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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社区范畴的由来和历史发展,进而阐明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社区"亦或社区建设的对象实体主要是指基层法定社区,它在我国城市现阶段主要表现为区、街道、居委会三级辖区共同体所构成的社区体系.基层法定社区是基层社区和法定社区的结合体;基层法定社区在我国城市社区研究和社区建设实践中具有独特地位.并且分析了把区、街道、居委会三级辖区共同体纳入社区建设中的"社区"范围与发展居民自治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