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灯光格调

来源 :戏剧丛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ipin22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灯光艺术离不开灯光照明,但灯光照明不一定就是灯光艺术。只有当灯光照明纳入一定的艺术形式之中的时候,灯光才升华到艺术的范畴。由于艺术形式彼此的差别以及一定的题材内容与具体的艺术形式的关系,而又决定着灯光艺术的格调以及灯光艺术的具体运用。因为灯光在艺术整体中,它既是自成系统的一个小整体,同时又是整个艺术中的有机的组成部分,因此象其它艺术手段一样不能不受着艺术整体的制约。
  在艺术整体中其具体表现手段所受的制约,其目的从小的方面来说是为了具体艺术作品整体风格的统一。从大的方面来说是为了一种艺术形式整体风格的统一。这就必然使灯光艺术在不同的艺术形式之中有不同的处理。这里主要是围绕着电视戏曲与舞台戏曲的灯光艺术谈谈灯光格调的问题。
  从传统的戏曲艺术来说,灯光艺术一直是处于被忽略和轻视的位置;灯光艺术未能与表演、音乐、美术等艺术元素一同发展。在传统戏曲中,灯光仅是起着一般的照明作用,它不注重灯光的变化,它很少与剧中人物情绪,与情节气氛相应烘托。在新编历史戏中尤其在现代戏中,灯光的生命得到复苏。灯光从简单的布景开始迈进了五光十色的艺术变化之中。
  紧跟着舞台戏曲灯光的起步,电视戏曲的灯光运用也自然地摆在了灯光师的面前。由于电视艺术片在电视艺术中起步较早并且声势颇大,又由于电视戏曲片多是利用外景拍摄,这就很自然地使不少灯光师在拍电视戏曲片时,运用了电视艺术片的灯光处理。这样我们就要提出疑问:电视戏曲片与电视艺术片在灯光的格调上是否可以划等号?舞台戏曲与电视戏曲在灯光方面是否就是截然斩断瓜葛?我对这个问题的考虑是这样的——
  舞台戏曲,电视戏曲片,电视艺术片,这是三个不同类别的艺术形式。在灯光运用上应该根据三个不同艺术形式的特点而有所区别,当然又有联系。舞台戏曲由于地点是舞台,是剧场,舞台的一切都需要夸张。正象那色彩浓重的服装,图案分明的脸谱化装一样,在灯光运用上也必须遵循夸张的规则。这种夸张有两个含意:一是在制造舞台气氛时需要色度浓重。比如在表现舞台洞房花烛之夜时,其红色的运用可以浓一些。它的浓重即使达到装饰性的色度也不会失去舞台感。反而与舞台环境更加吻合;二是把灯光的落脚点落在舞台上具体的人物、服装、道具、景片上,即是说,要通过灯光来补充和加重台上服装、化装、景片、道具的色调。使之更加突出更加鲜明。总之舞台的灯光效果要适应于舞台,适应于剧场,它有着鲜明的装饰性和夸张性。与舞台戏曲灯光不同,电视戏曲灯光则要自成一格。电视戏曲灯光的格调。既不能同电视艺术片灯光那样处处求实,又不能象舞台戏曲灯光那样富有夸张装饰味道。它应该介于两者之中。它基本原则应是细腻、合理与适度的加强相结合,带着一层舞台味。舞台上由于观众一览无余,因此需要注意舞台灯光的整体效果。另则,舞台与观众因为是远距离,因此舞台的布光不去讲究重点光与辅助光。电视戏曲就不同了,电视戏曲局部画面多并且又有特写,还需要轮廓光,因此灯光需要细致一些,光源的处理更需要合情合理。人物面目的眼神变化都要看得出来并且要美。在细腻、合理方面,电视戏曲灯光近于电视艺术片,但电视戏曲毕竟又是戏曲。既是戏曲,又不能完全抛弃戏曲的特点。戏曲的唱腔,这是任何电视戏曲都不能避开的。由于戏曲唱腔在电视戏曲中的反复出现,这就便电视戏曲有了很浓的戏曲味。这种戏曲味,不仅直接体现在唱腔音乐上。同时也渗透在经过淡化了的演员表演上;那么作为灯光艺术也不能不染点戏曲味。电视戏曲灯光的戏曲味就体现在其灯光的适度夸张。也正是这一点戏曲味,使电视戏曲与电视艺术片的灯光两者之间划出了差别。总之,从灯光格调上电视戏曲要与舞台戏曲以及电视艺术片要有所区别。这种区别不是人为的加工,而是其艺术样式本身风格所决定的。看不到或是不重视这种灯光艺术的类别,就不能使其艺术得到和谐统一。
