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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笔者在最近“腐文化”泛滥而导致同性恋族群的生存现状被过度美化或歪曲的社会背景下,重读台湾作家白先勇的《孽子》,审视作者笔下同性恋者真实的生存困境:“爱情困境”“家庭困境”,进而指出“腐文化”与同性恋文学不可混淆,更需警惕“腐文化”泛滥的不良影响。
关键词:腐文化 同性恋文学 耽美
随着文明的进步,同性恋不再是让人恐惧或避而不谈的话题。近年来,“腐文化”高调过市,无论网络文学还是影视作品中,暧昧的同性情谊与商业化运作强势结合,在整个社会引发了微妙而复杂的影响,无论是同性恋者还是社会群众,都受到了“腐文化”不同程度的影响。文学作品方面,近年来在网络上涌现出的大批耽美小说,更是“腐文化”传播的主要路径。在消费型文学市场上,读者几乎难以见到真实描写同性恋者生存现状和感情困境的文学作品,反而是脱离现实、过度美化的同性爱大行其道。事实上,即使社会更加宽容,但真正的同性恋者至今仍处于极大的压力和极端的困境中。台湾作家白先勇的《孽子》是当代文坛中首部同性恋题材小说,因题材的特殊性,小说引起的争论至今不曾停止。作者以娴熟的笔法表现了男同性恋群体的生存状态及心路历程,在书写悲剧的同时感叹生存的迷惘和困惑,其最终目的是要人在悲剧的感染中唤起恐惧和怜悯,唤起“人类常常处于休眠状态中的恻隐之心”。今天我们在“腐文化”泛滥的背景下重读《孽子》,是希望社会重新审视同性恋者面临的两大困境:“爱情困境”“家庭困境”。
一
德国先哲毕希纳说过:“每个人都是一个深渊,当人们往下看的时候,就会觉得头晕目眩。”《孽子》也体现了这一点,白先勇笔下众多人物的悲剧书写正是对个人深渊的望,虽然那些极致的悲剧令人眩晕、恶心,却关怀了个人。
《孽子》中有一个贯穿始终却又没有公开露面的角色至为重要,那就是被称为“野凤凰”的阿凤。《孽子》中,最传奇的莫过于“龙凤之恋”,这段惨烈的爱情以阿凤被爱人龙子杀死而结局。小说故事中,造成爱情恶果的原因不外乎几种:爱情的一方变心;外界不可抗拒的力量;误会或双方性格的抵触。然而,这些原因对于“龙凤之恋”全不适用。
“龙子追上前拼命阻拦,央求他跟他回家,阿凤却一直摇头,望着龙子满脸无奈。龙子一把揪住他的人说:‘那么你把我的心还给我!’阿凤指着他的胸口:‘在这里,拿去吧。’龙子一柄匕首,正正地便刺进了阿凤的胸膛。”二人对话中纠缠不清、追问不止的“心”,究竟是什么?龙子对“心”的执着,阿凤对龙子灼热的爱的逃避,其实牵扯到爱情的本质——灵与欲的问题。古希腊的柏拉图和色诺芬在论著中讨论反思男性爱情的行为及爱的真谛,柏拉图引用了苏格拉底和阿里斯托芬的不同观点。苏格拉底认为,爱情等同于真理。一个热爱真理的人,能够最好地引导另一个人,帮助他不要堕落于一切低级的快感之中。而阿里斯托芬则认为,人本来是一体的,情人们寻找的就是他们失去的另一半,两者天性互相吸引,快感和欲望是求爱者和被求爱者相互吸引的铁证。两大先哲早就提出了一个亘古存在的哲学命题:“身体的情欲是不是真正的爱情?”
