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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江西省林业局等6家单位联合印发的《江西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中获悉,江西省5100万亩公益林将获得补偿质押权能,这不仅能有效破解林农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难题,更能唤醒这笔“沉睡”的森林资源,实现在生态保护前提下的价值利用最大化。
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是指林业经营主体以合法取得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林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公益林补偿年收入的15倍。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50%,具体由相关银行自主确定。实行贷款利率优惠制,符合林业贷款贴息条件的,可向林业部门申请贴息。
按照国家规定,生态公益林采伐受限,不能进行转让、抵押融资,但其补偿收益权可让与,其现金流稳定,信誉度高。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有相当大比例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已列入財政补偿,可以通过开发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产品,使未来的预期收益转化为眼前的资金收入,同时不影响公益林、天然林的经营管理。以江西省为例,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全省5100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天然林保护,其生态补偿标准每亩不低于21.5元,这将是一笔可为林权所有者提供担保的巨大“沉睡资产”。
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是指林业经营主体以合法取得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林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公益林补偿年收入的15倍。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50%,具体由相关银行自主确定。实行贷款利率优惠制,符合林业贷款贴息条件的,可向林业部门申请贴息。
按照国家规定,生态公益林采伐受限,不能进行转让、抵押融资,但其补偿收益权可让与,其现金流稳定,信誉度高。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有相当大比例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已列入財政补偿,可以通过开发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产品,使未来的预期收益转化为眼前的资金收入,同时不影响公益林、天然林的经营管理。以江西省为例,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全省5100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天然林保护,其生态补偿标准每亩不低于21.5元,这将是一笔可为林权所有者提供担保的巨大“沉睡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