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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委办〔2012〕21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2年3月13日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赵洪祝同志对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二、夏宝龙同志对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