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提高建筑物的防火能力和水平,公安部和建设部于2008年新颁布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2008》,这标志着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水平。但是这一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与原来的规定之间有许多冲突之处,导致实施过程问题重重。本文主要从系统保护对象级别和火灾探测器设置范围等几个方面,详细分析新旧标准之间的冲突,以期为全面落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2008》提供一点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