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生态乡镇建设的步伐,以党的十八大为指针、以创建新农村为载体,弘扬生态理念,倡导绿色文明,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加强乡镇环境整治,积极推进生态乡镇建设,实现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国家级生态乡镇。
关键词:生态乡镇;生态创建;生态文明;农村环保
一、生态乡镇创建的基本情况
(一)生态乡镇创建的基本概念。生态创建主要是对受到人为活动干扰和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生态恢复和重建,是根据生态学原理进行人工设计,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利用生态系统自然规律,达到高效和谐,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生态乡镇创建的背景。党的十八大同意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二、生态乡镇创建的原则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在进行乡镇生态创建过程中,要注意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治理、降低消耗、减少污染,加大污染防治的力度,减轻资源环境的压力,使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全局观念,统筹规划,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和各地特点,循序渐进地全面推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因地制宜,突出区域特色。从各乡镇实际出发,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合理引导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生态产业,把资源环境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不贪大求全,不盲目攀比。通过规划编制,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作为突破口,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三、生态乡镇创建的指标体系
(一)机制健全。建立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二)基础扎实。达到本省(区、市)生态乡镇(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指标一年以上,且8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编制或修订乡镇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两年以上。
(三)政策落实。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乡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草原地区无超载过牧现象。
(四)环境整洁。乡镇建成区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完善,环境状况良好。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现象,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等问题基本得到控制。
(五)公众满意。乡镇环境保护氛围浓厚,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95%。
四、生态乡镇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历史欠账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一是农村环保设施比较滞后。部分乡镇、村仍没有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饮用水源地未采取防护措施。二是农业面源污染的程度加剧。化肥、农药无序大量施用,绝大多数垃圾未经处理直接倾倒至河渠,对区域内土壤和地下水、地表水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二)思想认识不深,农村环境面貌亟需改善。许多乡镇机关干部对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亟待提高。
(三)資金投入严重不足,整体效益无法显现。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在整合水利、交通、能源、林业等专项资金方面力度不大,资金使用十分分散,导致生态创建整体成效不够明显。
五、生态乡镇创建的措施
(一)统筹规划,加强领导。一是结合国家生态乡镇的相关指标要求,由各级政府、各部门代表共同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二是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实施计划并报县市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对实施质量和进度进行跟进,并根据实施计划与各乡镇签署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问责。由与农村工作有关、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督导团,负责为各县市区提供创建规划、技术支持、解决实际问题及协助生态乡村的评选活动等。
(三)加大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统筹乡镇创建资金,各级政府按照行动方案纳入财政预算,并保障资金落实到位。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结合旅游、观光农业等产业发展融入生态村镇创建,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四)因地制宜,形成各地生态特色。生态乡镇的创建需要尊重并从村民对村庄发展的自身需求角度出发。对基础条件一般的乡镇村,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首先从一些花钱少、需求大、能见效的事情入手,与扶贫和产业发展等项目衔接,从经济发展角度着力推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
(五)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加大对干部群众的培训和宣传力度,采取走访座谈、宣传培训、学习参观、工程示范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生态创建工作宣传力度,从培养农民的生态意识和生态习惯入手,培育现代化新型农民,切实维护农民的各项环境权益,逐步提高农民保护环境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新时期环境保护重要文献[M].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出版.
[2]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S].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3]胡志刚.打造和谐人居环境 创建绿色美好家园[J]农场经济管理,2015
[4]张鹤丹.河北省乡镇生态环境规划技术体系研究——以霸州市东杨庄乡为例[J]河北农业大学,2013.
[5]康琼.江泽民环境保护思想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2003
[6]刘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中央党校.2011
[7]姚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生态文明的实践和认识[J]当代中国史研究.2010
[8]冯新春.小城镇生态建设与文明生态村创建要和谐发展[J]小城镇建设.2005
关键词:生态乡镇;生态创建;生态文明;农村环保
一、生态乡镇创建的基本情况
(一)生态乡镇创建的基本概念。生态创建主要是对受到人为活动干扰和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生态恢复和重建,是根据生态学原理进行人工设计,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利用生态系统自然规律,达到高效和谐,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生态乡镇创建的背景。党的十八大同意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二、生态乡镇创建的原则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在进行乡镇生态创建过程中,要注意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治理、降低消耗、减少污染,加大污染防治的力度,减轻资源环境的压力,使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全局观念,统筹规划,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和各地特点,循序渐进地全面推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因地制宜,突出区域特色。从各乡镇实际出发,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合理引导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生态产业,把资源环境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不贪大求全,不盲目攀比。通过规划编制,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作为突破口,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三、生态乡镇创建的指标体系
(一)机制健全。建立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二)基础扎实。达到本省(区、市)生态乡镇(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指标一年以上,且80%以上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编制或修订乡镇相关环境保护规划,并经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两年以上。
(三)政策落实。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乡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草原地区无超载过牧现象。
(四)环境整洁。乡镇建成区布局合理,公共设施完善,环境状况良好。村庄环境无“脏、乱、差”现象,秸秆焚烧和“白色污染”等问题基本得到控制。
(五)公众满意。乡镇环境保护氛围浓厚,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95%。
四、生态乡镇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历史欠账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一是农村环保设施比较滞后。部分乡镇、村仍没有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饮用水源地未采取防护措施。二是农业面源污染的程度加剧。化肥、农药无序大量施用,绝大多数垃圾未经处理直接倾倒至河渠,对区域内土壤和地下水、地表水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二)思想认识不深,农村环境面貌亟需改善。许多乡镇机关干部对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亟待提高。
(三)資金投入严重不足,整体效益无法显现。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在整合水利、交通、能源、林业等专项资金方面力度不大,资金使用十分分散,导致生态创建整体成效不够明显。
五、生态乡镇创建的措施
(一)统筹规划,加强领导。一是结合国家生态乡镇的相关指标要求,由各级政府、各部门代表共同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二是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实施计划并报县市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对实施质量和进度进行跟进,并根据实施计划与各乡镇签署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问责。由与农村工作有关、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督导团,负责为各县市区提供创建规划、技术支持、解决实际问题及协助生态乡村的评选活动等。
(三)加大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统筹乡镇创建资金,各级政府按照行动方案纳入财政预算,并保障资金落实到位。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结合旅游、观光农业等产业发展融入生态村镇创建,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四)因地制宜,形成各地生态特色。生态乡镇的创建需要尊重并从村民对村庄发展的自身需求角度出发。对基础条件一般的乡镇村,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首先从一些花钱少、需求大、能见效的事情入手,与扶贫和产业发展等项目衔接,从经济发展角度着力推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
(五)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加大对干部群众的培训和宣传力度,采取走访座谈、宣传培训、学习参观、工程示范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生态创建工作宣传力度,从培养农民的生态意识和生态习惯入手,培育现代化新型农民,切实维护农民的各项环境权益,逐步提高农民保护环境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新时期环境保护重要文献[M].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出版.
[2]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S].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3]胡志刚.打造和谐人居环境 创建绿色美好家园[J]农场经济管理,2015
[4]张鹤丹.河北省乡镇生态环境规划技术体系研究——以霸州市东杨庄乡为例[J]河北农业大学,2013.
[5]康琼.江泽民环境保护思想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2003
[6]刘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中央党校.2011
[7]姚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生态文明的实践和认识[J]当代中国史研究.2010
[8]冯新春.小城镇生态建设与文明生态村创建要和谐发展[J]小城镇建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