与男女之间的爱欲关系不同,同性恋者之所以成为同性恋,其基础就是在同性之人身上感觉到快感和欲望的吸引。男女之爱或者是精神吸引后水到渠成的水乳交融,或者是欲望蒸腾后的感情升华,而同性之爱首先就是身体欲望与道德谴责的双重拷问,在追求灵魂之爱时不可避免地比男女之爱面临更艰难的挑战。
《孽子》中,龙子不排斥身体爱欲,但最终还是要追求灵魂之爱,所以他才不断地追问“心”。阿凤呢,却由于出身低下,曾出卖肉体的经历,带着不可磨灭的耻辱和不平,放弃了追求爱情的资格,所以才有了自愿赴死的一幕。白先勇用阿凤的悲惨结局,说明了同性恋者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遇到的先天困境:情欲的相契不等于个体的幸福,“欲”不再是“灵”的挚友,而成了“灵”的敌人。同样,李青在为“欲”堕落后,便再也无法爱了。他身边不乏愿意与他真心相付的人,如俞先生、龙子,但他却不能接受他们的爱意。“刚才他搂住我肩膀的那一刻,我感到的却是莫名的羞耻,好像我的身上长满了疥疮,生怕别人碰到似的。”李青不断地逃避,这正和阿凤一样,自认为已失去了爱的资格。吴敏、小玉、老鼠……这些在底层挣扎的孽子们,即使无法理解什么是爱,也在执着地追寻虚幻的“温暖”而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小恩小惠就轻贱自己。这种跟金钱、权力、地位紧紧交织的“欲望”,比“龙凤之恋”更不纯粹,是以野凤凰成了这些“青春鸟”们津津乐道、反复重述的传奇。
二
白先勇选择“孽子”作为小说的题目,就是将同性恋者在父权社会被放逐视作生存困境之首。白先勇曾把《孽子》概括为一部寻父记:“全书的大架构是中国的父权中心社会以及父子——不仅是伦理学上的,而且也是人类学、文化学和心理学上的父子——的关系。”{1}
阿凤是哑巴母亲被匪徒轮奸后生下的“孽子”,这种与生俱来的耻辱无处申诉,被道德放逐在他出生一刻就已注定。而高级军官家庭出生的龙子和傅卫,普通家庭出身的李青又如何呢?只因身为同性恋者,同样被“父亲”放逐。阿凤出生就一肚子委屈,哭个不停;王夔龙被放逐后如同背负着一道符咒,十年间日夜不停地在“焚烧”;李青在被放逐后有三个月的时间是没有记忆的。
白先勇看到了在父权社会下被放逐的孽子的痛苦,在《孽子》中思索了父子关系。孙隆基指出:“中国人认为:‘人’是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体现的——他是所有社会角色的总和,如果将这些社会关系都抽空了,‘人’就被蒸发掉了。”{2}这种文化对人的定义,不仅体现在传统的道德要求,亦被社会心理所认可,成为社会评价个人、个人认定自我的依据。同性恋者被“父亲”放逐,都是从道德上抽取了父子关系,失去了自我价值根基,造成了自我的失重、信念的沦落,必然导致个人的堕落。
《孽子》其实是白先勇提出的一个试探性的问题:以“父亲”为代表的道德社会的放逐是否能让孽子回到正途?白先勇让这些孽子遭遇了傅崇山。傅崇山,是《孽子》中作为“父亲”(父权社会)“爱”的代表。李青在傅老爷子的感召下回归正途,不再做人身买卖,并以一样温暖的怀抱关怀着又一个被放逐的孽子罗平。对于李青的这个结局,白先勇想揭示的是:同性恋者其实一直处于孽的沦落与爱的拯救的中间状态。在堕落与得救之间,同性恋者其实拥有选择的自由意志。《孽子》不仅是质问社会道德对同性恋者的戕害,也是在临望深渊的同时,思索着他们的人生困境,纵然不能解救生命的破碎,也可以用那些悲哀的故事去陪伴和支撑每一个在自己的身体遭遇中撞见悲剧的个人捱过人生的伤痛时刻。 三
“腐文化”或称“耽美文化”,主要受众是女性,以女性的审美和情感来描述可望而不可即的恋爱状态,男性之间的爱情,被塑造成一种有悖于传统伦理但又美好纯粹,让人同情和向往的爱情。非同性恋者对“腐文化”的喜爱更多的是一种角色扮演现象,因为现实社会无法满足她们对纯粹的、叛逆的婚恋观的精神追求,所以她们用粉碎主流价值观(异性恋)的方式来寻找遵循主流价值观(纯粹的爱情)的满足{3},在禁忌中寻找快乐。Jameson·Fredric指出通俗文化有一种双重特殊,即兼具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理想。意识形态之功能表现在对社会现状及其主流价值持支持肯定的态度,但对现实中的困境,也展现出对乌托邦理想世界的渴求和追寻。{4}作为反映通俗文化一环的“腐文化”也适应这个原理。
“腐文化”固然不缺少同性恋者身处的“爱情困境”“家庭困境”的描写,但其只是给纯粹的爱的一种“考验”。在“相爱——出柜——大团圆”的剧情主线中,受众关注的紧紧是“同性爱”本身,而不是同性恋者。
