者女性居多,是由于很多男性村民在外务工等原因,但这并不妨碍对本问题的分析,因为一来本身新农保的参保主体女性占多数,二来对农村女性的访谈也反映了其家庭包括男性村民的态度。
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16-30岁的受访者占多数,共161人,31岁到45岁之间为45人,45岁到60岁之间49人,60岁以上10人。其中村干部21人,占调查总数的约8%。
调查对象的家庭年收入分布如图1所示。
(二)河北省新农保推广的现状分析
1.新农保参保现状和需求情况
自2009年开始启动新农保试点以来,目前基本实现了试点地区全覆盖的目标。截至2011年5月底,河北省37个新农保国家级试点县共有845.6万人参保,参保率达93.4%;2011年又新增69个试点县,目前正在开展中,为达到2012年新农保全省覆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此次调查中,有90人参加了新农保,175人未参加新农保,这基本符合2011年5-6月调查时河北省136个县(含县级市、自治县)中共55个县开展了新农保试点的情况。
目前尚未参加新农保的受访农村居民中,有91人表示打算参加新农保,占未参保受访者的52%,有45人表示不想参加新农保,约占未参保受访者的1/4,其它受访者表示“看情况再说”。当被问到为何“不打算参加新农保”时,相关受访者列举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第一,担心技术层面政策不稳定;第二,经济拮据;第三,担心缴纳的保险费被滥用;第四,觉得领取的养老金较少没什么意义;第五,参加了别的保险或享受其它保障;此外,也有人表示缴费和领取养老金手续麻烦。由此可见,新农保要想很好地推广和普及下去,重点需要做的工作是对政策的进一步宣传以及规范化管理,此外应加大政府对投保居民的财政补贴力度。
对于已选择或打算选择哪个档次的新农保,选择100元/年、200元/年、300元/年、400元/年和500元/年的受访者分别为58人、49人、60人、35人和63人,分布较为均匀。这也间接地反映了河北省当前农村居民对新农保的认知、需求和限制。选择前两个档次的农民主要是因为收入的限制,也有少数是因为对新农保缺乏信心和认可。选择其他几档的村民反映出当前很多河北省农村居民具有一定的投保能力和意愿,他们认为投保较高档次的新农保对于养老的作用和意义较大。
2.农民对新农保的认知
在受访者中,对新农保表示“知道”或是“较为了解”的居多,占了受访总人数的约70%;此外,表示对新农保“很清楚”的近20%,还有少数人表示“没听说过新农保”。由此可见,新农保的推广和宣传工作基本到位,但在一些相对偏远的地区和一些文化相对较低的农村居民中,还是存在盲区,需要进一步宣传和普及新农保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对于新农保的意义,仅有3人表示认为新农保“没什么意义”,认为新农保意义“很大”和“较大”的共有128人,占受访总人数的48.3%;另外约一半的受访者认为新农保的意义“一般”。究其原因,很多居民认为新农保的养老金数额不能满足需求,也与当前很多农村“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和行为依然存在有关,此外也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对新农保的政策稳定性表示担忧。
对于现定的新农保缴费标准,81人表示合适,占总数的近1/3;99人认为入保费起步太高了,经济负担大;42人表示最高档次标准太低了,想多入一些;还有43人表示划分的档次太少了,应多分一些档次。由此可见,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经济收入有限,对于参保具有一定的困难,同时存在着收入较高认为现行新农保的档次不能满足其需求的现象。
对于新农保的缴费时间,166名受访者表示认同现在的按年缴费,占受访者的大多数。此外还有近100名村民认为实行按季度缴费、按月缴费等形式更为合理。
3.农民对新农保的意见和期望
当问到对新农保的主要意见时,有40人回答“没什么意见,很好”,表示非常认可当前的新农保。其他受访农民对新农保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一是保险费管理和使用不够公开透明;二是养老金发放的数额对养老作用不大;三是认为新农保经办人员素质偏低;四是缴费和养老金领取手续太繁琐;五是政府和村集体给予的参保补助太少;六是缴费标准不合理;七是新农保对享受其它保险或保障政策的制度衔接不明确。
在新农保的经办管理方面,农民希望政府今后加强的工作主要有:第一,公开新农保保险费的去向和用途;第二,加大对缴费困难群体的补助;第三,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养老金领取的数额;第四,加强新农保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第五,进一步简化缴费及养老金领取手续;第六,尽快制定和完善新农保与其它保险和保障制度的衔接。
三、河北省新农保推广中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存在盲区
从对河北省农村居民的抽样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仍有少数农民对新农保一无所知;很多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也只是停留在投保档次、养老金发放数额、缴费及养老金领取基本手续等一些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参保的最基本知识层面。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广泛采取的信息传达方式通常局限在由工作人员到各村负责人再到村民的流程。而这些节点上人员的素质就大大制约了信息传达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此外,很多农民对新农保这种社会分担机制的性质以及具体政策的稳定性等都存在误会和疑惑,这都表明当前河北省新农保的宣传工作尚未达到应有力度,应让农民充分了解新农保的相关政策,才能做到知而不惑、知而不疑、知而不忧。
(二)农民收入水平参差不齐,养老保障支付能力整体不高
近年来,河北省粮食产量增加,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但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农民的可支配收入主要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这些农民往往投保最低档次的新农保,并希望在现行的投保标准下新农保能够为他们发放更多的养老金,以提高其生活水平。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有一部分农民逐渐富裕了起来,他们具有相对较高的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现行的新农保收费档次依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差异化的支付能力和需求为河北省新农保政策的制定和推广带来了一定的难题。
(三)执法和管理不够规范,保金的管理缺乏透明性和科学性
至今为止,新农保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做支撑。法律的欠缺给新农保的实施带来了诸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管理方面具有盲目性等一系列问题。这就会导致新农保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主观性和随意性,加之对新农保的运行和基金管理不够规范,不仅降低了新农保运行的效率,同时也使得农村居民对于政府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无法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才会出现调查中表现出来的农民对新农保制度政策的稳定性存在质疑的现象。
在调查中,很多农民表示不了解保金是如何保管和增值的,认为保险费的管理和使用不够公开和透明。此外,很多农民反映新农保经办人员素质太低,在信息的传达和讲解,以及服务的质量和态度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距。同时,根据调查结果,缴费和养老金的领取手续也需要简化。
(四)参保补贴和养老金的发放力度仍有待提高
当前河北省各地区基本实行地方政府向投保农民补贴30元的政策,该补贴力度与农民的期望仍有一定的落差。此外,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水平整体不高,导致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大。在很多村集体中,除去用于义务兵优抚、供养“五保”人员和维持自身运转以外,几乎没有能力为农民参与新农保提供资金支持。由于缺乏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来源的资助,导致除了政府的基本补贴外农民得不到任何的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新农保对农民的吸引力大大降低。
