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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广东省新会县江门埠,很早就是粤海关的一个税口。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中英缅甸通商条约》规定江门埠成为西江上的一个上下客货的停靠站,属三水关管辖。江门埠是从澳门进入西江后的第一个停靠站,[1]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初四日(9月5日)签订的《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规定,江门辟为通商口岸。清光绪三十年正月二十一日(3月7日)正式在江门北街设立江门海关。至于从《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的签订到江门海关的设立期间,外国人在江门做了些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