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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草、木二部字入部的一般原则是草属字入草部、木属字入木部。但其中“羹”等16个与植物名称有关的字在入部时却不遵从这一原则。其具体的入部处理又有不同情形。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依据“某一字所指称的植物的性状”和《说文》一贯的“统言……析言……”条例这两点来理解与阐释《说文》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并由此形成了草属、木属类字训释的特殊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