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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作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土地利用计划工作在土地管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2004年国务院《决定》对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农用地转用的年度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同时明确,未取得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新出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必然以增强土地利用计划的整体调控功能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