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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是典型的应由政府提供的纯公共产品。以农村义务教育政府供给现状描述为基础,分析政府供给农村产品不足的制度根源及现实原因,提出应从调整财政支出、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构建“以省级政府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并从加强农村教师制度建设、加强对中小学经费的预算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政府供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