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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地下管线的保护是市政工程中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所涉及的情况很复杂,内容很广。因此保护地下管线的是很有必要的。本文主要探究市政施工过程中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关键字:市政施工工程地下管线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概述:
地下管线损坏会使相应的煤气、电路、自来水等供应线路受到破坏,出现断水、断电等异常情况,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同时,市政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受到损坏也会拖延市政工程的工期。导致市政建设经费的增加。鉴于此,必须对市政建设过程中的地下管线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市政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地下管道遣到破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单位对地下管线布置情况不了解,在市政工程施工前没有进行相应的迁移或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对地下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在市政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没有对地下管线进行详细周周密的调查。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前没有充分掌握现场管网分布情况,对现场进行勘察的经济投入程度不是很高,调查人员责任心不是很高,经济投入强度的大小影响着调查的手段,经济投入过大施工单位很难承担这一经济支出,有时施工单位遇到调查情况较困难时会存在侥幸心里不去调查,这样就给市政工程施工带来一定不安全因素。由于管理上和历史的原因,造成施工现场与城建档案地下管线资料不全或不符,致使施工单位获取的管线信息不正确。
2.在市政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不科学,对既有的地下管线没有采取有效地保护措施
在市政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地下管线的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没有做到正确认识,没有认真制订详尽地、有效地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只是从局部利益考虑,为了应付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方案设计与施工现场不符,对现场施工没有实际指导意义,使市政工程施工方案流于形式。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得不到落实,形同虚设。项目管理人员对地下管线保护方案视而不见,只是对地下管线做简单的防护,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地下管线的安全和稳定。
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现有的管线没有设置明显的长效警示标示,也没有派人专门看护,在市政工程施工高峰期,忽视了管线的客观存在,保护不得力。有时即使采取了保护措施,但是采取的保护措施不能很好地适应周边环境,当土质、天气等发生变化时,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就失去了保护作用。
3.在市政施工过程中对地下管线造成破坏
在施工过程中的压力注浆、打桩、顶管等施工都会影响周边土体,这样就会出现由于土体的变形造成地下管线的变形,当变形量超过管线变形极限就会使地下管线损坏。顶管、盾构、井点降水、沉井下沉等施工过程会产生不均匀沉降,当不均匀沉降较大时,可以导致接头错位或管线断裂。由于保护地下管线的l}缶时支撑拆除后,地下管线下部回填不结实或不紧密,在施工结束后一段时间出现地下管线损坏。地下管线的上部载荷过大时,也会出现地下管线压坏,例如车辆、土堆、材料、大型的机械等荷载。打桩、爆破、施工机械等振动载荷引起管线接头受到损害。在施工过程中, 附近上、下水管的漏水以及排水对对土体冲刷造成的流失, 由于地下管线没有土体的支撑造成破坏。
二、地下管线保护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应采取的措施为了尽可能的通过多种渠道取得各种地下管线的资料,已经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各个专业管线单位的交底会议,同时在各个专业管线单位的指导下,对照图纸资料和现场实施验证校核工作。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针对各种地下管线制定切实有效、操作性抢的专项操作方案以及管道受到损坏时的应急预案。此外,还应当重视管线施工中的安全保证体系,同时应在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员,对作业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挑选技术熟练的机械操作人员,针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创制安全生产责任规章,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奖惩措施。
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措施机械开挖路槽作业前,先借用探测仪器进行交底复核,并有专人指挥,洒石灰线在地下管线位置安全距离,可以明确提示禁止机械线内作业,可以使因管道两侧土体受到挤压而使管道受到损坏。十分常见的某些供水、电力、燃气管道等非重力流管道如遇到障碍物时,会由于遇到障碍发生走向突左突右的变化,或者突然上翻、很不规则的情形,如果这个时候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办事,将会造成安全事故。开挖作业时可以由土壤含水量的实际变化和土层的实际变化对管线的客观位置进行准确推测。
经验表明:显示为回填土或者采用其它材料回填土层则表明为经过了地下管线施工的现象,此时应小心地下管线,若显示为原状土则表明为非施工土层,此时施工会比较安全;开挖时突然变湿或土壤局部翻浆时,此时应该考虑附近是否有渗漏的供水管道;土壤突然变干应考虑附近可能有供暖管道等情况。因此,管道种类和位置可以根据专业管线常用的警示和包管材料带来判断。供热管道常用黄砂包管;燃气管道常用在管顶30cm处设置警示带的石粉包管;电力直埋管常用混凝土包管;供水管道常用水泥石屑包管。所以,在开挖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上材料时务必小心地下管道。在管道顶进过程中,应对钻杆的推进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如果遇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并上报,及时商讨对策。
3.發生管线损坏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当发生管线事故后应当积极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通知管道维修单位到现场实施实地抢修;疏散围观人群,必要时,应当请交警对出事区域进行交通管制;积极防范由于煤气、天然气泄露等可能造成的爆炸事故。为了取得业主单位和单位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发生事故后要积极的将事故详情以及事故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向主管领导以及业主汇报。处理完事故后,应当积极的写出事故汇报材料以及在今后生产中应当采取的安全施工措施、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处理措施等。
参考文献:
