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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心理援助的救灾是不完整的救灾,已是当前政府与社会的共识。对我国这样一个灾难与突发事件多发的国家而言,灾后心理援助不仅仅只是专业工作者的事情,政府作为危机管理的主体,在心理援助中不仅应该有所作为,更承担不可或缺的责任。其主导作用体现在建立危机干预的立法保障,探索适合国情的公共教育形式;体现在对突发事件的迅速积极响应,提供权威支持和对心理应急干预的组织与协调;更体现为心理重建过程中所提供的政策支持与社会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