  当我们把电视戏曲与舞台戏曲的灯光格调给予大体的界定之后,我们还应根据具体的情况再细致地分出灯光格调的区别,这里主要指电视戏曲。
  电视戏曲就目前来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实景为背景,人物活动在真山真水真房屋的实景之中。一种则是以舞台为背景,人物活动在由人工制作的有布景的舞台之中。第二种电视戏曲我们可以称为电视舞台戏曲;在电视舞台戏曲的品种中,又有两种:一种是一般的舞台录相。这种舞台录相,拍摄艺术发挥得更低,它几乎成了舞台的附佣。另一种则是虽然基于舞台却又尽量发挥拍摄艺术,尽量取消舞台味道。它在镜头上不显出舞台的边幕,似乎故事就发生在实景之中。以上几种电视戏曲形式,在用光上是应该有区别的。
  首先说,以实景为背景的电视戏曲,在用光上要遵循前面提到的基本规则:即应考虑自然光线与人工灯光的融合。既不能完全依赖于自然光,又不能忽视于自然光,它的难处是自然光与人工的合谐统一。另则,由于它是散点透视,机位角度多变,在用光方面就要考虑到光源与视角的关系。灯光应随着视角的变化而呈现出变化,在同一个环境中,有多少种视角就应该有多少种灯光的变化。这样才能在灯光方面与实景的背景相统一。但是在电视舞台戏曲上则不同,环境是由人工制作的布景,如果仅是一般的舞台录相,那么在舞台灯光方面就基本上按照剧场演出的灯光处理。个别处再加透明度就可以了。(如照度不够时,录相部门可以提提光圈,以画面清楚为准。)如果是按照基于舞台而又高于舞台尽力靠近模仿实景的效果,那么在用光上又应该自成一格。这种用光的持点不像有实景的电视戏曲那样灵活性较大,又不像舞台戏曲以及一般的舞台实况录相那样较死。它在视点上的特点是基本以观众席的固定视点为主,同时为了画面美又常常借位,变化视角。而视角的这种基本固定又辅之于变化的特点决定了灯光的运用。既不能固死在一个点上,同时又需要适度的灵活,使灯光格调既有着舞台味道同时又有着电视戏曲的味道,即是说在求实方面,如光源的问题,环境中不同物体的质感问题,它在模仿实景效果。因为舞台上都是人工的布景。因此我们无论怎样追求实景效果,也不可能达到实景效果。但又偏偏把观众的感觉拉向这个轨道,这就使这种电视舞台戏曲的灯光有了自己的特性,再比如说在人物的轮廓光方面,在舞台戏曲以及一般的舞台录相是不去注重的。但这种电视舞台戏曲,就不能忽视这个问题。在人物近景(特写)时为了使人物形象能从屏幕上突出出来,给人立体感,就必须使用强轮廓光。就这一点而言,它同于电视戏曲,但不同的是电视戏曲的人物轮廓光更注意光源,这是因为电视戏曲更写实的原因。而电视舞台戏曲的人物轮廓光除了相应注意光源问题处,有时则可以不必介意。只求得人物在屏幕上达到形象鲜明的效果即可。这是因为观众在一开始看这种电视舞台戏曲片时其舞台的感觉就装满了他的脑子。舞台的假定性既使观众对该艺术放弃了求实的要求,又使电视舞台戏曲的各种具体手段在装饰性、假定性方面得到一定的自由。正 是这个原因,电视舞台戏曲的灯光既可以向求实方面迈进,又可以向装饰性方面迈进,是进退两便。具体到人物轮廓光时,为了屏幕的效果就可以冲破写实的要求去更多地使用。其它如重点光与辅助光的关系也是如此。电视舞台戏曲的灯光原则是为了画面美,为了突出人物,为了烘托人物情绪,为了剧情的气氛。它一方面追求电视戏曲的灯光效果,同时当写实一旦破坏了舞台美人物美时,就放弃它,转向装饰性的轨道。因为它“视点基本固定”这一特点,使它不能灵活地在前后左右各个方面去寻找写实的依据。它的后面和左右两则基本是视角的禁区,这种大面积的禁区迫使着灯光向假定性装饰方面寻找手段。总之,电视舞台戏曲灯光运用是能追求实则追求实,(不象电视戏曲一样,实景已然摆在那里,自然光已然尽你选用。而我们恰恰需要慎重的选择,而非是尽力去求实。)不能求实时,则求虚。把实与虚揉成一体,构成一个基于舞台又靠近写实的这样一个灯光格局中。