通过调查还可以发现,农民对新农保养老金的发放数额的需求与当前的政策之间也未能吻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现行的养老金发放金额已越发显得有限。许多农民认为当前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偏低,不能满足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五)新农保与其他保险和保障制度的衔接急需研究和出台
我国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制度框架统一、具体实施政策又是各不相同的特点。当前我国农村存在多种类型的保险如失地农民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农民工养老保险、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等。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强,许多农民工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这些都加大了新农保统一实施的难度。在目前尚未形成统一框架和体制的情况下,这些相关的保险制度和政策之间进行相互配套衔接和接续转移的问题在所难免。
四、河北省进一步推广新农保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向农民普及新农保相关法规和知识
一方面利用广播、电视、讲座和报纸等各种媒介宣传新农保政策,让农民了解新农保的相关政策和知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民政部门人员在农民群众中的影响力,由其深入农村开展新农保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群众宣传和普及新农保的相关信息,消除其对新农保的疑惑和认识误区。此外,还应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在继续强调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的同时,提出新型的家庭养老文化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习惯,从而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加快新农保的普及和深入。
(二)提高农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农民购买能力
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消费。要想促进新农保的推广,提高农民收入是关键。应抓住当前中央政府提出“三化”同步的指导思想,切实推进城市化、工业化以及农业现代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对新农保的支付能力。此外,面对农村存在贫富差距的问题,应在加强对贫困地区和农民的扶持之外,一方面完善对农民的增收减负政策;另一方面加强现代农业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努力挖掘农业增收的潜力。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同时逐步缩小贫富差距,从而为推广和普及新农保以及城乡保障衔接奠定基础。
(三)加强相关立法,增强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应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建议国家拟定《社会保险法》,详细规定新农保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同时建立《河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具体的新农保执行办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新农保的原则、主要内容、管理体制、资金来源、基金的保值增值和运营、养老金支付标准、监督部门及责任等各项相关内容,为新农保的顺利推广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应进一步加强新农保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增强管理规范尤其是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透明性,建立上级主管部门、同级相关部门以及群众几级监督制度,加大对新农保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
此外,应注重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其服务意识,增强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并自觉接受农民的监督,促进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拓宽新农保基金筹资渠道
一方面应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新农保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鼓励有条件的县、乡对农民参保给予财政补贴;另一方面应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经济,提高村集体和经济实体对农民参保的补贴能力,并通过各种形式鼓励其为农民参保进行投资,如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民参加新农保缴费免税等政策来鼓励其为新农保筹集资金;此外还应建立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机制,加强金融工具创新,拓宽基金的增值途径,可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部门来运作,并考虑将资金投入到一些风险小、收益高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还应加强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如采取发行福利彩票等方式募集资金,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增加新农保基金的来源和数量。
(五)搞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和衔接
新农保只是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一个部分,它与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和失地农民保障等各项相关制度共同组成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目前政策各司其职,各部门分头管理,从而导致管理不够统一且管理成本较高的问题。随着新农保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制度衔接的问题日益凸显,应加紧做好研究和政策制定的工作,做到新农保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有接口、好衔接、可转移。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改进养老险金的计算办法,在核算上与其它制度接轨;二是加快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步伐,解决影响社保关系转移和衔接的相关问题,加快社保城乡统筹建设;三是进行全省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之间的转换和衔接提供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韩俊江,韩烨.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J].
税务与经济,2009(4).
[2]杨洁,战梦霞.经验学习?制度创新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
推进[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
[3]张彦青,司选明.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的几点建议[J].
西安社会科学,2009(11).
[4]汪燕.论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J].吉林广播电视大
学学报,2010(4).
[5]邵鹏霏.关于欠发达地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的思
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