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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是十分必要且必须的,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体现。本文通过对调整完善工作进行多类型多要素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从而科学合理地分析研究总体工作。
关键词:调整完善;实施;研究
引言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过程之中,由于经济发展趋势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对总体的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新要求。本研究以珠海市金湾区为例,对其调整完善规划实施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其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特点,论述主要调控指标的实现程度,对空间结构优化、规划重点安排和中心城区管控三方面开展详细分析,总结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实施情况。
1.金湾区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分析
1.1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2014年,金湾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是57%、25%、18%。到了2020年,全区三大类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8%、32%、20%。2014年与规划目标年的数据相比,呈现农用地比重有所下降,建设用地比重上升7%,其他用地占比没有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化。
1.2农用地结构分析
2014年,全区农用地31625公顷,其中耕地7760公顷,园地1135公顷,林地11057公顷,牧草地221公顷,其他农用地114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是14%、2%、20%、0.4%、21%。
到2020年,全区农用地28238公顷,其中耕地7296公顷,园地937公顷,林地11190公顷,牧草地221公顷,其他农用地85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是12%、2%、19%、0.38%、15%。
与2014年相比,规划期末金湾区农用地中除了园地面积比重相对保持稳定外,其余各类用地面积比重均有所下降,表明在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金湾区农用地结构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
1.3建设用地结构分析
2014年,金湾区建设用地1422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165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29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是21%、4%、0.50%。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1889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635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54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是28%、4%、0%。
通过将2014年与2020年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可知在规划末期,金湾区城乡建设用地比重有所上升,交通水利用地比重相对保持不变,而其他建设用地比重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同时出现农村居民点用地显著下降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大幅增加。
1.4其他土地结构分析
2014年,全区其他土地面积为10106公顷,其中水域7133公顷,自然保留地29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3%和5%。到2020年,全区其他土地面积11459公顷,其中水域7759公顷,自然保留地3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3%和6%。与2014年相比,规划期末金湾区其他土地比重有1%的小幅度增加。
2.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实施分析
2.1主要调控指标实现程度
2.1.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从调整完善规划的整体过程来看,金湾区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管理,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采用严控行政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修复被毁坏的耕地等方法,使耕地总面积维持在合理水平。按照珠海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调整为72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为5326公顷。
2.1.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1)建设用地总规模
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合理确定各镇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城乡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遵循国家产业、供地政策,按照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通过倒逼存量挖潜,统筹安排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实现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1]。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保障重点、优化整合、集约高效”的原则,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挖掘现有城镇用地潜力,满足城镇化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科学推进“三旧”改造工程,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围绕宜居宜业城乡建设,推进零星分散的村级工业用地和农村居民点,以及其他限制建设区域内的城乡建设用地的复垦,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和布局[2]。
2.2空间结构优化实现程度
2.2.1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实施过程中,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金湾区划分出八类土地用途分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林业用地区,调整规划到2020年,这八类土地用途分区面积分别为5367公顷,11682公顷,15956公顷,386公顷,0公顷,430公顷,281公顷和10533公顷,并对不同的土地分区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2.2.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调整情况
现行规划在制定的过程中,以上级传达的要求理念为基础,结合地区自身的发展特点,对一些用地指标进行增加与调整,并最终确定了金湾区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边界,扩展范围以及不可建设地区的具体范围,根据这些划分将金湾区分为四种不同建设级别的地区。规划到2020年,金湾区对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面积进行增加调整,减少限制建设区面积,并对禁止建设区严格进行保护,其面积保持不变。
2.2.3建设用地复垦区调整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金湾区对因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通过整治改造活动使失去生产能力的土地得到恢复,从而不断生态环境质量。调整完善后,金湾区土地复垦面积为848公顷。
2.3规划重点安排实现程度
2.3.1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下达情况
根据调整完善方案,到2020年,金湾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为5326公顷,三灶镇、红旗镇和平沙镇三个镇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别为954公顷、1285公顷和3087公顷,南水镇无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2.3.2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落实情况
金湾区城市周边原有16公顷的新划入基本农田,进行了局部微调后,到2020年,金湾区划定20公顷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2.4中心城区管控实现程度
2.4.1中心城区范围
金湾区中心城区位于红旗镇北部,面积为618公顷,与现行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
2.4.2中心城区结构调整和布局变化
为适应全区发展,合理调配建设用地指标,调出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规划为绿地、山体部分的规模,局部调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554公顷。
3.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金湾区主要调控指标、空间结构优化、规划重点安排和中心城区管控的实现程度开展定性定量分析,得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合理性结论,提出了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在新的形势背景下进行适当的调整、修订。
参考文献
[1] 張辰臣. 基于GIS的绿色腹地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1.