【1】尚应奇,浅谈市政建设中的地下管线保护[J],四川建筑,2010
【2】朱蕴辉,工程施工中地下管线的损坏原因及控制措施[J],河北工程技术专科学校,2008
【3】黄东山,浅谈工程施工中地下管线的损坏原因及控制措施[J],工程勘察,2009
关键字:市政施工工程地下管线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概述:
地下管线损坏会使相应的煤气、电路、自来水等供应线路受到破坏,出现断水、断电等异常情况,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同时,市政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受到损坏也会拖延市政工程的工期。导致市政建设经费的增加。鉴于此,必须对市政建设过程中的地下管线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市政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地下管道遣到破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单位对地下管线布置情况不了解,在市政工程施工前没有进行相应的迁移或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对地下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在市政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没有对地下管线进行详细周周密的调查。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前没有充分掌握现场管网分布情况,对现场进行勘察的经济投入程度不是很高,调查人员责任心不是很高,经济投入强度的大小影响着调查的手段,经济投入过大施工单位很难承担这一经济支出,有时施工单位遇到调查情况较困难时会存在侥幸心里不去调查,这样就给市政工程施工带来一定不安全因素。由于管理上和历史的原因,造成施工现场与城建档案地下管线资料不全或不符,致使施工单位获取的管线信息不正确。
2.在市政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不科学,对既有的地下管线没有采取有效地保护措施
在市政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地下管线的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没有做到正确认识,没有认真制订详尽地、有效地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只是从局部利益考虑,为了应付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方案设计与施工现场不符,对现场施工没有实际指导意义,使市政工程施工方案流于形式。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得不到落实,形同虚设。项目管理人员对地下管线保护方案视而不见,只是对地下管线做简单的防护,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地下管线的安全和稳定。
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现有的管线没有设置明显的长效警示标示,也没有派人专门看护,在市政工程施工高峰期,忽视了管线的客观存在,保护不得力。有时即使采取了保护措施,但是采取的保护措施不能很好地适应周边环境,当土质、天气等发生变化时,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就失去了保护作用。
3.在市政施工过程中对地下管线造成破坏
在施工过程中的压力注浆、打桩、顶管等施工都会影响周边土体,这样就会出现由于土体的变形造成地下管线的变形,当变形量超过管线变形极限就会使地下管线损坏。顶管、盾构、井点降水、沉井下沉等施工过程会产生不均匀沉降,当不均匀沉降较大时,可以导致接头错位或管线断裂。由于保护地下管线的l}缶时支撑拆除后,地下管线下部回填不结实或不紧密,在施工结束后一段时间出现地下管线损坏。地下管线的上部载荷过大时,也会出现地下管线压坏,例如车辆、土堆、材料、大型的机械等荷载。打桩、爆破、施工机械等振动载荷引起管线接头受到损害。在施工过程中, 附近上、下水管的漏水以及排水对对土体冲刷造成的流失, 由于地下管线没有土体的支撑造成破坏。
二、地下管线保护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应采取的措施为了尽可能的通过多种渠道取得各种地下管线的资料,已经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各个专业管线单位的交底会议,同时在各个专业管线单位的指导下,对照图纸资料和现场实施验证校核工作。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针对各种地下管线制定切实有效、操作性抢的专项操作方案以及管道受到损坏时的应急预案。此外,还应当重视管线施工中的安全保证体系,同时应在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员,对作业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挑选技术熟练的机械操作人员,针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创制安全生产责任规章,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奖惩措施。
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措施机械开挖路槽作业前,先借用探测仪器进行交底复核,并有专人指挥,洒石灰线在地下管线位置安全距离,可以明确提示禁止机械线内作业,可以使因管道两侧土体受到挤压而使管道受到损坏。十分常见的某些供水、电力、燃气管道等非重力流管道如遇到障碍物时,会由于遇到障碍发生走向突左突右的变化,或者突然上翻、很不规则的情形,如果这个时候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办事,将会造成安全事故。开挖作业时可以由土壤含水量的实际变化和土层的实际变化对管线的客观位置进行准确推测。
经验表明:显示为回填土或者采用其它材料回填土层则表明为经过了地下管线施工的现象,此时应小心地下管线,若显示为原状土则表明为非施工土层,此时施工会比较安全;开挖时突然变湿或土壤局部翻浆时,此时应该考虑附近是否有渗漏的供水管道;土壤突然变干应考虑附近可能有供暖管道等情况。因此,管道种类和位置可以根据专业管线常用的警示和包管材料带来判断。供热管道常用黄砂包管;燃气管道常用在管顶30cm处设置警示带的石粉包管;电力直埋管常用混凝土包管;供水管道常用水泥石屑包管。所以,在开挖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上材料时务必小心地下管道。在管道顶进过程中,应对钻杆的推进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如果遇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并上报,及时商讨对策。
3.發生管线损坏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当发生管线事故后应当积极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通知管道维修单位到现场实施实地抢修;疏散围观人群,必要时,应当请交警对出事区域进行交通管制;积极防范由于煤气、天然气泄露等可能造成的爆炸事故。为了取得业主单位和单位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发生事故后要积极的将事故详情以及事故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向主管领导以及业主汇报。处理完事故后,应当积极的写出事故汇报材料以及在今后生产中应当采取的安全施工措施、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处理措施等。
参考文献:
【1】尚应奇,浅谈市政建设中的地下管线保护[J],四川建筑,2010
【2】朱蕴辉,工程施工中地下管线的损坏原因及控制措施[J],河北工程技术专科学校,2008
【3】黄东山,浅谈工程施工中地下管线的损坏原因及控制措施[J],工程勘察,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