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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90%以上山林属集体所有,是我国南方重要的集体林区,同时贵州也是长江、珠江“两江”上游的生态屏障。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国推进,如何解决生态效益与群众生计矛盾日益突出的严峻问题,为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林农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十分重要。本文对我省建立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探索与思考,力求通过林改真正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