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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侦查中监听的适用具有合理性,但在我国现阶段缺乏制度形态的正当性证明,职务犯罪监听立法应是必然选择。当前各国的监听立法由于自身的法律文化、司法理念和司法体制的差异,在具体制度的设置上有所不同。我们应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具体国情进行监听立法,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