[2] 杨惠楠.统筹协调土地利用 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读四[J].南方国土资源,2010(02):23-24.
关键词:调整完善;实施;研究
引言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过程之中,由于经济发展趋势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对总体的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新要求。本研究以珠海市金湾区为例,对其调整完善规划实施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其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特点,论述主要调控指标的实现程度,对空间结构优化、规划重点安排和中心城区管控三方面开展详细分析,总结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实施情况。
1.金湾区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分析
1.1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2014年,金湾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是57%、25%、18%。到了2020年,全区三大类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8%、32%、20%。2014年与规划目标年的数据相比,呈现农用地比重有所下降,建设用地比重上升7%,其他用地占比没有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化。
1.2农用地结构分析
2014年,全区农用地31625公顷,其中耕地7760公顷,园地1135公顷,林地11057公顷,牧草地221公顷,其他农用地114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是14%、2%、20%、0.4%、21%。
到2020年,全区农用地28238公顷,其中耕地7296公顷,园地937公顷,林地11190公顷,牧草地221公顷,其他农用地85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是12%、2%、19%、0.38%、15%。
与2014年相比,规划期末金湾区农用地中除了园地面积比重相对保持稳定外,其余各类用地面积比重均有所下降,表明在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金湾区农用地结构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
1.3建设用地结构分析
2014年,金湾区建设用地1422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165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29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是21%、4%、0.50%。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1889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635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54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是28%、4%、0%。
通过将2014年与2020年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可知在规划末期,金湾区城乡建设用地比重有所上升,交通水利用地比重相对保持不变,而其他建设用地比重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同时出现农村居民点用地显著下降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大幅增加。
1.4其他土地结构分析
2014年,全区其他土地面积为10106公顷,其中水域7133公顷,自然保留地29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3%和5%。到2020年,全区其他土地面积11459公顷,其中水域7759公顷,自然保留地3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3%和6%。与2014年相比,规划期末金湾区其他土地比重有1%的小幅度增加。
2.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实施分析
2.1主要调控指标实现程度
2.1.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从调整完善规划的整体过程来看,金湾区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管理,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采用严控行政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修复被毁坏的耕地等方法,使耕地总面积维持在合理水平。按照珠海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调整为72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为5326公顷。
2.1.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1)建设用地总规模
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合理确定各镇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城乡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遵循国家产业、供地政策,按照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通过倒逼存量挖潜,统筹安排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实现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1]。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保障重点、优化整合、集约高效”的原则,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挖掘现有城镇用地潜力,满足城镇化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科学推进“三旧”改造工程,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围绕宜居宜业城乡建设,推进零星分散的村级工业用地和农村居民点,以及其他限制建设区域内的城乡建设用地的复垦,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和布局[2]。
2.2空间结构优化实现程度
2.2.1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实施过程中,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金湾区划分出八类土地用途分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林业用地区,调整规划到2020年,这八类土地用途分区面积分别为5367公顷,11682公顷,15956公顷,386公顷,0公顷,430公顷,281公顷和10533公顷,并对不同的土地分区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2.2.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调整情况
现行规划在制定的过程中,以上级传达的要求理念为基础,结合地区自身的发展特点,对一些用地指标进行增加与调整,并最终确定了金湾区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边界,扩展范围以及不可建设地区的具体范围,根据这些划分将金湾区分为四种不同建设级别的地区。规划到2020年,金湾区对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面积进行增加调整,减少限制建设区面积,并对禁止建设区严格进行保护,其面积保持不变。
2.2.3建设用地复垦区调整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金湾区对因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通过整治改造活动使失去生产能力的土地得到恢复,从而不断生态环境质量。调整完善后,金湾区土地复垦面积为848公顷。
2.3规划重点安排实现程度
2.3.1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下达情况
根据调整完善方案,到2020年,金湾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为5326公顷,三灶镇、红旗镇和平沙镇三个镇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别为954公顷、1285公顷和3087公顷,南水镇无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2.3.2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落实情况
金湾区城市周边原有16公顷的新划入基本农田,进行了局部微调后,到2020年,金湾区划定20公顷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2.4中心城区管控实现程度
2.4.1中心城区范围
金湾区中心城区位于红旗镇北部,面积为618公顷,与现行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
2.4.2中心城区结构调整和布局变化
为适应全区发展,合理调配建设用地指标,调出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规划为绿地、山体部分的规模,局部调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554公顷。
3.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金湾区主要调控指标、空间结构优化、规划重点安排和中心城区管控的实现程度开展定性定量分析,得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合理性结论,提出了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在新的形势背景下进行适当的调整、修订。
参考文献
[1] 張辰臣. 基于GIS的绿色腹地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1.
[2] 杨惠楠.统筹协调土地利用 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广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读四[J].南方国土资源,2010(02):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