  当我们把电视戏曲、舞台戏曲、电视舞台戏曲,一般舞台实况录相这几种因艺术媒介不同而导致的灯光艺术格调不同的界定划出之后,我们应当明白这只是于“艺术媒介”的外部因素而决定的灯光格调的不同,这种格调准确地说是艺术品类的格调。一部艺术作品还有它自己的题材、内容和风格。具体作品的题材:内容、风格又决定着灯光艺术具体风格的不同。比如说:同是舞台戏曲或同是电视戏曲,在现代戏与历史戏两种不同题材中,其灯光风格也是不同的。在现代戏中,因为它本身更接近现代生活,它表现的一切更给人以真切的感觉,因此在灯光运用上就应该注意给人真实、平易的感觉。在历史戏中,因为历史戏本身就给人历史感,它给观众以厚重的感觉,因此在灯光艺术中,在色度上不妨加重加浓,在灯光总谱设计上也不妨用些大块的强烈对比,灯光线条上可以粗勾,色度衍接上也可以硬一些,使灯光配合着其它艺术,造成一种历史感。再比如在艺术作品的性格上,悲剧的深沉凝重与喜剧的欢快跳跃,正剧的平和端正与闹剧的沉浮飞扬。都应该在灯光艺术中得到体观。灯光艺术的品类格调是不能脱离开具体作品的风格样式的。对灯光师来说,重要的是找到灯光艺术的品类格调与具体作品的格调相统一。这种统一,是以具体作品的格调为里,而以品类的格调为表,也可以说以品类格调为框格。而以具体作品的格调为内核,具体作品格调尽管是不同的,但当它们同属于一种艺术品类形式的时候,它们就必须都带上这一艺术品类格调。灯光艺术由于它的特殊性——在室内或舞台上既可以用最简单的方法给予照明。更需在照明的基础上增加变化给人美感——而在室外,现成的自然光又往往使我们创作力受到制约,从而做了自然光的奴隶。因此灯光艺术的格调,无论是它的品类格调还是作品格调常常因此受到破坏或减弱,只要其中的一种格调受到破坏,两者的统一就会变得残缺。
  谈灯光格调除了品类格调,作品格调之外,不能不说到灯光师的创作格调,也称为创作风格。灯光艺术在艺术整体中,虽然在格调上应隶属于整体艺术。但这并不意味着泯灭灯光创作者个人的创作风格。在艺术创作中,我们常常碰到这样的导演和摄像,他们只是信口开河地指使着灯光师这里加个灯,那里来点光。他们把灯光看作可以随便加减的一块补钉,这实际无视灯光师的创作主体,自然更谈不上维护灯光师的创作风格。在集体创作中,作为众多手段之一的灯光艺术同其它手段一样,其创作思想及作品的基本格调,都要统一在导演的统一构思之中,各行其事是不行的。但在导演的统一构思之中也不妨碍追求个人的创作特色。灯光是光与色的艺术,光与色的配合就象“画家”笔下色彩配和音乐出音符配合一样,都是无穷无尽。一种风格基调,具体在光与色的配合上,不是只能有一种方案,而是可以有众多的方案,正如同是表现山水的壮美,构图、用墨、用笔可以各尽其妙一样,在表现同一风格时,灯光也是可以各尽其妙的。就在这不同的方案中,表现出灯光师的灯光艺术风格。属于个人创作风格范围内的,灯光师应该自觉地坚决地进行自我保护,不能容忍他人包括导演任意的干扰。这不是为了个人意气。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创造性和创作个性。使灯光艺术更见特色,更能以独特的光色加强某一作品的风格特色,最终使观众得到艺术完美的享受。
  不能否认灯光艺术并不象表演艺术甚至也不象布景和服装那样,比较容易地鲜明地表现出自己的特色。灯光它照亮了舞台的一切,突出了美化了舞台的一切,自己却消逝在这一切的后面,它很少以自己的身份去直接与观众交流。因此要在这不显之中去表现灯光师的创作特色,实在也是不容易。但它的难处并没有彻底杜绝灯光师追求灯光特色的可能性,高级灯光师总是在这有限的和隐伏的地盘中,朴素地甚至是默然地展示自己的才华和特色。
  就灯光格调来说,它最后的归宿也就是它最完美的体现应是:品类格调,创作格调,作品格调,这三种格调的统一。即在具体一部作品中,能让观众既感到作品完美统一同时又感到这三类格调的存在和它的美。
其他文献
