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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一直以來,信访制度在我国都是广大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一种重要的渠道。但是,在经历了五十多年的运行之后,其疲态尽显,我国信访制度出现重重困境。信访“沈阳模式”采用新思路,探索出了一种新模式,使信访制度发挥出了更积极、更有效的作用。本文对我国信访制度发展现状作简单介绍,并在此基础上对“沈阳模式”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信访制度;沈阳模式用;政治沟通
现实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矛盾和冲突事件闯入人们的视线,比如“瓮安事件”、“孟连事件”、“陇南事件”,等等。从表面上看,它们都是由与民生相关的问题引起,但究其根源,却与公民利益表达未通过有效的渠道进行不无关系。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是公民进行参政议政、合理陈述利益诉求的前提。通过合理的政治沟通渠道,政府才能想人民之所想,为人民做好服务工作。
我国民众的利益表达渠道,传统上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意沟通机制、民主党派及社会团体的献言献策、大众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及信访制度等。公民通过人大代表、大众媒体、信访机构等正当合法的渠道表达利益诉求的政治行为,使公民与政府之间呈现出一种动态的社会稳定,以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的公信力有所提升。笔者认为,其中的信访制度是最通俗、最直接、最常用的民众利益表达渠道,是党和国家为了解社情民意基于中国政治历史传统而进行的、有效排解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产生的社会怨恨的一种政治疏通方式,在政治沟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一、我国信访制度的发展现状
信访是来信、来访的简称,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信访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通过信函、走访、询问等形式进行的所有社会交往活动。狭义的信访仅指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通过信访形式,向社会管理组织及其负责人反映个人或集体意愿的社会政治交往活动。
信访制度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权利救济渠道,在我国一直是广大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一种有效的机制,被党和政府誉为架设在群众与领导之间的桥梁。然而,信访制度在经历了五十多年的运行之后,疲态尽显,困境重重。成本高、收效低,设置混乱庞杂,受理机制不合理都是其存在的现实问题。由于信访是行政部门附属的身份,大多情况下还只能发挥意见转达的中转站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收集社情民意和处理社会问题的职能,因此,信访改革也日益被党和国家提上日程,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信访“沈阳模式”及其在政治沟通中发挥的作用
“沈阳模式”是近年来在信访改革的浪潮中兴起的一种信访模式。2008年,沈阳市在总结沈河区信访工作经验基础上,采取“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总体改革思路(信访工作围绕解决信访问题为中心,集中职权、直接调处),探索建立以“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一竿子插到底”为基本形式、区县(市)两级信访大厅。这一模式产生之后,各地纷纷学习、效仿,在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反响。笔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其作用进行简单分析。
1.从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能来看,2005年新出台的《信访条例》中总则中第六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是信访机构的职责所在;完善和改进政府及其相关行政机构的工作,使其了解民之所急,尽快弥补工作中的不足是信访机构的本职工作。“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党的执政思想,而“民”是信访活动的主体,他们所反映的情况、提出的要求,都是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行政机构均应重视信访案件中所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妥善解决、弥补不足,以保障政府的公信力。
“沈阳模式”中信访大厅的建立,将公安、法院、民政、劳动、规划、房产、教育、城管、卫生、交通等21个部门集中在一起,通过分头调处、多个部门联合调处、大厅主任协调调处和联席会议确责调处的“四级调处”工作流程解决各类信访案件,使信访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为信访机构本身能够更好地完善其职能提供了物质条件。
2.从信访工作对政府的影响来看,信访中折射的恰恰是地方政府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即政府行为不当所导致的公信力下降、权威受损的危机。因此,信访工作作为政府及其行政机关的警示铃,应时刻警示政府要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和解决社会问题,避免“暗箱操作”,并严惩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和寻租行为,健全工作责任制。
