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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础性与综合性法律,其颁行将对劳动关系起到巨大的改善与优化作用。在劳动关系领域,《民法典》可充分凭借其调整主体间人身与财产关系的基本法、适度体现意思自治原则的自治法和推动与限制公权力介入的规制法的重要地位,将改善与优化的着力重点,放在规范意思自治以实现责任自担、规范自由竞争以实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效率以维护交易安全和强调理性行权以恪尽责任义务之中,实现为劳动市场良好运行奠定宏观基础、为劳动关系主体良性互动提供规则保障以及为公权机关规范作为强化责任义务的良好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