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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呼和浩特中海凯旋门、达拉特旗伊东·上江明苑、沙圪堵镇伊东·新都花苑三个项目为例,从居住区的用地范围、户型比例、容积率等方面对内蒙古地区绿色建筑居住用地指标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绿色建筑;内蒙古地区;居住建筑;人均用地指标;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362(2013)10-0064-03
绿色建筑既要考虑建筑物本体及内部,又要考虑建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系及建筑的外部环境,从而使绿色建筑的内容与目标相一致。
节地与节水、节能和节材共同构成了我国“四节一环保”方针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根据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实际情况制定的,与其他国家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指标有所区别。
在节地的前提下,绿色建筑还要为人们创造高质量的室外环境,与室内环境质量共同构成良好的人居环境。
2011年底,我国的城镇人口达到6.91亿,城镇化水平达到59.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这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快速城镇化进程中,规划建设用地与用地指标的矛盾一直伴随着发展。国家标准GB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的标准。标准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8大类、35中类、42小类。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根据现状用地面积指标、气候区及人口规模综合确定。
参照国家标准GB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内蒙古自治区属于Ⅰ、Ⅶ类气候区,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为小于等于115 M2 /人。同时,标准确定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镇)等、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专门讨论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 M2 /人。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4.1.3条确定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低层不高于43M2 ,多层不高于28 M2,中高层不高于24 M2,高层不高于15 M2 。该指标是GB50378—2006中节地与室外环境部分的4.1.3,属于控制项,是节地的重要指标,是住宅建筑申报绿建的“强制性条文”,该指标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这样的地区申报绿色建筑会有一定的约束。因此,需要结合内蒙古实际情况,确定人均居住用地指标。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主要与用地范围、户型比例、容积率等因素有关。
1 用地范围
居住用地面积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四项用地面积。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规定公建用地(R02)占居住区用地15%—25%。
内蒙古地区以居住为主的住宅小区允许居住用地内商业服务设施配建用地占10%,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用地不小于5%。
结论1:以此推算确定内蒙古地区居住用地中可用于计算居住建筑面积的最大用地不超过居住区用地80%
2 户型比例
参照内蒙古地区2011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并超过30 M2 /人的标准。
内蒙古地区实际住宅户型建筑面积平均为110 M2 左右。
居住区人口按每户3.2人计算。
结论2:内蒙古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指标为:31.25 M2 /人?—34.37 M2 /人。
3容积率
内蒙古地区居住区规划设计需满足:
(1)住宅楼采光间距满足大寒日采光不低于3小时(呼市、包头地区满足大寒日采光不低于2小时)。
注:住宅小区内不允许有不满足采光时效的住宅。
内蒙古地区属高原地区,太阳高度角偏小。
(2)住宅楼侧向间距通常多层之间不小于9米,多层与高层之间不小于13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不小于18米,同时满足卫生间距。
注:此条间距要求高于国家规范。
(3)居住区绿化率新建小区不低于35%;改建小区不低于30%。
(4)规划楼座长度要求不超过50米,以短板规划。
(5)居住区停车位要求每户不少于1个,每百平米商业不少于1个,允许地上停车位数量不超过40%。
(6)内蒙古地区高层住宅层数习惯为12层—22层之间。
结论3:内蒙古地区居住区容积率通常为:低层不大于0.8,多层不大于1.2,中高层不大于1.4,高层不大于2.0。
4 通过以上3个结论条件计算,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如下:
注:设定居住区用地以1万平方米为基数
低层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
1万M2 *80%*0.8=0.64万M2 /100 M2 /户=64户*3.2人/户=204.8人
1万M2 /204.8人=48.8 M2 /人
多层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
1万M2 *80%*1.2=0.96万M2 /100 M2 /户=96户*3.2人/户=307.2人
1万M2 /307.2人=32.55 M2 /人
中高层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
1万M2 *80%*1.4=1.12万M2 /100 M2 /户=112户*3.2人/户=358.4人
1万M2 /358.4人=27.9 M2 /人
高层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
1万M2 *80%*2.0=1.6万M2 /100 M2 /户=160户*3.2人/户=512人
1万M2 /512人=19.5 M2 /人 1万M2 *80%*2.0=1.6万M2 /110 M2 /户=145.4户*3.2人/户=465.4人
1万M2 /465.4人=21.5 M2 /人
结论:内蒙古地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4.1节地与室外环境部分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实际应为:低层不高于50 M2 ,多层不高于33 M2 ,中高层不高于28 M2 ,高层不高于20 M2 (21.5 M2 )
5 案例
5.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中海凯旋门1-3、5-12、15号楼
5.1.1概况
本项目是由中海宏洋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中海宏洋凯旋门地块,项目西邻丰州路,东至二环路延长线,北侧为规划路世纪五路,南侧位于滨河路北。1-3、5-12、15号楼为住宅小区项目,其中1、5#为31层;2、3#为32层;6、7、8、9、10、11、12#为11层;15#为18层,均为高层建筑。