“沈阳模式”的信访工作新机制从多个方面推动了政府创新,首先是实现多部门参与信访工作,通过工作组等形式开展工作,专项解决信访案件;其次是各职能部门切实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维护法律效力;再次是及时总结基层经验,加以提升和总结。另外,信访制度也可以作为中央和上级政府及官员了解下级的一个非常规窗口,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基层政府及其官员的监督,保持了执政队伍的公正性与廉洁性。
从信访工作对人民群众的作用来看,信访工作实质上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绝大多数情况下,信访工作所面对的都是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在众多的利益诉求渠道中,信访制度是最具平民化色彩的,满足了老百姓的“青天意识”,因而更容易被接受和运用。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通常是社会矛盾的多发期与活跃期,信访工作更应以人为本,努力改善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尊重他们的人格、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真正发挥其“社会安全阀”的作用,使人们长期积累的社会怨恨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宣泄与排解,有助于社会结构的稳定。
三、结语
由上可见,信访“沈阳模式”在走出信访困境之时所做出的尝试在政治沟通上还是发挥了较为显著的作用。科恩说,我们寻求的目标不只是一时一地的良好政治,而是良好政府的体制。虽然我国当前信访出现了困境,但是只要寻求改革,制定良好的制度模式,信访工作本身的积极作用还是能够日益凸显出来的,信访工作还是可以使政府与人民、与社会之间相互了解,有效沟通的。
在社会正在转型的今天,对于政府来讲,应该认真对待其社会成员所反映的问题,分析问题的症结,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对于社会成员来说,应该了解政府的法律政策,社会组织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国际大环境对于国家的影响。而这些都需要有一个畅达的沟通渠道,信访工作正扮演了这样的角色。
此外,信访工作还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信访工作人员要具有超前意识与风险意识,将工作重心放在未来可能发生的信访问题以及为什么会产生信访问题上,而不是一直以被动的姿态处理信访事件。这样一来,政府就可以通过信访来了解社会需要什么,百姓需要什么,变管理为服务,变堵塞为疏通,实现社会的动态、和谐发展,社会也就会自然形成稳定有序的秩序。
参考文献:
[1]李蓉蓉.信访与地方政府治理中的问题[J].中国行政管理.2006,(1):51-53.
[2]李克.关注和完善公民利益表达机制[J].北京观察,2010,(7):53-55.
[3]戴小明.论行政信访.载中国行政法之回顾与展望[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712.
关键词:信访制度;沈阳模式用;政治沟通
现实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矛盾和冲突事件闯入人们的视线,比如“瓮安事件”、“孟连事件”、“陇南事件”,等等。从表面上看,它们都是由与民生相关的问题引起,但究其根源,却与公民利益表达未通过有效的渠道进行不无关系。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是公民进行参政议政、合理陈述利益诉求的前提。通过合理的政治沟通渠道,政府才能想人民之所想,为人民做好服务工作。
我国民众的利益表达渠道,传统上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意沟通机制、民主党派及社会团体的献言献策、大众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及信访制度等。公民通过人大代表、大众媒体、信访机构等正当合法的渠道表达利益诉求的政治行为,使公民与政府之间呈现出一种动态的社会稳定,以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的公信力有所提升。笔者认为,其中的信访制度是最通俗、最直接、最常用的民众利益表达渠道,是党和国家为了解社情民意基于中国政治历史传统而进行的、有效排解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产生的社会怨恨的一种政治疏通方式,在政治沟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一、我国信访制度的发展现状
信访是来信、来访的简称,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信访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通过信函、走访、询问等形式进行的所有社会交往活动。狭义的信访仅指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通过信访形式,向社会管理组织及其负责人反映个人或集体意愿的社会政治交往活动。
信访制度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权利救济渠道,在我国一直是广大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一种有效的机制,被党和政府誉为架设在群众与领导之间的桥梁。然而,信访制度在经历了五十多年的运行之后,疲态尽显,困境重重。成本高、收效低,设置混乱庞杂,受理机制不合理都是其存在的现实问题。由于信访是行政部门附属的身份,大多情况下还只能发挥意见转达的中转站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收集社情民意和处理社会问题的职能,因此,信访改革也日益被党和国家提上日程,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信访“沈阳模式”及其在政治沟通中发挥的作用
