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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南京市30年立法史上首部由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民生类法规。根据条例,南京市将建立实名投诉登记受理制度,房产、建设、规划、民政、城管、公安、质监、物价、人防、环保等部门要在住宅小区内公布本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直接受理小区内相关投诉,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建立行政综合执法体系,有效减少小区内的矛盾纠纷,维护广大业主利益。(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