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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新疆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二工镇芨芨窝子村村民白某某从本村取得承包地20.9亩,期限为30年,并由县人民政府颁发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05年年底白某某与孙某某双方签定土地流转协议.白某某的承包地16.5亩转包给孙某某耕种,承包期10年,承包费共计29700元.在合同其他约定中裁明承包期内,不得向他人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