“沈阳模式”是近年来在信访改革的浪潮中兴起的一种信访模式。2008年,沈阳市在总结沈河区信访工作经验基础上,采取“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总体改革思路(信访工作围绕解决信访问题为中心,集中职权、直接调处),探索建立以“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一竿子插到底”为基本形式、区县(市)两级信访大厅。这一模式产生之后,各地纷纷学习、效仿,在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反响。笔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其作用进行简单分析。
1.从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能来看,2005年新出台的《信访条例》中总则中第六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是信访机构的职责所在;完善和改进政府及其相关行政机构的工作,使其了解民之所急,尽快弥补工作中的不足是信访机构的本职工作。“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党的执政思想,而“民”是信访活动的主体,他们所反映的情况、提出的要求,都是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行政机构均应重视信访案件中所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妥善解决、弥补不足,以保障政府的公信力。
“沈阳模式”中信访大厅的建立,将公安、法院、民政、劳动、规划、房产、教育、城管、卫生、交通等21个部门集中在一起,通过分头调处、多个部门联合调处、大厅主任协调调处和联席会议确责调处的“四级调处”工作流程解决各类信访案件,使信访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为信访机构本身能够更好地完善其职能提供了物质条件。
2.从信访工作对政府的影响来看,信访中折射的恰恰是地方政府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即政府行为不当所导致的公信力下降、权威受损的危机。因此,信访工作作为政府及其行政机关的警示铃,应时刻警示政府要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和解决社会问题,避免“暗箱操作”,并严惩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和寻租行为,健全工作责任制。
“沈阳模式”的信访工作新机制从多个方面推动了政府创新,首先是实现多部门参与信访工作,通过工作组等形式开展工作,专项解决信访案件;其次是各职能部门切实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维护法律效力;再次是及时总结基层经验,加以提升和总结。另外,信访制度也可以作为中央和上级政府及官员了解下级的一个非常规窗口,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基层政府及其官员的监督,保持了执政队伍的公正性与廉洁性。
从信访工作对人民群众的作用来看,信访工作实质上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绝大多数情况下,信访工作所面对的都是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在众多的利益诉求渠道中,信访制度是最具平民化色彩的,满足了老百姓的“青天意识”,因而更容易被接受和运用。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通常是社会矛盾的多发期与活跃期,信访工作更应以人为本,努力改善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尊重他们的人格、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真正发挥其“社会安全阀”的作用,使人们长期积累的社会怨恨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宣泄与排解,有助于社会结构的稳定。
三、结语
由上可见,信访“沈阳模式”在走出信访困境之时所做出的尝试在政治沟通上还是发挥了较为显著的作用。科恩说,我们寻求的目标不只是一时一地的良好政治,而是良好政府的体制。虽然我国当前信访出现了困境,但是只要寻求改革,制定良好的制度模式,信访工作本身的积极作用还是能够日益凸显出来的,信访工作还是可以使政府与人民、与社会之间相互了解,有效沟通的。
在社会正在转型的今天,对于政府来讲,应该认真对待其社会成员所反映的问题,分析问题的症结,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对于社会成员来说,应该了解政府的法律政策,社会组织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国际大环境对于国家的影响。而这些都需要有一个畅达的沟通渠道,信访工作正扮演了这样的角色。
此外,信访工作还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信访工作人员要具有超前意识与风险意识,将工作重心放在未来可能发生的信访问题以及为什么会产生信访问题上,而不是一直以被动的姿态处理信访事件。这样一来,政府就可以通过信访来了解社会需要什么,百姓需要什么,变管理为服务,变堵塞为疏通,实现社会的动态、和谐发展,社会也就会自然形成稳定有序的秩序。
参考文献:
[1]李蓉蓉.信访与地方政府治理中的问题[J].中国行政管理.2006,(1):51-53.
[2]李克.关注和完善公民利益表达机制[J].北京观察,2010,(7):53-55.
[3]戴小明.论行政信访.载中国行政法之回顾与展望[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