5.1.2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74576㎡,总建筑面积209627.81㎡,建筑密度14.7%,容积率2.2,居住户数为1188户,绿地率56.2%,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则本项目总居住人口为3801.6 人。
5.1.3人均用地指标计算
规划用地面积74576㎡。
居住总人数: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居住区内共1188户,总居住人口为3801.6 人(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134.48㎡。
容积率:2.2。
建筑密度:14.7%。
结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大于19.62㎡,大于15㎡,未能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第4.1.3条项的要求。
5.2项目名称——达拉特旗伊东·上江明苑
5.2.1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达拉特旗马兰滩物流园区泰兴北路东、福兴路西、朝阳路南、纬二街北,交通顺畅;北临综合交易园,南临居住小区和中小学校,西临210国道封闭大街。
5.2.2规模
本项目居住规划用地面积为114139㎡,总建筑面积218335.8㎡,建筑密度16.4%,容积率1.91,居住户数为1606户,绿地率37.6%,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则本项目总居住人口为5139.2人。
5.2.3人均用地指标计算
规划用地面积114139㎡。
居住总人数: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居住区内共1606户,总居住人口为5139.2 人(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118.76㎡。
容积率:1.91。
建筑密度:16.4%。
结论:本项目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大于15㎡,未能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第4.1.3条项的要求。
5.3项目名称——沙圪堵镇伊东·新都花苑
5.3.1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经济开发区,西临兴业路,南临团结街。其中6-8、10-15、17-20号楼为多层住宅项目。
5.3.2规模:本项目居住规划用地面积为45596.12㎡,总建筑面积48530.04㎡,建筑密度19.02%,容积率1.06,居住户数为408户,绿地率36%,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则本项目总居住人口为1305.6人。
5.3.3人均用地指标计算
规划用地面积45596.12㎡。
居住总人数: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居住区内共408户,总居住人口为1305.6 人(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110.37㎡
容积率:1.06
建筑密度:19.02%
6 结论
本项目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大于28㎡,未能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第4.1.3条项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叶凌,李迅. 住宅类绿色建筑项目的用地和规划指标性能分析.[J] 动感(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2012,01.
[2]姚衍,顾贤荣. 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不足之处与完善建议.[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27.
[3]唐汝宁,潘钺,李玉鑫.内蒙古地区绿色建筑住宅小区设计研究.[J]绿色建筑,2012,01.
关键词:绿色建筑;内蒙古地区;居住建筑;人均用地指标;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362(2013)10-0064-03
绿色建筑既要考虑建筑物本体及内部,又要考虑建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系及建筑的外部环境,从而使绿色建筑的内容与目标相一致。
节地与节水、节能和节材共同构成了我国“四节一环保”方针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根据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实际情况制定的,与其他国家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指标有所区别。
在节地的前提下,绿色建筑还要为人们创造高质量的室外环境,与室内环境质量共同构成良好的人居环境。
2011年底,我国的城镇人口达到6.91亿,城镇化水平达到59.27%,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这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快速城镇化进程中,规划建设用地与用地指标的矛盾一直伴随着发展。国家标准GB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的标准。标准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8大类、35中类、42小类。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根据现状用地面积指标、气候区及人口规模综合确定。
参照国家标准GB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内蒙古自治区属于Ⅰ、Ⅶ类气候区,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为小于等于115 M2 /人。同时,标准确定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镇)等、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专门讨论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 M2 /人。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4.1.3条确定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低层不高于43M2 ,多层不高于28 M2,中高层不高于24 M2,高层不高于15 M2 。该指标是GB50378—2006中节地与室外环境部分的4.1.3,属于控制项,是节地的重要指标,是住宅建筑申报绿建的“强制性条文”,该指标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这样的地区申报绿色建筑会有一定的约束。因此,需要结合内蒙古实际情况,确定人均居住用地指标。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主要与用地范围、户型比例、容积率等因素有关。
1 用地范围
居住用地面积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四项用地面积。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规定公建用地(R02)占居住区用地15%—25%。
内蒙古地区以居住为主的住宅小区允许居住用地内商业服务设施配建用地占10%,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用地不小于5%。
