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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问题从本质上看是客观(物)和主观(人)双方双重建构的产物。因此,忽视主客观其中任何一方都将使对社会问题的认识产生局限和偏差。在这个意义上,社会问题的消解策略应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人手,一方面解决主观建构的意识性,另一方面解决客观建构的存在性。建立社会预警机制和展开社会控制和管理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社会工作为社会问题治理提供了新的诉求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