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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2017年12月26-29日实施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通知。通知表示,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和省气象局联合预报,2017年12月26-29日珠三角地区将出现轻度到中度的区域性污染过程。为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将在2017年12月26-29日期间落实好以下措施:一、对重点工业企业限产限排f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限产限排3(慨;对VOC重点企业实施限产限排30%);二、在建项目停工;三、限车;四、采取其他紧急应对措施等。”