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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道、法两个学派几乎同时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然而道家一开始就以一个哲学派别显扬于世,而法家在其初期则主要是一个具有政治派别特点的学派。由于老子系统地总结了前人对于宇宙和人生的识识成果,抽象出一个高于一切、范围一切、规定一切的最高哲学范畴——“道”,这就可能为各种学说提供一个据以论证其存在价值的根本依据。这种情况在法家学派中首先产生了实际效应,它在稷下黄老学派及申、韩的法治理论中明显地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