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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由原则,即契约自由原则,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民法的四大原则(即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过失责任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一。它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权自由地为自己设定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包括有权决定是否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同谁订立合同以及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等。 作为一种法律思想,合同自由原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