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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律师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法学教学研究机构等单位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律师和企业的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上海、广东、四川进行调研。法律委员会于8月13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负责同志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有关同志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