目的:探索应用3.0T临床型MR设备进行多发性硬化(MS)大鼠颅脑成像的可行性。方法:用髓鞘少突胶质细胞糖蛋白多肽35-55(MOG35-55)致敏Lewis大鼠制备MS动物模型实验性自身免疫性脑脊髓
目的:研究颈外动脉分支栓塞治疗顽固性鼻衄的临床应用价值。方法:67例难治性鼻衄患者,行颈外动脉分支栓塞治疗。结果:一次性治愈63例(94%),3例行2次治疗治愈(4.5%),1例未成功(1.5%)。
语文作文教学中,最让人头痛的莫过于学生懒动笔,毫无写作热情。如何使学生乐此不疲地驾驭笔杆呢?一、文中取乐在课堂教学中,让学生从所学的课文中得到美感,从而激发写作热情。例如
目的:为今后栽培灯盏花的鉴别及药材质量标准的规范化研究提供了科学依据.方法:对按中药材生产质量规范(GAP)栽培的灯盏花与野生灯盏花,在原植物、药材性状、组织特征、粉末
日本是东亚以中国为中心的汉字文化圈中一个主要成员国,汉字一直在日本文字中发挥着假名文字所难以取代的作用。那么,汉字是何时、由何人传人日本的?关于这个问题,迄今为止。学界各家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有学者认为,汉字至晚在公元前五世纪前,即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已经东传日本。其主要依据是:日本庆应二(公元1866)年。人们在日本北海道小樽市的手宫公园一个山洞里发现了一些古人留下的石刻。明治十一(公元18
通过对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教学经验的分析研究,认为高等中医本科教育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是中医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文章在分析研究后认为,这一新的人
初中德育管理体制是指以正确的德育指导思想为基础,遵循德育原则而在中学建立的德育组织系统,内容上通常包括相互联系的德育系列的结构建制,不同机构各自的职能、责任和权利,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等等。在实质上,其从属于中学德育体系,是为中学德育服务的,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1)初中德育管理体制是德育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初中德育管理体制是中学德育工作体系中带有整体性、全局性的制度形态;(3)初中
目的:探讨前列腺脓肿的MRI诊断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4例临床证实的前列腺脓肿的MRI表现。结果:单个脓肿2例,多发脓肿2例。脓肿T1WI呈稍低信号或低信号,T2WI呈高信号或较高信号
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课堂只有40分钟,但课前我们必须做足工作。每一堂课前一定要有整体规划,特别是设计好如何突出重点、如何突破难点,提问的角度和梯度,习题的配置,学生探究的话题等方面。有些老师对知识的把握不准确,有些就“照本宣科”,有些走另一个极端,使学生陷入困境,无法正确判断该怎样对待化学学习。一个有责任感的老师还应该将不同的课型设计成不同的模式。  1. 激发兴趣、设置悬念,培养积
患者男,59岁。尿黄20天,皮肤及巩膜黄染10天。外院彩超检查发现胆囊结石,但无明显腹痛及腹胀等不适症状,应用头孢菌素对症抗炎治疗1周后,无明显好转。查体:生命体征正常,皮肤及巩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