用“腐文化”价值观去看《孽子》,对此做的评价只浮于“同志小说”“高干文”“清水文(无具体性爱描写)”,甚至某些“腐女(腐文化受众)”在提及作者及笔下人物时,使用的是“零号气质”“娘”之类的词汇。她们对“龙凤之恋”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究其不幸之根源,也不思其不争之原因。说到底,“腐文化”小说并非真正的同性恋小说,其存在与传播对社会研究同性恋现象有刺激而无改善,而“腐文化”的研究者也无一不从同性恋转向了女性心理,称之为“小女人们填补情感空缺的玩具”{5},或是女性通过亚文化扩张追求情欲的自主权,“对传统男性霸权从根本上进行了否定”{6}。
尽管历史、文学对同性恋态度暧昧,但传统道德对同性恋则是非常决绝的。同性恋的社会问题以及那些同性恋者的遭遇,是白先勇一直关注、思考的问题。由此可以认为《孽子》的写作,已经不再是表达白先勇的同情,而是对同性恋问题的社会学、伦理学讨论。白先勇的悲剧书写努力地告诉读者:那些被毁灭的、被蹂躏的人也是一个个有情有义的个体灵魂。
在“腐文化”泛滥之背景下重读《孽子》,一是重申同性恋族群的边缘地位并未也不可能因“腐文化”而有所改变,二是需警惕因“腐文化”泛滥而忽视了同性恋者真正的生存困境,三是将耽美文学与同性恋文学割裂开来,分而论之,才能真正改善同性恋者的边缘地位。
{1} 白先勇:《第六只手指·访问白先勇》,花城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第550页。
{2} 孙隆基:《中国文化的特质·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204—205页。
{3} 郑雪梅:《大众传媒文化之网络文化现象解析——网络耽美文化流行中的社会心态》,《文学界》2010年第7期。
{4} Jameson,Fredric:《后现代主义或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吴美真译,台北时报文化出版社1998年版。
{5} 王静:《亚文化下的耽美小说——小女人们填补情感空缺的玩具》,《文学界:理论版》2010年第9期。
{6} 杨若晖:《由腐文化与百合文化观看台湾女性情欲展演——以ACG次文化H漫为主要讨论对象》,台湾国立中心大学官网。
关键词:腐文化 同性恋文学 耽美
随着文明的进步,同性恋不再是让人恐惧或避而不谈的话题。近年来,“腐文化”高调过市,无论网络文学还是影视作品中,暧昧的同性情谊与商业化运作强势结合,在整个社会引发了微妙而复杂的影响,无论是同性恋者还是社会群众,都受到了“腐文化”不同程度的影响。文学作品方面,近年来在网络上涌现出的大批耽美小说,更是“腐文化”传播的主要路径。在消费型文学市场上,读者几乎难以见到真实描写同性恋者生存现状和感情困境的文学作品,反而是脱离现实、过度美化的同性爱大行其道。事实上,即使社会更加宽容,但真正的同性恋者至今仍处于极大的压力和极端的困境中。台湾作家白先勇的《孽子》是当代文坛中首部同性恋题材小说,因题材的特殊性,小说引起的争论至今不曾停止。作者以娴熟的笔法表现了男同性恋群体的生存状态及心路历程,在书写悲剧的同时感叹生存的迷惘和困惑,其最终目的是要人在悲剧的感染中唤起恐惧和怜悯,唤起“人类常常处于休眠状态中的恻隐之心”。今天我们在“腐文化”泛滥的背景下重读《孽子》,是希望社会重新审视同性恋者面临的两大困境:“爱情困境”“家庭困境”。
一
德国先哲毕希纳说过:“每个人都是一个深渊,当人们往下看的时候,就会觉得头晕目眩。”《孽子》也体现了这一点,白先勇笔下众多人物的悲剧书写正是对个人深渊的望,虽然那些极致的悲剧令人眩晕、恶心,却关怀了个人。
《孽子》中有一个贯穿始终却又没有公开露面的角色至为重要,那就是被称为“野凤凰”的阿凤。《孽子》中,最传奇的莫过于“龙凤之恋”,这段惨烈的爱情以阿凤被爱人龙子杀死而结局。小说故事中,造成爱情恶果的原因不外乎几种:爱情的一方变心;外界不可抗拒的力量;误会或双方性格的抵触。然而,这些原因对于“龙凤之恋”全不适用。
“龙子追上前拼命阻拦,央求他跟他回家,阿凤却一直摇头,望着龙子满脸无奈。龙子一把揪住他的人说:‘那么你把我的心还给我!’阿凤指着他的胸口:‘在这里,拿去吧。’龙子一柄匕首,正正地便刺进了阿凤的胸膛。”二人对话中纠缠不清、追问不止的“心”,究竟是什么?龙子对“心”的执着,阿凤对龙子灼热的爱的逃避,其实牵扯到爱情的本质——灵与欲的问题。古希腊的柏拉图和色诺芬在论著中讨论反思男性爱情的行为及爱的真谛,柏拉图引用了苏格拉底和阿里斯托芬的不同观点。苏格拉底认为,爱情等同于真理。一个热爱真理的人,能够最好地引导另一个人,帮助他不要堕落于一切低级的快感之中。而阿里斯托芬则认为,人本来是一体的,情人们寻找的就是他们失去的另一半,两者天性互相吸引,快感和欲望是求爱者和被求爱者相互吸引的铁证。两大先哲早就提出了一个亘古存在的哲学命题:“身体的情欲是不是真正的爱情?”
