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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保障,许可的设定应当明确究竟哪一级行政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但由于缺乏相应机制的衔接,省级政府规章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不可避免地存在法律掉链的现象。笔者试图通过对我国省级政府规章拥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进行思考和分析,探讨省级政府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正当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