结论1:以此推算确定内蒙古地区居住用地中可用于计算居住建筑面积的最大用地不超过居住区用地80%
2 户型比例
参照内蒙古地区2011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并超过30 M2 /人的标准。
内蒙古地区实际住宅户型建筑面积平均为110 M2 左右。
居住区人口按每户3.2人计算。
结论2:内蒙古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指标为:31.25 M2 /人?—34.37 M2 /人。
3容积率
内蒙古地区居住区规划设计需满足:
(1)住宅楼采光间距满足大寒日采光不低于3小时(呼市、包头地区满足大寒日采光不低于2小时)。
注:住宅小区内不允许有不满足采光时效的住宅。
内蒙古地区属高原地区,太阳高度角偏小。
(2)住宅楼侧向间距通常多层之间不小于9米,多层与高层之间不小于13米,高层与高层之间不小于18米,同时满足卫生间距。
注:此条间距要求高于国家规范。
(3)居住区绿化率新建小区不低于35%;改建小区不低于30%。
(4)规划楼座长度要求不超过50米,以短板规划。
(5)居住区停车位要求每户不少于1个,每百平米商业不少于1个,允许地上停车位数量不超过40%。
(6)内蒙古地区高层住宅层数习惯为12层—22层之间。
结论3:内蒙古地区居住区容积率通常为:低层不大于0.8,多层不大于1.2,中高层不大于1.4,高层不大于2.0。
4 通过以上3个结论条件计算,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如下:
注:设定居住区用地以1万平方米为基数
低层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
1万M2 *80%*0.8=0.64万M2 /100 M2 /户=64户*3.2人/户=204.8人
1万M2 /204.8人=48.8 M2 /人
多层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
1万M2 *80%*1.2=0.96万M2 /100 M2 /户=96户*3.2人/户=307.2人
1万M2 /307.2人=32.55 M2 /人
中高层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
1万M2 *80%*1.4=1.12万M2 /100 M2 /户=112户*3.2人/户=358.4人
1万M2 /358.4人=27.9 M2 /人
高层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
1万M2 *80%*2.0=1.6万M2 /100 M2 /户=160户*3.2人/户=512人
1万M2 /512人=19.5 M2 /人 1万M2 *80%*2.0=1.6万M2 /110 M2 /户=145.4户*3.2人/户=465.4人
1万M2 /465.4人=21.5 M2 /人
结论:内蒙古地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4.1节地与室外环境部分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实际应为:低层不高于50 M2 ,多层不高于33 M2 ,中高层不高于28 M2 ,高层不高于20 M2 (21.5 M2 )
5 案例
5.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中海凯旋门1-3、5-12、15号楼
5.1.1概况
本项目是由中海宏洋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中海宏洋凯旋门地块,项目西邻丰州路,东至二环路延长线,北侧为规划路世纪五路,南侧位于滨河路北。1-3、5-12、15号楼为住宅小区项目,其中1、5#为31层;2、3#为32层;6、7、8、9、10、11、12#为11层;15#为18层,均为高层建筑。
5.1.2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74576㎡,总建筑面积209627.81㎡,建筑密度14.7%,容积率2.2,居住户数为1188户,绿地率56.2%,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则本项目总居住人口为3801.6 人。
5.1.3人均用地指标计算
规划用地面积74576㎡。
居住总人数: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居住区内共1188户,总居住人口为3801.6 人(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134.48㎡。
容积率:2.2。
建筑密度:14.7%。
结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大于19.62㎡,大于15㎡,未能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第4.1.3条项的要求。
5.2项目名称——达拉特旗伊东·上江明苑
5.2.1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达拉特旗马兰滩物流园区泰兴北路东、福兴路西、朝阳路南、纬二街北,交通顺畅;北临综合交易园,南临居住小区和中小学校,西临210国道封闭大街。
5.2.2规模
本项目居住规划用地面积为114139㎡,总建筑面积218335.8㎡,建筑密度16.4%,容积率1.91,居住户数为1606户,绿地率37.6%,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则本项目总居住人口为5139.2人。
5.2.3人均用地指标计算
规划用地面积114139㎡。
居住总人数: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居住区内共1606户,总居住人口为5139.2 人(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118.76㎡。
容积率:1.91。
建筑密度:16.4%。
结论:本项目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大于15㎡,未能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第4.1.3条项的要求。
5.3项目名称——沙圪堵镇伊东·新都花苑
5.3.1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经济开发区,西临兴业路,南临团结街。其中6-8、10-15、17-20号楼为多层住宅项目。
5.3.2规模:本项目居住规划用地面积为45596.12㎡,总建筑面积48530.04㎡,建筑密度19.02%,容积率1.06,居住户数为408户,绿地率36%,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则本项目总居住人口为1305.6人。
5.3.3人均用地指标计算
规划用地面积45596.12㎡。
居住总人数:按平均每户居住人口3.2人计,居住区内共408户,总居住人口为1305.6 人(摘自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110.37㎡
容积率:1.06
建筑密度:19.02%
6 结论
本项目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大于28㎡,未能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第4.1.3条项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叶凌,李迅. 住宅类绿色建筑项目的用地和规划指标性能分析.[J] 动感(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2012,01.
[2]姚衍,顾贤荣. 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不足之处与完善建议.[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27.
[3]唐汝宁,潘钺,李玉鑫.内蒙古地区绿色建筑住宅小区设计研究.[J]绿色建筑,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