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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规民约在当前村民自治实践中彰显了其独特的价值与功能,但也存在着内容措施空泛、效力低,主体缺位、运行机制不规范,执行难、缺乏监督等障碍。本文基于对四川省W市F村的实地调研,对我国欠发达农村地区村规民约的价值与自治功能和存在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推动其发挥对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