与男女之间的爱欲关系不同,同性恋者之所以成为同性恋,其基础就是在同性之人身上感觉到快感和欲望的吸引。男女之爱或者是精神吸引后水到渠成的水乳交融,或者是欲望蒸腾后的感情升华,而同性之爱首先就是身体欲望与道德谴责的双重拷问,在追求灵魂之爱时不可避免地比男女之爱面临更艰难的挑战。
《孽子》中,龙子不排斥身体爱欲,但最终还是要追求灵魂之爱,所以他才不断地追问“心”。阿凤呢,却由于出身低下,曾出卖肉体的经历,带着不可磨灭的耻辱和不平,放弃了追求爱情的资格,所以才有了自愿赴死的一幕。白先勇用阿凤的悲惨结局,说明了同性恋者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遇到的先天困境:情欲的相契不等于个体的幸福,“欲”不再是“灵”的挚友,而成了“灵”的敌人。同样,李青在为“欲”堕落后,便再也无法爱了。他身边不乏愿意与他真心相付的人,如俞先生、龙子,但他却不能接受他们的爱意。“刚才他搂住我肩膀的那一刻,我感到的却是莫名的羞耻,好像我的身上长满了疥疮,生怕别人碰到似的。”李青不断地逃避,这正和阿凤一样,自认为已失去了爱的资格。吴敏、小玉、老鼠……这些在底层挣扎的孽子们,即使无法理解什么是爱,也在执着地追寻虚幻的“温暖”而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小恩小惠就轻贱自己。这种跟金钱、权力、地位紧紧交织的“欲望”,比“龙凤之恋”更不纯粹,是以野凤凰成了这些“青春鸟”们津津乐道、反复重述的传奇。
二
白先勇选择“孽子”作为小说的题目,就是将同性恋者在父权社会被放逐视作生存困境之首。白先勇曾把《孽子》概括为一部寻父记:“全书的大架构是中国的父权中心社会以及父子——不仅是伦理学上的,而且也是人类学、文化学和心理学上的父子——的关系。”{1}
阿凤是哑巴母亲被匪徒轮奸后生下的“孽子”,这种与生俱来的耻辱无处申诉,被道德放逐在他出生一刻就已注定。而高级军官家庭出生的龙子和傅卫,普通家庭出身的李青又如何呢?只因身为同性恋者,同样被“父亲”放逐。阿凤出生就一肚子委屈,哭个不停;王夔龙被放逐后如同背负着一道符咒,十年间日夜不停地在“焚烧”;李青在被放逐后有三个月的时间是没有记忆的。
白先勇看到了在父权社会下被放逐的孽子的痛苦,在《孽子》中思索了父子关系。孙隆基指出:“中国人认为:‘人’是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体现的——他是所有社会角色的总和,如果将这些社会关系都抽空了,‘人’就被蒸发掉了。”{2}这种文化对人的定义,不仅体现在传统的道德要求,亦被社会心理所认可,成为社会评价个人、个人认定自我的依据。同性恋者被“父亲”放逐,都是从道德上抽取了父子关系,失去了自我价值根基,造成了自我的失重、信念的沦落,必然导致个人的堕落。
《孽子》其实是白先勇提出的一个试探性的问题:以“父亲”为代表的道德社会的放逐是否能让孽子回到正途?白先勇让这些孽子遭遇了傅崇山。傅崇山,是《孽子》中作为“父亲”(父权社会)“爱”的代表。李青在傅老爷子的感召下回归正途,不再做人身买卖,并以一样温暖的怀抱关怀着又一个被放逐的孽子罗平。对于李青的这个结局,白先勇想揭示的是:同性恋者其实一直处于孽的沦落与爱的拯救的中间状态。在堕落与得救之间,同性恋者其实拥有选择的自由意志。《孽子》不仅是质问社会道德对同性恋者的戕害,也是在临望深渊的同时,思索着他们的人生困境,纵然不能解救生命的破碎,也可以用那些悲哀的故事去陪伴和支撑每一个在自己的身体遭遇中撞见悲剧的个人捱过人生的伤痛时刻。 三
“腐文化”或称“耽美文化”,主要受众是女性,以女性的审美和情感来描述可望而不可即的恋爱状态,男性之间的爱情,被塑造成一种有悖于传统伦理但又美好纯粹,让人同情和向往的爱情。非同性恋者对“腐文化”的喜爱更多的是一种角色扮演现象,因为现实社会无法满足她们对纯粹的、叛逆的婚恋观的精神追求,所以她们用粉碎主流价值观(异性恋)的方式来寻找遵循主流价值观(纯粹的爱情)的满足{3},在禁忌中寻找快乐。Jameson·Fredric指出通俗文化有一种双重特殊,即兼具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理想。意识形态之功能表现在对社会现状及其主流价值持支持肯定的态度,但对现实中的困境,也展现出对乌托邦理想世界的渴求和追寻。{4}作为反映通俗文化一环的“腐文化”也适应这个原理。
“腐文化”固然不缺少同性恋者身处的“爱情困境”“家庭困境”的描写,但其只是给纯粹的爱的一种“考验”。在“相爱——出柜——大团圆”的剧情主线中,受众关注的紧紧是“同性爱”本身,而不是同性恋者。
用“腐文化”价值观去看《孽子》,对此做的评价只浮于“同志小说”“高干文”“清水文(无具体性爱描写)”,甚至某些“腐女(腐文化受众)”在提及作者及笔下人物时,使用的是“零号气质”“娘”之类的词汇。她们对“龙凤之恋”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究其不幸之根源,也不思其不争之原因。说到底,“腐文化”小说并非真正的同性恋小说,其存在与传播对社会研究同性恋现象有刺激而无改善,而“腐文化”的研究者也无一不从同性恋转向了女性心理,称之为“小女人们填补情感空缺的玩具”{5},或是女性通过亚文化扩张追求情欲的自主权,“对传统男性霸权从根本上进行了否定”{6}。
尽管历史、文学对同性恋态度暧昧,但传统道德对同性恋则是非常决绝的。同性恋的社会问题以及那些同性恋者的遭遇,是白先勇一直关注、思考的问题。由此可以认为《孽子》的写作,已经不再是表达白先勇的同情,而是对同性恋问题的社会学、伦理学讨论。白先勇的悲剧书写努力地告诉读者:那些被毁灭的、被蹂躏的人也是一个个有情有义的个体灵魂。
在“腐文化”泛滥之背景下重读《孽子》,一是重申同性恋族群的边缘地位并未也不可能因“腐文化”而有所改变,二是需警惕因“腐文化”泛滥而忽视了同性恋者真正的生存困境,三是将耽美文学与同性恋文学割裂开来,分而论之,才能真正改善同性恋者的边缘地位。
{1} 白先勇:《第六只手指·访问白先勇》,花城出版社2000年4月第1版,第550页。
{2} 孙隆基:《中国文化的特质·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204—205页。
{3} 郑雪梅:《大众传媒文化之网络文化现象解析——网络耽美文化流行中的社会心态》,《文学界》2010年第7期。
{4} Jameson,Fredric:《后现代主义或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吴美真译,台北时报文化出版社1998年版。
{5} 王静:《亚文化下的耽美小说——小女人们填补情感空缺的玩具》,《文学界:理论版》2010年第9期。
{6} 杨若晖:《由腐文化与百合文化观看台湾女性情欲展演——以ACG次文化H漫为主要讨论对象》,台湾国立中心大学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